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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清风正气,让警钟长鸣

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开辟廉政警示教育新阵地

扬清风正气,让警钟长鸣——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开辟廉政警示教育新阵地

3月15日,李发平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机关、城区全体党员干部到荆门市中级民法院旁听李发平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庭审,用直观的、有震撼力的方式开展了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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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旁听庭审

“……大部分我都认罪,希望法庭宽大处理……”,庭审期间,李发平作最后陈述。 

曾经担任过武当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书记,湖北省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李发平,此刻的内心是痛苦的、悔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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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庄严的人民法庭上,大家对庭审的每一个环节都认真聆听,仔细了解案件的全过程。犯罪嫌疑人本是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由于涉嫌滥用职权,逐步沦为阶下囚,这一巨大反差给大家带来强烈震撼。此次旁听使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特殊的“心灵洗礼”,给大家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各基层大、中队党员干部通过庭审直播网对该案审理情况进行了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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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清风正气,让警钟长鸣

旁听结束后,案情引发了大家热烈的讨论,警示教育效果明显。此次旁听庭审针对性强、震慑力大,给全体党员干部敲了警钟、鸣了警笛。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人都没有例外,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身居何职,脑中都要有纪律规矩意识,都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此次旁听活动作为一个起点,开辟了支队廉政警示教育新阵地,尤其是对预防职务犯罪有较强针对性,有助于引导干部珍惜岗位、守法奉公,打造风清气正的消防队伍。

法律小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湖北省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鲁鲸游)

[责任编辑:银冰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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