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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管理应坚持问责与激励并行

核心提示: 当前,我国基层干部队伍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基层干部不敢干、不想干以及不会干的问题。新时代,我们要认清基层干部问责与激励管理制度体系存在的短板,精准发力,加快构建问责与激励并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以及公众监督机制。

【摘要】当前,我国基层干部队伍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基层干部不敢干、不想干以及不会干的问题。新时代,我们要认清基层干部问责与激励管理制度体系存在的短板,精准发力,加快构建问责与激励并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以及公众监督机制。

【关键词】基层干部  绩效考核  激励制度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保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流砥柱”。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干部队伍是党保持同广大人民群众血脉联系的最直接桥梁和纽带,是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战斗堡垒,其素质和状态代表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兴衰成败。基层干部作为政府机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水平、品行作风,直接影响着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建设的质量及效果。加快构建起问责与激励并行的基层干部管理制度体系,有助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国的问责与激励制度建设取得较快发展

问责与激励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的过程中,党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问责和追责办法,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干部划出了更加清晰的行为“底线”,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同时,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公开为受到陷害、诬告的干部正名,问责与激励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

问责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是对政府官员责任的追究,是政治文明的体现。我国的问责制度建设从2003年“非典”事件后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和互联网的普及,干部的失职、渎职等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和监督,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切实可行的问责制度和办法,如《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西安市《行政效能问责办法》等,问责的力度、范围、效率不断提高,问责的成效明显增强。问责已经被广泛应用到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领域,迈入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唤醒各级干部责任意识的同时,提升了党和国家的公信力,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激励是通过满足个人期望来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工作动能,从而引导其产生正确价值观念的一种奖励机制。在基层干部管理制度中,通过组织关怀、物质奖励、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式,鼓励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更多的基层干部对标先进、查找差距、积极作为,共同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献计出力。《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干部激励机制进入了制度化的轨道,激励标准更加明确,激励手段更加具体,激励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激励制度的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被充分激发出来。

现行问责与激励制度中存在的短板

基层工作的最大难处在于工作任务的复杂多变,而相应的制度设置又存在滞后或不合理的现象。任何一项制度确立之初都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我国现行的问责与激励制度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需要认真研究并不断完善。

我国现行的问责制度从程序设计上看,仍然有待完善。现阶段所采取的上级对下级直接问责的内部问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受部门利益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问责的力度和范围有限,在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参与上还需要加强,从而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从问责的实施上看,现行的问责体系更倾向于事后追责,对于问题暴露前缺乏有效的预警,所问责的多是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从问责的法制保障上看,现行法律法规与问责制度的衔接还不完善,对干部的问责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部分公众缺乏权利意识和监督意识,导致问责的主体多是“同体问责”,很难进行“异体问责”,问责的事项多是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破坏生态环境事件、重大经济损失等,而对其他领域的错误问责较少,特别是对“不作为”的问责更是少之又少。这些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问责制度作用的发挥。

现今,人们对政府管理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我国现行的激励制度还没能充分调动起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和热情,干部队伍普遍缺乏激烈的竞争意识和时不我待的发展动能,导致基层干部出现“安定有余,后劲不足”的现象。从现行激励制度的开展情况上看,对基层干部的激励比重仍然较小,一些地区过度重视对典型的表彰和激励,但是典型的事例和经验一般很难复制推广,反而扼杀了大多数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没能发挥出激励大多数的作用。加之一些激励的内容和形式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基层干部不了解、不掌握,导致激励制度高高在上,不接地气,不被普通基层干部所认可和接受,激励制度的效果还未有效发挥出来。

构建问责与激励并行的绩效考核、容错纠错和公众监督制度

一是要构建起问责与激励并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基层,有的干部凭资历和年龄直接当“甩手掌柜”,还美其名曰“年轻人应该多学多做”,而一些年轻基层干部往往累得吐槽“做事的永远是这么几个”。这在一定程度反映出基层的绩效考核流于形式,搞平均分配。因此,要加快构建起问责与激励并行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基层干部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公开、透明、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真实反应每位基层干部的工作业绩,把对干部的问责和激励转化为绩效考核的分数和待遇,从而实现有效的评估考核,让真正干事的基层干部能够获得与之相匹配的报酬和组织评价,使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基层干部在经济上、政治上受到处罚。这既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鼓励了踏实干事的干部,有利于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是要构建起问责与激励并行的容错纠错机制。“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部门的干部是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工作非常辛苦、繁杂,对宏观政策要科学地结合实际去落实。在追求发展、服务群众、创新实践的过程中,难免会犯一些客观上的错误。我们要加快构建起问责与激励并行的容错纠错体系,针对那些在工作中因为客观原因而产生失误的基层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宽容地处理相关问题,及时指出,给予他们改正的机会,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和锻炼空间。既要鼓励和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又要通过适当的问责和处理机制使干部能够充分认识到在工作失误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在保护干部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的同时,不断提高基层干部抓发展、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构建起问责与激励并行的公众监督机制。要加大对问责和激励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公众充分了解问责和激励的程序、范围等。通过对受到问责与激励的基层干部进行公示,对问责与激励的信息内容进行公示,让公众清楚地知道对基层干部进行问责或激励的缘由,从而打破停留在“上下级”间的问责与激励监督现状,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基层干部问责与激励的管理之中,使问责与激励制度能够在公众的积极参与下不断发展和完善,充分调动起基层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棒痛明底线,枣甜提动力。”只有构建起完善的问责与激励并行的基层干部管理制度体系,才能使严管和厚爱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干事的基层干部撑腰打气,使他们能够放下思想包袱,一心扑到工作之中。让那些不敢干、不想干、不会干的基层干部真正产生危机感,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能力,激发出整个基层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作者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山西省教育厅2018年度教改项目“基于手机APP网络互动学习平台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18JGSZ0013)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王玥:《新形势下对基层干部管理研究》,《人力资源管理》,2017年第7期。

②杨兴鑫、魏然等:《基层干部的心理和谐状况及其管理效能》,《改革与开放》,2017年第21期。

责编/周小梨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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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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