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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位育:潘光旦的新人文思想及其治学理念

潘光旦(1899—1967年),著名社会学家、优生学家、民族学家和教育学家,在优生学、社会思想史、家族制度史、儒学哲学、民族史等领域留下了数百万字的作品。潘光旦治学以时代问题为导向,儒学为体、西学为用,将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资源与西方的科学知识进行结合,提出“新人文史观”,力图寻求人类发展的“中和位育、遂生乐业之道”。“中和位育”是潘光旦基于对儒学思想的创造性解释而提炼的重要概念,被视为其新人文思想的核心,是社会学理论的一种创新以及社会学中国化的重要体现。

以传统儒学为基础的“新人文史观”

潘光旦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新人文史观”。这一思想的核心是潘光旦对于“中和位育”这一概念的创用。潘光旦重视以中国社会思想资源为本引入西方科学的观点,有意识地建立“新的学术与旧的经验”的关系。“中和位育”即是他引用儒家经典《中庸》里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之义提炼而成的核心研究概念。“位育”为“安其所”“遂其生”,即天地万物各处其位、繁育滋长之意。潘光旦认为“安所遂生”即“位育”,为“一切生命的大欲”。而“中和”则是实现“位育”的方法,是天地万物的“化育”之道。

在潘光旦的阐释中,“位育是一切有机与超有机物体(生物与社会)的企求”,“位育就等于二事(物体与环境)间的一个协调”,“讲位育,当然要有两个条件。一是生物的个体或团体。一是个体或团体所处的环境”“环境可以大别为二,一是体内的环境,一是体外的环境。体外的环境,就人而论,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横亘空间的物质的环境,二是纵贯时间的文化的环境。教育的目的又当然在设法使我们和这两种或三种环境打成一片,使相成而不相害”。由此,在潘光旦的解释中,“位育”包含了生物的个体与社会的团体两个层面及其与所处不同环境的“安所遂生”问题,“致中和”即个体或团体社会与其所处的环境达致相成而非相害的关系。

不同于纯粹的哲学思辨,潘光旦对中国社会的个人与社会及其与所处环境关系的讨论,是基于社会历史和现实而非理论预设或推理展开。他以时代问题为导向,将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资源与西方的科学知识结合而形成的新人文史观被视为是一种“文化的生物学观”,即同时强调遗传与教育在塑造国民中的关键作用,以及以生物之“体”而促进精神之“用”的方法。潘光旦引用《论语》“性相近,习相远”和《孟子》“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中对“性”与“养”的传统文化认知,来生动地说明自己关于生物遗传与环境养成的学术观点。

潘光旦反对将生物学的进化理论直接运用到人类社会的研究,同时也批评忽视生物遗传特性的纯粹的文化功能主义立场,认为“性终究是一个最先决的条件”,“忽生物的遗传,不因势利导;重人为的环境,必强异就同”。在对极端观点批评的同时,他以孔子和孟子的“天人观”为基础,提出“以人为本”,从容中道,强调要重视人同时作为生物人和社会人的二重属性。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尊祖敬宗和重视家庭的传统观念,潘光旦也从遗传和教育两个方面进行理性和科学的阐释,提出“祖宗贤明端正,能行善事,表示是他自己就有一个比较健全的生理与心理组织,这种组织是他的遗传的一部分,很可以往下代传递”,而“不必假手于第三者的因缘果报之说”;家族的品质不仅仅是文化养育和文化选择的结果,也与遗传和自然选择有关。此外,潘光旦从“伦”的角度,阐释位育思想,认为在社会中,“伦”作为与“位”相对应的词,包括了类别和关系二义,只有两者并重,“五伦”才能够仁至义尽;只有自觉的“明伦”,才能认识社会的次序结构,达至对个人与社会的理解。这一以“位育”为核心的新人文史观也成为潘光旦推动优生学教育和实践的思想基础。

倡导并践行学科整合的研究与教育方法

潘光旦的新人文思想应用于教育教学,其具体体现就是倡导并建立整合生物学与社会学研究的优生学课程体系。潘光旦早年留学美国攻读生物学学位,1926年归国后在国内多所大学先后任教,在教授社会学课程的同时,在国内首开了优生学课程。在他看来,以人为本首先要考察人的生物特性,进而关注人的社会特性。因此,潘光旦的研究也从生物学而至优生学和社会学。他认为,“学术分门类,是对的,分得太细,太分明,以致彼此不能通问,以致和生活过于不相衔接,不相联络,便有走极端的危险了”。同时,“若以为教育只需培植专家,那危险也就非常之大”。“相当的分化与专化是不可少的……不过分化与专化都有一个限度”,他所提出的限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全部之内可以局部走上分化和专化的路径;另一方面是分化和专化的局部也应当有限度和止境。他以专化至极端而使一些生物亡族灭种的教训来说明“分化和专化所以成种,亦所以灭种,犹之乎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的道理。

潘光旦认为大学生在专攻一种学问以前,“应当打上一个很广的根基”。他批评当时大学的文法类学科,特别是社会学的课程设置中对与生物学相关的诸如家庭、种族和优生等科目的忽略,因此身体力行建立了“优生学”的课程体系,撰写了《优生概论》《优生原理》《优生与挑战》等相关论著,并完成以优生学原理研究中国社会现象的《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等著作。

在潘光旦看来,优生学是“以生物学为体而以社会学为用”,目的是“研究人类品性之遗传与文化选择之利弊,以求比较良善之繁殖方法,而谋求人类之进步”。他为优生学设置了三大方面的跨学科研究内容,其中“品性遗传”的法则问题立基于生物学,文化选择或社会选择问题即“流品选择”立基于社会学,而如何使知识发生实效以及如何推行优生运动则立基于教育、政治以及其他社会事业。他认为“三端实具密切之相互关系,有不容分立者”,充分体现了其倡导学科整合的教育理念与方法。

新人文思想的经世致用之路径

潘光旦毕生致力于爱国民主事业,以儒学为根基倡导民主自由,体现了知识分子经世致用的学术情怀。他以儒家思想为基础,从其新人文思想出发,对当时传入中国的西方的平等、民主与自由观展开了评辩。经济方面,他根据孟子的“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引申“物不齐”即“自然之不平等”理论,提出应当以“公道”代替西方经济理论所倡导的“平等”概念,认为真正的平等是按人的才能与机会匹配,此谓“公道”而非“平等”;在社会中人人生而平等,但不意味着不区分才智德行而用;后天教育可以促进人的平等,但不意味着无视遗传而忽略因材施教。

潘光旦认为,教育的实质是品格的培养,即人自身的“个性”与人与人之间的“通性”达至“和”的状态;而达至“和”则需要“自明”和“自强”,即有自知之明和自我控制的能力,两者分属于智识与情感的范畴,自明重在知,自强重于行,教育的真谛在于知行合一。

政治方面,他认为儒家思想早已包含了西方民主政治所包含的民有、民享和民治等有关政治基础、目的和过程等方面的内容,如孟子的“民为贵”即民有,儒家的“民父母论”即民享,“贤人政治论”即民治,中国并不缺少民主政治的精神。

潘光旦的新人文思想,不仅推动了西方学术理论和方法与中国国学和国情的结合,而且对中国的教育事业、学科发展和文化自信作出了贡献。

[责任编辑:潘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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