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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乡村历史文化遗产

核心提示: 乡村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乡村振兴的宝贵财富,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也是乡村振兴的内源性新动能。面对乡村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遗产,我们需要把物质文化遗产之“形”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神”融会贯通,需要对传统的“形”与现代的“神”进行重新组合加工。只有大力传承弘扬历史文化精髓,才能更好地保证乡村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乡村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乡村振兴的宝贵财富,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也是乡村振兴的内源性新动能。面对乡村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遗产,我们需要把物质文化遗产之“形”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神”融会贯通,需要对传统的“形”与现代的“神”进行重新组合加工。只有大力传承弘扬历史文化精髓,才能更好地保证乡村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 乡村振兴 内源性发展 【中图分类号】G249.2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1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了全面部署,《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对乡村振兴的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是关系中国全面发展、关系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件大事。推动乡村振兴,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社会—文化因素被认为既是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发展的最终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发展定义为:“发展就是转化成为文化的科学(技术、经济、环境等,总之是人类的一切活动)”,强调了文化因素的重要性。社会学也认为,社会结构转型受政府和市场之外能够影响资源配置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影响,即“人们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念、风俗习惯、行为方式等在发生结构性变动时,会形成一种潜在的、巨大的力量”。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历史文化遗产可以成为乡村内源性发展的推动力,构成乡村振兴之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初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针对如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了全面谋划。乡村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源地,乡村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它凝聚着乡土之味、乡愁之情和人文之美。历史上,中华各族儿女创造出了灿烂的农耕文明、草原文明、海洋文明,拥有自己独特的田园风光,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质文化遗产有民居、农耕工具、石刻、农家美食、刺绣、服饰、日常用品等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方言土语、民间信仰、戏曲、舞蹈、民间歌谣等类别。

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是乡村振兴的宝贵财富,可以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另一只看不见的手”,也是乡村振兴的内源性新动能。近些年,在乡村发展的路径上,有人认为乡村的“老房旧俗”是过去岁月留下的破烂摊子,是当下实施乡村振兴道路上的沉重包袱,要更新,就要“破旧立新”,就要“快刀斩乱麻”,放开手脚大干。但是,这样一来就会把乡村原来的历史文化遗产、乡村原有风貌和地方文化特征等,全都一扫而光,也就等于割断了乡村的历史文脉。由此可见,实现乡村振兴,要充分重视、振兴和发展乡土历史文化遗产。面对乡村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遗产,我们需要把物质文化遗产之“形”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神”融会贯通起来,我们需要对传统的“形”与现代的“神”进行重新组合加工。我国不同地区的乡村有着各自不同的乡土文化,我们有必要深入挖掘乡村的文化价值,融入生态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实现可持续发展。

用好历史文化资源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有过发展的“外源型”和“内源型”争论。最典型的是联合国第一个发展十年计划(1960-1970),由于采取“外源型”发展模式,试图让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大部分地区复制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其结果是无功而终。这种“发展模式”的本质不是完全内生和自发的,而是按照发达国家已有模式进行的“复制”。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到20世纪90年代,内源型发展模式逐渐成为了联合国向国际社会推介的一种新型的发展理念。内源型发展模式指的是“基于社会本身的文化特征和行为结构,来构建自己的发展方式”。

内源型发展战略否定了西方发达国家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的唯一性,否定了只注重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文化发展的模式。比如,贵州“千户苗寨”所拥有的民族文化,其种类丰富、数量众多,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展示着苗族的建筑、服饰、银饰、语言、饮食、传统习俗等,完整保存了苗族的原生态文化,是人们观赏和研究苗族传统文化的大看台。“千户苗寨”主要依靠当地的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形成了以旅游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

历史文化资源的积累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历史文化遗产具有一定的物化形式与现实载体。在各个村落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当地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遗产。这些丰富的原生态历史文化遗产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资源。历史文化遗产不单是各个村落内源性的生产要素,而且也是各个村落独特的文化资本。站在新的高度,要以新的视角进一步挖掘、利用和提升乡村各个方面的历史文化遗产,融汇古今,使乡村成百上千年积淀下来的“静态”历史文化遗产,转变成为与乡村现代化进程有机嫁接起来的“活态遗产”和“动态遗产”,成为乡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乡村振兴可以以当地的历史文化遗产为内源性竞争优势,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村落。

让历史文化遗产的特质得到彰显

如果没有文化遗产的滋养,没有情感的带动,村落作为资源匮乏、资本匮乏、人才匮乏的地方,很难具备吸引力,很难吸引产业进驻。因此,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应紧扣历史文化遗产这一资源要素。

充分挖掘、保护与利用乡村历史文化遗产。费孝通指出,中国经济生活变迁的真正过程,既不是从西方社会直接转渡的过程,也不仅是传统的平衡受到干扰而已,而是传统力量与新的力量共同作用的过程。充分挖掘、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任务之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乡村的资产价值和持久的内源性发展活力。应当将学者“自下而上”的研究视角与政府“自上而下”的工作视角相结合,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让历史文化遗产的传统特质得到彰显。

注重本区域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当地文化特色的结合。应对区域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性的文化特征进行系统性、综合性研究,使它们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变成活的文化基因,变成不同乡村居民的文化趣味和生活情调。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要注意避免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断裂,在规划阶段就要为当地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预留出发展的空间,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富有生命力的文化要素、具有活力的文化旅游生长点和文化产业增长点。既要延续过去,又要延展至未来,使之真正成为乡村具有竞争优势的内源性要素,并有利于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美丽乡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良好的乡风不仅能够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摒弃传统文化中消极落后的因素,还能促使整个乡村形成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引领。传统村落孕育出了草根乡土文化和乡贤文化。在漫长的农耕文明中,乡贤作为村落精英有着很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乡村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如今,可以让“乡贤文化”再度成为农村靓丽的文化风景,让乡贤发挥连接故土、维系乡情的精神纽带作用,助推良好乡风的形成,促进乡村文化发展。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环境经济与管理研究室副研究员)

【注: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重大专项“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战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李培林:《“逆城镇化”大潮来了吗》,《人民论坛》,2017年第3期。

②朱启臻:《当前乡村振兴的障碍因素及对策分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年第3期。

责编/张蕾 周小梨(见习)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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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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