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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国是厅 | 全国政协委员蔡庆锋:探索制定我国CCUS产业税收优惠和补贴激励政策

两会国是厅文中配图

人民论坛两会国是厅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副主委 蔡庆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四五”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期及窗口期,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是一项新兴的、具有大规模二氧化碳减排潜力的技术。过去10年,CCUS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部署,年捕获量已经达到约4000万吨。CCUS技术的发展和推广在我国受到高度重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等均将CCUS列为重点支持、集中攻关和示范的技术。CCUS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对实现中国双碳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是指将CO2从工业排放源中分离后或直接加以利用或封存,以实现CO2减排的工业过程。“碳中和”的难点在于二氧化碳的绝对减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减排潜力大,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在减少CO2排放的同时实现能源增产增效具有附带经济效益的减排途径。虽然目前我国CCUS项目类型多样,但规模较小,缺乏大规模的多种技术组合的全流程工业化示范,CCUS项目经济效益不佳。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CCUS的捕集能耗和成本较高,高能耗、高成本、高不确定性,使得CCUS增产增效和减排的收益无法得到充分体现,特别是缺乏激励政策极大地制约了CCUS技术的大规模应用。提高收入和克服成本瓶颈成为CCUS项目成功运营和产业聚集的关键,及时出台税收优惠和补贴激励政策增强企业和资本市场对成本低、经济可行性高的CCUS项目的信心势在必行。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副主委蔡庆锋建议:

借鉴国外政策经验,探索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CCUS税收优惠和补贴激励政策,形成投融资增加和成本降低的良性循环,有效刺激高排放企业参与节能减排,鼓励资本市场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碳捕获、利用与封存。在碳中和目标下,充分考虑产业格局和重点排放行业的排放路径,重点从减排的需求出发,研判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排放行业以及生物质能的碳捕集与封存和直接空气捕集的技术减排贡献,有针对性地出台CCUS鼓励政策。

一是允许发电、钢铁、水泥、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对提高采收率、地质封存项目提供税收抵扣,按照捕获与封存的碳氧化物数量计算一个抵免额,允许纳税人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免,抵免主体、抵免资格、税收抵免额和抵免期限根据不同封存方式而定。

二是确定价格保证机制,适时调整市场价格和合同价格的波动,配套引入碳交易底价保证机制和交易量补贴机制,如果按照市场规律形成的碳价无法达到最低价,政府将通过增加税收或财政补贴来弥补差额。

三是鉴于CCUS项目所需设备专业性强,前期投资大,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对促进开展大规模的CCUS示范与产业化集群建设相关的装置设备采购和改造升级予以专项资金补贴,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责任编辑:宋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