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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民有序参与政府决策

【摘要】公民参与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公民参与”到“公民有序参与”,是我们党逐渐深化民主决策认识的过程,也是实现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问题。我国应提高公民有序参与的意识、拓宽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渠道、搭建信息平台,推动公民有序参与政府决策,促进民主制度完善。

【关键词】公民参与  有序参与  政府决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公民有序参与政府决策,能够提高公共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与支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意识不断提高,尤其是在互联网平台的支持下,公民参与决策的渠道不断拓宽,但是许多公民对于如何参与仍是一知半解,基于此,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职能,从多角度推动公民有序参与到政府决策中来。

公民有序参与政府决策的四层内涵

“公民参与”就是公民通过一定的渠道,参与或影响政府公共政策或公共事务的行动过程。这一概念起源于古希腊,并随着西方民主革命的发展不断完善。20世纪初期,我国将民主概念引入国内,但是在公民参与方面却始终缺乏相应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推动公民参与政府决策提供了政治条件,而从“公民参与”到“公民有序参与”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

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公民有序参与政府决策的含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序参与是在制度与法律规范下的参与。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民主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民参与政府决策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行为;此外,政府在政治制度安排中,对于公民的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参与事项以及参与中应注意的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范与安排,并用制度化的形式加以确定,这样才能保证公民按照法定程序,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第二,有序参与是理性参与。公民有序参与并不是盲目的、激情的表达,而是建立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与参与能力基础上的表达,如公民针对所参与决策的内容应该具备一定的背景知识,并能够合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对决策内容以及产生的影响作出理性判断,这样才能保证其为政府提供的意见或建议是清醒而理智的,其被采纳与参考的可能性也随之提升。第三,有序参与是有层次的参与。公民参与政府决策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政府决策,整个参与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如政府首先要区分决策的性质,对切实关系到公民自身利益的决策应保证其参与权利,并且随着公民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的不断提升,其参与范围也应不断扩大,尤其是对那些影响整个共同体利益的决策,政府应从长远、整体的利益出发,尊重公民的参与权。第四,有序参与是适度参与。适度参与是指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的参与,从公民自身的角度来看,其参与决策的权利应该与实际知识水平和参与能力相符合,避免因为盲目扩大公民参与权而造成政府决策的信息依据失真;从国家发展的角度看,公民参与应该与政治制度相适应,并且能够随着经济社会的客观发展而不断完善。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政治文明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而构建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相关制度,并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才能保证政府决策的客观性与科学性,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

可通过提高公民有序参与的意识,推动公民有序参与政府决策

尽管随着我国政治文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公民参与意识也有所提升,并尽可能利用多种途径影响政府决策,以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但是在有序参与的过程中,其面临的困境也是显而易见的。从政府的角度看,作为公权力的代表,其在维护自身权威性的过程中,有时会对公民参与进行控制,以保证行政命令畅通无阻。引导公民有序参与决策,接受和服从公共政策,不仅需要极大的改革决心,更需要严格而完善的制度建设。从公民自身来看,公民对自身权利的认识不足,缺乏参与公共决策的动力,同时在文化水平、法律素养方面有所欠缺,即使是在政府构建了完善的参与平台的基础上,其参与的过程依然是形式化甚至是情绪化的,难以真正影响公共决策。针对此,政府应从提高自身决策能力、提高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出发,推动公民有序参与政府决策。

提高公民有序参与的意识,推动政治文化建设。20世纪初,在民主革命浪潮的推动下,民主意识被引入到我国,但是由于根深蒂固的封建制度约束,加之资产阶级缺乏与民众的沟通与联系,民主意识更多的是集中在知识分子层面,而没有真正在人民群众的认知体系中生根发芽。针对此,政府必须要重视公民的参与意识培养,让公民逐渐理解宪法赋予的参与民主政治的权利,理解自己在公共决策中的地位,进而提高有序参与政府决策的主动性。在公民意识培养中,政府首先要加强公民教育,对公民的人格修养、思想意识、科学文化、道德规范等进行教育与引导,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等观念深入到公民的内心,并推动其自觉规范行为,维护权益,履行义务;其次要组织实践活动,构建有序参与氛围,强化公民教育效果。政府应利用选举、投票等机会,为公民参与决策提供良好的示范引导,让公民在实践中意识到自身素养对公共决策的影响,进而主动融入到政治文化建设中来。

可通过拓宽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渠道、搭建信息系统平台,推动公民有序参与政府决策

拓宽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渠道,完善民主政治建设。公民的有序参与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我国政府应立足公共决策形成的基本规律,构建相关制度、规范。首先,要加强专家咨询制度建设。作为某一领域的佼佼者,专家学者的意见是政府在制定公共决策中不可忽视的。利用专家咨询制度,政府能够对自身决策的客观性与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并纠正其中存在的专业性错误,在确保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前提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其次,要加强行政听证会制度建设。行政听证会是保证公民话语权的基本制度,过去一些公民听证会制度徒有其表,公民的参与过程多是走走形式,针对此,政府应主动吸取经验,理顺听证会中各方利益的关系,并利用制度形式将阻碍公民参与的因素加以剔除,让公民能够在听证会上独立、有序地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再次,要加强责任制度建设,在公共决策过程中,责任制度的存在能够提高对决策的监督和制约力度。政府在制度建设中,应平衡权责关系,确保责任制度的公平、客观;完善反馈体系,根据公众评价理清责任关系;加强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从而倒逼决策机构完善公民参与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搭建信息系统平台,利用“互联网+”服务政府决策。为应对互联网时代的变革,我国政府提出了“互联网+”的发展计划,政府应该抓住这一机遇,利用互联网平台,推动政务公开,为公民在线参与公共决策创造条件;积极推动政务行为透明化,加强与公民的在线互动,利用信息公开与共享,为公民参与决策做好指导;推动决策监督,鼓励公民利用新媒体手段实现对政府工作监督,利用媒体曝光等方式倒逼追责行为,从而提高政府的科学决策意识,体现公民参与能力。例如政府在制定决策的过程中,应积极搭建“互联网+公共政策”平台,利用互联网在信息整合、信息沟通、数据分析、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公共决策的效益最大化。

总之,在十九大报告的指导下,各级政府应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精神,深入研究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公民有序参与,逐步拓宽公民参与的渠道,扩大公民参与的层次,进而让政府决策真正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者为中共丹东市委党校统战理论教研部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宋慧宇:《政府治理决策中的公民参与机制研究》,《社会科学战线》,2018年第3期。

责编/贾娜    美编/李月敏

[责任编辑:孙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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