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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字化转型关键因素和保障分析

——以科创板上市公司为例

【摘要】企业数字化转型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其本质是企业自身进行一场深刻变革。科创板的定位于“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决定了其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排头兵的地位,在分析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行业属性、地区分布、研发状况等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主成分分析提炼出数字化转型企业内部关键因素,将之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可以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与研发支出、企业性质、地方政策等有密切关系,因而重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科技人才培养、健全机制举措,营造有利的宏观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等可以更好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关键词】数字化转型 科创板 企业数字化

【中图分类号】F4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18.007

【作者简介】张巍,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政策、应用统计分析。主要著作有《产业政策、企业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进路——模仿性、强制性同构到规范性同构》(论文)等。

当前,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发展迅猛,产业变革加速,传统产业不断向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发展已驶入快车道,成为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我国推动发展数字经济的力度不断加大,在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发展壮大数字产业等诸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向纵深加速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推动数字经济同实体经济融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2022年初,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规划了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完成总体布局设计,“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各省通过“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或方案,对未来3~5年数字经济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部署,为加强统筹协调,2022年7月,国务院正式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企业数字化转型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其本质是企业自身进行的一场深刻变革。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举行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2019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一个专业化资本市场板块——科创板,科创板精准定位于“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交易。本文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研究,提炼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因素。本文使用的样本数据主要是wind数据库科创板(Sci-Tech Innovation Board; STAR Market)上市公司数据,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科创板企业数字化分析

理论界认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是要通过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数字化推进管理变革,加快业务模式创新,增强自身应对市场变化的灵活性和敏感性(袁勇,2017)。有学者提出数字化转型是指通过信息技术、计算技术、通信技术和连接技术的组合触发实体属性的重大变革,以期改进实体产业的过程(Vial, G., 2019)。数字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传统的商业逻辑,其价值维度体现在推动产业跨界融合、重构产业组织的竞争模式、赋能产业升级等方面(肖旭、戚聿东,2019)。制造业企业战略转型,并不只是简单的重塑业务流程,而是以组织模式创新作为切入点,与新时代的技术创新相结合,推动企业创造新的价值。企业若想成功实现数字化,需要利用信息技术全方位推进业务重塑和业态创新。数字化发展正在为制造业价值创造提供新的能量空间和驱动路径,未来的趋势应是数字化与制造业的深度耦合(焦勇,2020)。

企业利用大数据、AI、云计算等进行数字化重塑,构建具有前瞻性的业务模式,这是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融合发展的过程。科创板的定位决定了其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排头兵的地位,以科创板上市公司为基础分析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因素较为合理。

科创板上市公司行业属性分布。科创板上市公司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及其相关服务是典型的数字产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涉及多个领域的跨学科综合技术,最终服务于5G通信、智能终端、集成电路、汽车电子、云计算、医疗电子及航空航天等国民经济及科技重要领域,亦属于国家当前重点支持的数字产业领域;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正在推动产品技术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在现有厂区内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医药制造业的药物警戒系统、数字化营销系统、临床研究分析系统、药物安全性和研发协作系统在云上运行。招股书信息显示,科创板上市公司均已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众多企业拥有智能科技研究院、研发平台以及各事业部及有关部门下设的多个研发组,涵盖产品研发、设计、工艺、试验、质量控制以及制造模式转型升级等方面,已集聚了一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科创企业。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来看,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公司为主,与科创板定位于战略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科技发展趋势高度吻合,由表1可见上述五个行业合计310家,占科创板上市公司总数的71.4%。

科创板上市公司地区分布。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由表2可见五地合计307家,占科创板上市公司总数的70.7%,表明珠三角、长三角、北京是企业数字化转型前沿地区。

表1 表2

表1 表2

科创板上市公司研发状况。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首次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研发投入力度、发明专利产出及其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三方面核心指标衡量科技企业的科创属性。经过一年运行,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新增研发人员数量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以充分体现科技型人才在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的核心作用。由表3可见,科创板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百分比在10%以下的只有10家,占科创板上市公司的2.3%,按照2021年4月中国证监会新规属于不合格企业。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百分比为10%~20%之间的公司数量最多,有153家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百分比在20%~30%的有96家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百分比在50%~100%的有53家公司,一半以上员工由具有技术背景的科研人员构成,政府应增加对这类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总的来看,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百分比在10%以上的合计占所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91.9%,是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绝大多数。

