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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基理】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伦理风险协同治理的内在逻辑

大国基理文章配图

作者:王伟 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院院长、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

治理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始终是党和国家重点关注的事业。食品安全具有公共物品属性,是复杂的公共问题。在社会共治的具体模式上,协同治理为多部门合作共同解决复杂公共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理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民生福祉的战略高度,对食品安全作出一系列重大安排和部署,开启了新时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媒体和学术界等食品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伦理风险协同治理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既给我国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带来挑战,也成为加快促动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手,为协同共治积累了宝贵经验,让协同共治理念和实践更加地深入人心。

价值逻辑: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

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要历史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波澜壮阔,始终如一地恪守着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始终如一地牢记着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始终如一地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如一地依靠着人民取得胜利。人民至上作为价值命题,表明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社会的真正治理者,既体现为党在治国理政中“为了人民”,也体现为党在治国理政中“依靠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践中铸就的伟大抗疫精神其核心内涵“生命至上”“举国同心”就是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具体体现和生动诠释。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至上的体验愈加深刻,党坚持人民至上的信念愈加笃定,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的热情愈加高涨。

人民至上是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伦理风险协同治理的目的和归宿,是协同治理遵循的价值逻辑。人民至上有利于引导食品利益相关者共同树立起对生命尊严的敬畏之心,形成道德价值共识,共同参与治理。生命既是一种自为目的的高贵,也是实现其他价值的载体。在道德价值排序中,尊重生命具有道德优先性,是道德体系中最基础、最根本的道德。食品安全是生命健康的基石,是一项基本人权,是党和国家保障人权的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无论是打天下,还是守天下,都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后疫情时代,健康中国战略加速推进,健康中国是彰显人的尊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食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在协同共治中确保每一位社会成员享有食品安全权利,方能让健康中国落到实处、得到保障。

理论逻辑:共建共治共享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理论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是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社会治理实践创新的正确把握,成为新时代各项治理工作开展的理论指南。社会治理以“共建”为前提基础,以“共治”为操作路径,以“共享”为目的归宿。“共建共治共享”理论为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提供了理论支撑,为破解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和路径方法。“共建”是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的逻辑起点和基础条件,明确了“谁来建”;“共治”是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的实现途径和方式方法,指明了“如何治”;“共享”是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的终极目的和归宿,强化了“谁受益”。

“共建”旨在促进全体食品利益相关者共同加强建设。“共建”既在于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也是基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中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伦理风险与其他社会风险相互交织。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是应对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的首要前提。“共治”要求全体食品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治理。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趋势下,食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的主体必定是多元的。各食品利益相关方能够发挥各自优势,在全过程、全方位的治理过程中,可以构建起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良性互动关系,以保证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提升治理效能。“共享”是指全体食品利益相关者共同享有治理成果。“共享”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目的,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体食品利益相关者“共建”“共治”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的落脚点,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安全营养的食品,这是“良治”“善治”的题中应有之义。

现实逻辑:高效能治理的必然选择

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伦理风险协同治理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食品安全问题燃点低、社会关注度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状况感受直接,体验深刻。食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能力如何、治理成效怎样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等食品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协同治理,政府力量、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的综合运用、形成合力,可以促进食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的现代化,实现食品安全伦理风险的高效能治理。这意味着食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进入新阶段,即由原来的依靠政府、市场力量为主走向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并重,由原来的主要依靠末端治理,走向源头预防、过程治理和末端治理并重,逐步构建起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的治理格局。

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伦理风险协同治理在政府主导下,食品利益相关者的共建共治,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激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治理动力,实现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互通、利益协调和信任建立。政府能否将多元主体的力量凝聚到实现食品安全伦理风险治理目标的统一行动上来,将最终决定食品安全治理的效果。政府治理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形成外部监督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形成内部治理自觉的同时,也能够有效调动和激发社会力量的参与,解决食品生产经营者参与热情不高、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的问题。政府治理架起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力量信息互通的桥梁,能够打破政府、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各治理主体间的良性互动、信息共享,推动治理走向现代化,进而实现高效能治理的目标。协同共治是食品安全伦理风险高效能治理的必然选择,高效能治理也必将促成食品安全伦理风险协同共治更加稳固成熟。

本文系江西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21ZX01)成果。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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