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职责的切入点、出发点和着力点,通过构建三条防线,毫不放松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刻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筑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思想道德防线。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组织观看扫黑除恶廉政警示教育片、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课,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坚持常态化提醒引导教育,紧盯案件线索和细节,向全院干警发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100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下去,从根本上打消侥幸之心、观望之想。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教育,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积极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在扫黑除恶办公场所悬挂标识牌;在我院网站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栏,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板报。二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增强干警队伍活力。在全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13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开展深挖细抠进行座谈,通过活动开展,展示了检察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热情和廉洁自律情况,锻炼、发现、培养了一批检察干部,警醒、教育、鞭策了检察干部。三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加大源头防腐力度。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评议党员活动查摆问题、学习教育、建章立制、整改提升四个阶段,以明确岗位职责为起点,以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高风险岗位管理3个关键,切实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警机制,增强防微杜渐的紧迫感,提高干警防控权力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处监督防线。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处”。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持零容忍态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发现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腐败问题和冲当保护伞,及时抓早抓小,采取零容忍,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纪检监察部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动摇,汇聚反腐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腐败无处藏身。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办案警示和治本功能,促使检察干警引以为戒。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刚性约束,严格执纪,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领导责任,使问责约谈成为硬约束,倒逼解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想干、不愿干、不会干”等问题。
三、构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建设防线。一是明确职责,划定界限。对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明确,让每名检察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职责权限明确,履职尽责有据,确保职权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二是排查风险,规避隐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部门和一线干警等敏感领域中存在的和潜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自查和分析,作做到分、点面结合的系统梳理。三是加强督导,防范风险。坚持以关爱干警为原则,主动监督,关口前移。重点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各类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提高执法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四是梳理制度,完善机制。对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进行修改完善,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通过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对作风建设的刚性约束,把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固定下来、开展下去、行成长效监督机制坚持下去。
(张利东、郝文革、孙金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