表3

表3

李克强总理在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从研发支出看,中国证监会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6,000万元以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科创板上市公司中单年投入占营收比例超过5%的共362家公司,占比83%;研发支出占营收比例5%以下的公司有72家,占科创板上市公司17%。由于本文研究数据为一年,而中国证监会要求三年累计5%以上,因此科创板上市公司均应达到中国证监会要求。这一占比10%~20%的有119家,接近30%;20%~30%的有45家,占10.4%,30%以上的有40家公司,占比9.2%,单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超过10%的公司合计已达科创板上市公司的90%。研发支出占营收这一比例分布状况与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的定位基本吻合。同时,有11家公司研发支出占营收百分比超过100%,占比为2.5%,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比较复杂,或者由于企业发展战略层面特别重视研发投入;或者由于科创板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产品本身需要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力度;或者由于科创板更具包容性,政府或市场力量对企业所从事领域生产经营能力认可,投入大量研发资金,此类公司目前尚处于培育阶段,营业收入规模与研发投入相比较低。

科创板企业数字化转型关键因素分析

数字化转型企业内部关键因素。通过wind数据库,笔者找到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运营数据,进行主成分与因子分析,所用指标见表4。通过主成分分析提炼出四个因子变量,第一个主成分特征值为7.492,方差贡献率为44.070%,前四个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为80.321%,提取因子的条件为特征值大于1。由成份矩阵可以看出,最终计算提炼出FAC1_1、FAC2_1、FAC3_1、FAC4_1四个因子变量,第一个因子变量由硕士学位以上员工人数、研发人数、研发支出(万元)、拟募集资金(亿元)、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万元)、营业总收入(万元)、营业总成本(万元)等变量集合形成;第二个因子变量由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利润总额(万元)、营业利润(万元)等变量集合形成;第三个因子变量主要由员工人均薪酬(万元)、人均创收(万元)、人均创利(万元)等变量决定;第四个因子变量主要由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一个变量决定。

根据四个因子变量与原始变量的关系,给四个因子重新命名为:综合实力指标、利润指标、人均指标、核心技术人员人数。统计学上核心技术人员与研发人数、研发支出呈现不同特征,故第一个因子变量没有将核心技术人员数纳入。通过因子分析计算出每个公司的因子得分,SPSS软件直接生成相应变量数值,根据各变量数值进行排序,排名前10位的公司如表5所示。

表4表5

表4表5

从企业层面分析,四个主成分中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进入前10位的公司包括:传音控股的综合实力、利润、核心技术人员数都领先,三项指标均进入前10位;中芯国际、大全能源的综合实力、利润两项指标都名列前茅;晶科能源、天合光能、天能股份的综合实力、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两项指标进入前10位;百济神州-U的综合实力与人均指标两项指标进入前10位。上述公司均综合实力超群,而天能股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传音控股等公司同时位居核心技术人员人数前10位,表明核心技术人员是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综合实力、竞争潜力的重要人才基础。

从行业层面分析,综合实力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公司表现突出,包括晶科能源、天合光能、天能股份、大全能源4家公司;医药制造业利润指标排名靠前,包括东方生物、热景生物、圣湘生物、硕世生物、之江生物5家公司;人均指标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表现突出,有东微半导、东芯股份、格科微、澜起科技4家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人数指标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公司表现突出,有天能股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三一重能、厦钨新能、珠海冠宇6家公司。由此可见,当前我国数字经济领域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表现最为亮眼。

数字化转型与企业研发支出。将企业研发支出占营收的比重小于5%和大于5%设为0和1,与四个核心指标做Logistic回归分析,实证结果见表6,可以发现利润指标和核心技术人员人数指标是显著的,拒绝原假设,研发支出占比与利润指标、核心技术人员人数有明显关系,企业利润、核心技术人员人数越多,研发支出投入越多,这样反过来又会促进企业利润增长,吸引研发人才,形成研发团队,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表6

表6

数字化转型与企业性质。据统计显示,202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营业总收入占全国经济总量比例达到62.29%,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力量。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是重要路径,同时,国企数字化转型成功与否关系到数字经济建设成败。国务院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等进行了决策部署。国资委指导推动中央企业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在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芯片、核心工业软件等领域取得系列重大技术突破,为我国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2020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明确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方向、重点和举措。2021年10月,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签署《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两化融合和数字化转型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中央企业加快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和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布局数字化转型,未来国企的数字化转型值得关注。

科创板上市公司以非公经济居多,这些企业保持了相对灵活的生产经营方式,数字化转型较快。通过SPSS软件得到的结果发现,科创板国有性质的公司只有34家,占比仅为7.8%。将国企设为1,非公经济设为0,企业内部运营主要指标提炼出的四个核心指标与企业性质做Logistic回归分析(见表7),发现综合实力指标、利润指标与企业性质实际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168、0.874,实证结果不显著,综合实力指标、利润指标与企业性质无相关关系;人均指标、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与企业性质的实际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020、0.003,实证结果显著,拒绝原假设,人均指标、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与企业性质显著相关。

