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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基本态势

核心提示: 近年来,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态势良好,三地创新分工格局基本形成,北京在协同创新中发挥了核心引领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三地间创新能力差距过大、缺乏区域创新链等短板。京津冀应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完善政府间协同创新对接机制,完善市场机制,促进高质量协同创新。

【摘要】近年来,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态势良好,三地创新分工格局基本形成,北京在协同创新中发挥了核心引领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三地间创新能力差距过大、缺乏区域创新链等短板。京津冀应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完善政府间协同创新对接机制,完善市场机制,促进高质量协同创新。

【关键词】京津冀 科技创新 协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发展态势良好

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指数大幅提升。2013—2017年,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指数从26.1394增加到88.3521,总体呈现快速上升态势(见图1)。协同基础雄厚,创新人才约占全国1/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约占全国1/7,创新机构(高校、研究与开发机构、高技术产业) 约占全国1/3;协同行动进展迅猛,三地创新主体加速融合,联合创新成果产出激增;协同成效显著,知识与技术溢出效应明显,三地联合发表论文数量年均增速为23%,联合申请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达78%;协同环境持续优化,协同创新政策陆续出台,京津冀地区已成为全国科普图书出版的集聚地。

三地创新分工格局基本形成。从投入环节来看,三地间分工基本形成,北京偏重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环节,津冀偏重试验发展环节。2017年北京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R&D经费占比达37.61%,高于天津(22.37%)和河北(10.72%);集中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R&D人员全时当量占比达43.72%,远高于天津(22.91%)和河北(18.91%)。而津冀两地用于试验发展环节的R&D经费内部支出占比高达77.63%和89.28%,高于北京(62.39%);用于试验发展环节的R&D人员全时当量占比分别为77.09%和81.09%,高于北京(56.28%)。从成果类型来看,北京在科技论文和发明专利上优势显著,津冀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方面具有优势。2016年国外主要检索工具收录北京的科技论文101170篇,居于全国首位,是天津(17440篇)的5.8倍、河北(8977篇)的11.27倍。2017年北京发明专利授权量(46091件)居全国首位,占全国比重为14.1%。2017年津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两类专利授权量合计占比分别为85.98%、86.06%,高于北京(56.9%)。这说明北京已成为全国知识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津冀更侧重应用环节的创新。

北京在协同创新中发挥着引领作用。企业大数据显示出三个突出特征:一是2014年以来京津冀三地企业联合专利数量呈“跳跃式”增长。2014—2017年三地联合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达到145%,联合创新成果显著。二是北京的创新主体在津冀两地的溢出效应明显。如2016年高新技术类京企高管在津冀任职次数达到5704人次,同比增长171.88%;京企在津冀设立子公司的数量逐年提升,2017年为4378家,同比增长11%。三是北京在推动三地联合创新方面发挥着带动作用。2007—2017年,京津联合与京冀联合的累计专利授权量为19889件,占三地累计联合专利授权量的96%,是津冀联合的29倍。

创新产出水平差距过大、产业链基础薄弱制约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

京津冀三地创新产出水平差距过大。根据空间基尼系数测度,近年来京津冀创新产出的空间基尼系数始终大于0.7,处于高位运行状态,说明三地创新产出的空间分布严重失衡。根据莫兰指数测度,三地创新活动空间相关性不显著,说明三地间科技创新的联系度、融合度和均衡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主要原因有:一是创新投入的空间配置严重失衡。2017年北京的R&D人员数量是津冀的2倍;R&D经费内部支出额是津冀的3.44倍;高校和研发机构数量分别是天津的1.61倍、6.41倍,是河北的0.76倍、4.89倍。二是创新环境差距悬殊。在投融资环境方面,2007—2017年,北京吸纳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额约占全国的1/8,而津冀分别仅占4%和2.7%。在政策环境方面,三地在统筹配置科技资源、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科技成果异地转移与转化、技术成果交易、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等方面尚未出台完备的规划和政策,政策服务体系亟待完善。

产业链与创新链基础薄弱。产业链与创新链是相互促进、互动发展的有机体。京津冀尚未在区域内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协同创新。具体表现为:一是三地产业链链接不足。北京的优势产业偏向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天津的优势产业偏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河北的优势产业偏向制造业,三地的产业分工初步形成,但尚未形成有效的产业对接和完善的产业链条。二是创新链链接不足。北京输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主要流向京内(30%)、京外(50%)和技术出口(20%),其中输出到津冀两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比较低。如2016年北京输出津冀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仅占流向京外地区的7.7%。三地创新分工格局明确,但缺乏有效的成果转化与对接机制,产业配套衔接不足,因此导致北京的技术输出往往越过津冀,流向东南沿海地区。

促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当务之急

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一是分阶段提出区域内协同创新的重点产业。三地可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任务和北京打造高精尖经济体系的契机,分阶段在区域内找出几大重点产业,如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高新科技等合作产业,形成三地间上中下游联动的产业分工和技术创新格局,鼓励合作建设主题型经济合作区和产业园区,通过三地产业和科技合作进而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二是鼓励北京优势创新资源“走出去”,打造区域科技链。助力“中关村”等优势科技园区面向京津冀布局,在区域内移植其成功模式和品牌;支持清华、北大等知名院校和中科院等著名科研机构,紧密围绕区域内协同创新的重点产业开展技术性研究;鼓励北京市龙头科技企业在河北省建立科技合作示范基地或“科技中试中心”,提升河北省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发展动力。

完善政府间协同创新对接机制。一是建立区域协同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建议设立由京津冀三方主管科技的副省级领导任组长、京津冀三方科技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协同创新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协同创新政策以解决三地在协同创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完善政府层面的资金联合投入机制。可设立“京津冀创新投资基金”,由三地政府从各自的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京津冀协同创新建设,主要用于支持科技联合创新研发、创新平台资助、创新环境建设等。三是完善三地科技政策对接机制。完善区域协同创新过程中的资质通认制度和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科技人才居住证制度、区域社会保障制度、重大课题联合申报共同承担制度、科技合作成果奖励制度等。实现科技企业、产品、机构等资质的互认,享受本地同等优惠政策。

完善市场机制,促进高质量协同创新。一是完善市场机制,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布局优化。可依托区域内丰富的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技术企业优势,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完善区域协同创新的市场机制(如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创新人才交流机制、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等),以实现三地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创新主体布局优化与创新成果高效对接。二是构建技术交易平台,助力创新成果在津冀产业化。首先,建立京津冀科技中介服务战略联盟。促进京津冀地区技术合作以及资金和技术的对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其次,建设京津冀跨区域技术交易市场网络系统。以区域内产学研为主体,依托技术交易联盟、中介组织、金融机构等组织,形成区域内技术异地转移的网络化交易体系。最后,完善技术交易平台的组织框架与保障机制。交易平台应常设应急管理机制、网络服务保障机制、产权纠纷处理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等,为平台的运行和创新主体技术交易提供完善的服务。

(作者分别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导;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北京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北京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及监测研究”(项目编号:17JDYJA014)阶段性成果】

责编/周素丽 美编/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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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谷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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