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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检察院对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所长樊安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张琴 摄)

人民论坛网湖南3月22日讯 2019年3月19日,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党委书记、所长樊安(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在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运用多媒体举证,全面展现了本案犯罪事实,并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在开庭过程中,被告人樊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忏悔,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经审理查明,樊安自2006年1月至2018年7月任长沙市星沙劳动教养管理所、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在担任所长期间,其利用职务便利,与同该所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相关人员串通,采取虚构对账单等手段,向所内财务人员重复提供票据,贪污130万元公款归个人所有;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在减免租金和电费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19万元;挪用公款55万元归个人使用或从事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由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樊安及辩护人对证据无异议,法庭当庭宣判,判决樊安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刘莹)

[责任编辑:王驰]
标签: 长沙县   长沙市   戒毒所   检察院   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