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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家谈 | 政策加力 稳住外资基本盘

经济大家谈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国际投资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 高凌云

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我国吸引外资的多方面有利因素没有改变。今年以来,中国利用外资稳定增长,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中国市场引力不减;二是开放政策落地见效;三是投资环境持续优化。商务部将和各地方、各相关部门一道,继续全力做好稳外资各项工作,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提供更优环境、更好服务。

2021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1149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9%,为近10年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不仅圆满完成了全年稳外资的工作任务,引资规模更是再创历史新高。规模增长的同时,我国吸引外资的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从流入产业看,服务业特别是高技术服务业引资增长较快,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16.7%和19.2%,高于全国引资增速。从来源地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东盟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9.4%和29%,大幅高于全国引资增速。从目的地看,“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西部地区引资优势和市场潜力不断挖掘,平均增速超过东部约2.8个百分点。

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并不均衡,西方大国的宏观经济政策溢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稳外资”工作仍然面临大量挑战。为了更好推进我国外资存量结构的调整和增量结构的优化,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持续扩大外资市场准入。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尽快在全国推行已在自贸区经过试验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定自贸试验区和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性措施,及时修订或者废止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完善有关办事程序;在深化制造业开放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不断推进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息息相关领域的开放;为外国投资者转移先进技术、知识产权等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好的保护;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更好引导外资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外资企业对国内外需求的适配性,引导外资开展多层次的产需对接,通过绿色、安全、优质的新消费引领新供给和塑造新市场,更好满足既有需求和开创新需求;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外资加大对中高端制造、高新技术、传统制造转型升级、现代服务、节能环保、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和价值链高端环节的投资,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外商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投资,推动中西部地区外资经济的快速发展,优化外资区域分布格局;进一步深化改革招商引资工作评价体系,转向以质量和效益为主,逐步形成招商引资的正向引导机制。

切实推进产业链招商。高度重视跨国公司产业链外迁趋势,与外国在华商会和大型跨国公司建立密切联系,指导各地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推动国际国内产业链对接融合;健全外商投资服务机制,强化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确保产业链供应链重点外资企业稳健运营,推动重点外资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纵向合作和相关产业链企业之间的横向互动,探索发展基于国内的国内国际产业配套体系,释放产业集聚效应,促进国外高端产业向国内延伸和跨境融合,提高产业集群竞争力;依托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产业链、供应链方面的合作,稳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网络中的枢纽位置。

加强对外资合法权益的保护。继续完善外资法律体系,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监管执法等领域政策措施,强化监管政策执行规范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透明度,提升对外商投资的服务水平,保障境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外资投诉机制,认真对待外资企业关切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加强对新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积极落实“竞争中立”原则。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与国际投资规则的接轨,加快向制度型开放转变,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投资环境;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外资项目核准手续,进一步提高外商来华投资及开办企业的便利化程度;完善自贸试验区布局,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从制度、技术、规则上打通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痛点和堵点;加快双边和多边投资协定谈判,推动构建新的多边投资框架范本,建立更加完善的双边和多边投资体系。

进一步完善外资监管体系。健全外资预警监测体系,提升外资监测和预警能力;完善外资进入对我国各领域、各类别安全影响的评估机制,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持续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警惕外资对我国部分行业的直接或间接垄断,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加强跨境短期资本流动监测,加快与国际监管标准和规则的对接,深化与其他国家的宏观政策协调和监管合作,切实做好外部金融风险向国内传递的防范和应对,确保金融安全与经济社会稳定;加强监管方式创新,完善信息化监管模式,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推进各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提高监管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