表7

表7

数字化转型与地方政策。基于秦岭-淮河一线的纬度,省会城市纬度低于或者接近于北纬32°的省份被划为南方省份,省会城市纬度高于或者接近于北纬32°的省份被划为北方省份,据此分类,科创板中南方公司数量324家,是北方公司110家的近3倍,在数量上占优。将南方赋值为1,北方赋值为0,科创板企业四个核心指标与公司所在南北地区做Logistic回归分析(见表8),实际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907、0.109、0.223、0.466,均大于0.1,实证结果不显著,不能拒绝原假设,四个核心指标与公司所处南北地区无相关关系。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视角来看,企业数字化转型不存在单纯的地域影响。

将地域的0、1设置重新进行调整,将公司总部所在地为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的公司赋值为1,其他省份赋值为0,如果显著性水平设为0.1,四个核心指标与五省及其以外省份实际显著性水平分别为0.095、0.002、0.005、0.000(见表9),实证结果显著,拒绝原假设,四个指标与因变量即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等五地的区域政策均有关系。实证结果说明,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地区政策措施有显著正向影响,政策措施得力又对企业数字化转型非常有利。

表8表9

表8表9

企业数字化转型保障

重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科技人才培养。科创板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均提示投资风险,核心技术及核心人员已成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重要保障。若未来出现因人才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因保护措施不足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存在公司业绩受损的风险。目前,科创板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因此遭遇风险。

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发达的省份多为高等教育水平领先的省份,可见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大力培养科技人才。科技人才培养已经成为我国的国策,2021年9月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了人才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长,科技创新主力军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顶尖科学家集聚水平明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不断增强,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拥有一大批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力度,让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尽展其能。”当前,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科技人才培养工作仍然面临诸多难题,人才评价、人才激励体系亟待变革,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工作体系。

健全机制举措,营造有利的企业数字化转型宏观政策环境。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五省市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领先地位离不开地方政策指引。例如,江苏省明确了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5%左右、2035年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的目标定位,建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小组+高端智库”的推进机制,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意见+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行动推进方案+年度工作要点”的全链条政策体系,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是数据大省,积极推进落实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2021年,广东省全面推进数字经济强省建设,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加快数字化发展意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已正式印发《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上海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增加值力争达到3万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大于60%,高潜力数字新兴企业加快成长,高水平数字消费能级不断跃升,若干高价值数字产业新赛道布局基本形成,国际数字之都形成基本框架体系。2021年8月,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北京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围绕数据要素利用、新兴产业培育、数字消费引导、标杆工程实施、标杆企业培育、政策规则制定等多个方面,高标准推动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浙江省坚持不懈把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国家数字经济创新试验区,即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提出高水平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科技创新中心,高水平建设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全国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加快建设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区,加快建设长三角新型算力中心。上述五省市的政策措施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基础。

同时,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也是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良好的省份,经济、文化基础雄厚。对比近年来鼓励发展大数据产业的贵州、安徽,两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并不多,说明利用外部力量招商引资发展大数据产业相对容易,但形成本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良好生态尚缺乏基础,这些省份要想尽快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既要构建合理有效的宏观政策环境,更需要夯实信息技术等各方面基础设施。

加强顶层设计,营造良好的企业数字化转型制度环境。政府的数字化转型战略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至关重要,需要顶层设计、谋划布局,通过数字化转型战略进一步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建设,包括加快发展数字产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力度;聚焦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加快培育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骨干龙头企业,促进形成各类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数字产业生态;进一步加快推进数字服务,加大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更好推进数字技术应用。

目前,数字经济,特别是互联网经济大部分为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其自身规律,信心与预期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理论、新思路和新举措,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更应尊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自身规律,积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系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资助“新时代产业政策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ZFG79003;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资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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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ffert, J., 2018, Digital @ Scale: The Playbook You Need To Transform Your Company, Shanghai: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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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旭、戚聿东,2019,《产业数字化转型的价值维度与理论逻辑》,《改革》, 第 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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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吉军,2021,《国有企业性质再认识》,《江汉论坛》,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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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新、孔让峰,2022,《科创属性向市场传递了科技型公司的价值吗?》,《证券市场导报》,第6期。

Key Factors and Guarantees for Corporat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Analysis

—Case Study of Listed Companies on the STAR Market

Zhang Wei

Abstract: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enterprises is the key to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economy, and its essence is a profound transformation of enterprises themselves. The positioning of sci-tech innovation board determines its position as the vanguard of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listed companies. By analyzing the industrial attributes, regional distribution and R&D status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on the board, we can find that th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enterprises is closely related to R&D expenditure, nature of enterprises and local policies. It is important to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cultiv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for th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enterprises, sound mechanisms, and the creation of favorable macro policy environment and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so as to better promote th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enterprises.

Keywords: digital transformation, STAR Market, corporate digitalization

[责任编辑:张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