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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国是厅丨全国人大代表张志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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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两会国是厅

作者:张志勇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不仅明确了父母及其监护人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人,也规定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社会责任。我国家庭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依法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家庭教育不仅是父母及其监护人应履行的一份责任,更是具有很强专业性的教育活动。教育者先受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父母及其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培训、指导的义务。在这种背景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作为一门具有较强专业性的专门职业呼之欲出。一些机构、个人看准了家庭教育的市场前景,开始迅速介入这一新兴的职业教育市场,为了赚取超额市场利润,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乱象”已出。

为了防止家庭教育培训市场各种乱象频出,造成新的社会问题,结合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就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行业监管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将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列为新的职业目录。有人推算,目前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人数约20万,未来这一职业的需求人数将达到250万左右。这意味着家庭教育指导将成为我国未来重要的服务业,亟待将这一新兴职业纳入国家职业目录,予以规范和管理。

二是尽快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制度。从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需要具备家庭学、儿童学、卫生学、健康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专业素养,亟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尽快建立家庭教育教师专业资格准入制度。

三是尽快研制出台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标准。我国家庭教育专业学科建设非常薄弱,更没有成熟的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标准,亟待由教育部门会同全国妇联研制出台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标准,以确保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四是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行业监管。随着国家“双减”改革的逐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正处于深刻转型阶段,有的已看上了家庭教育市场。在这个市场处于发育初期,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行为市场监管规则。一要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机构准入制度。二要对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机构的广告行为做出规范。三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从业者管理,以保障这支队伍的专业性和教育性。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