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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党内治理现代化三维路径

【摘要】党内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党内治理现代化该如何发力成为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为此,我们需要深化和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保证执政党的公权力为民所用;借助德治和法治并举的治党方略,有效提升党内治理能力,最终实现党内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关键词】党内治理  为民执政  公权公用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并明确提出了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因而党内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内治理现代化是我们党运用现代化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根据党的性质、理念、使命和党内法规,综合整治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的活动,以实现我们党内部政治运行机制和治理能力的自我优化升级。在新时代背景下,治国必先治党,只有实现了党内治理现代化,才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总目标的实现。

为民执政是实现党内治理现代化的动力源泉

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本性。因此,我们党必须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我们党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因而肩负着表达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利益的重要责任。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是为民执政的党。

在成立之时,中国共产党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立党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期待作为自身的奋斗目标。在执掌国家政权之后,中国共产党没有忘记革命年代时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没有忘记自己的执政初心、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而且明确地认识到自身掌握的公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因而格外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各个方面的正当利益。党的十九大报告直接点明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即“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继续前行的动力正是源于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人民群众是决定党的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我们党执政的价值导向就是为民执政。

因为我们党是为民执政,所以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应当由人民来评判。只有这样,为民执政的理念才不至于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或者只徒具形式。从根本上说,为民执政就是我们党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确保公权力为民服务,将解决好关乎人民群众福祉的民生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中心任务来落实,并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

公权公用是推进党内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因素

权力可以为恶也可以为善。只有对公权力进行制约,才能保证公权力的向善性,从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能够为人民服务。因此,推进党内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就是确保执政党所掌握的公权力为民所用。从建党之日起,我们党就将“立党为公”作为对人民的承诺。在取得执政地位后,我们党担负着极其重大的执政责任,因而也拥有了相当大的公权力。但公权力只能姓“公”,党员干部不能用其谋取个人私利。只有严格做到公权公用,才能切实保证公权为公。

当前,党员干部的腐败无疑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腐败的实质即是对公权力的私用和滥用。一些党员干部禁不住利益的诱惑,铤而走险,贪污受贿,严重地损害和破坏了党的执政形象。要杜绝各类腐败现象的发生,就要保持党所掌握的公权力具有向善性,防止公权力的异化和滥用,全面从严管党、从严治党,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令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能够确保掌握的公权力向善和为善的执政党是善治的执政党。我们必须明白,执政党掌握的公权力是关乎人民群众福祉的公器,理应公用。为此,党员干部应当具备守信立德和履职尽责的道德观念和政治美德,坚守初心和使命,禁锢私欲和邪念,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德法并举是助力党内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德治和法治是实现党内治理现代化必不可少的两大手段。道德是一种内在自律,法规是一种外在他律。因此,德治主要依靠的是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等内化形式,是一种“软约束”;而法治主要是凭借强制手段,通过外在力量强制遵守,是一种“硬约束”。

党内治理的德治方略主要是以道德感召力等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从而提升党内政治生活水平。道德具有立党兴党的重要作用,严格的道德自律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所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由于德治方面的缺失,一些党员干部在精神上“缺钙”的现象比较严重,各类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事实上,在党内治理中,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是防范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内在防线。为此,需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我们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作风和优良传统的充分展现,将基本的价值判断和行为准则内化为党员干部的道德自觉,从而影响党员干部实际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此外,还要建立科学的党员干部道德评价机制,将党员干部的道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注重道德修养的党员干部给予物质或精神方面的激励,努力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环境。

党内治理的法治方略主要是借助法治思维推进党的建设。将法治的一般原则和机制贯彻到党内生活之中,是党内治理迈向现代化的鲜明特征。依法治党不仅是在一般意义上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而且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相应的党内法规开展各类党务活动。依法管党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其目的在于通过完备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运作机制,将党内权力的运行和监督纳入法治化轨道,防止党内权力被恣意滥用,从而实现党内生活的法治化。法治方略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公权私用现象的发生,并能实实在在地将党内治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了促进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的培育,让党员干部明确认识到权力应当在阳光下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切实做到依法治党;另一方面,要通过严格执法,强化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实现强有力震慑。此外,还应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及其执行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党内法规制定的科学性、现代性和民主性。

实际上,以德治党和依法治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二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因此,在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必须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既要使以德治党的过程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党的过程,也要使依法治党的过程成为践行以德治党的过程。只有德治和法治并举、内在的“软约束”与外在的“硬约束”有机结合、双管齐下、刚柔并济,才能切实地推动党内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走向现代化。

(作者为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陈松友、 李雪:《制度治党:推进政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贵州社会科学》,2017年第9期。

②罗许生:《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机制建构》,《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6年第6期。

③刘奇:《党风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分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3期。

责编/刁娜    美编/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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