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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评《我们的孩子:危机中的美国梦》

2015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D. Putnam)出版了《我们的孩子:处于危机中的美国梦》(Our Kids: The American Dream in Crisis)一书,在美国曾一度畅销。该书研究了美国当今社会的分层、流动和种种不平等导致的日益扩大的社会鸿沟问题。

一、本书的主要观点

(一)美国贫富差距和阶层差异逐渐扩大

在第一章,作者指出“机会平等和社会流动”问题始终被人们关注,但21世纪的美国随着经济鸿沟的不断拉大,出现了越来越森严的阶层隔离,例如:(1)邻里社区已经出现了日益严重的社会区隔;(2)邻里社区内的阶层隔离已经转化为校园内的教育阶层隔离;(3)阶层隔离和婚姻隔离呈正相关。

(二)美国两阶家庭结构日益泾渭分明

在第二章,作者认为美国两阶家庭体制越来越凸显,认为在20世纪70年代,决定家庭结构的首要因素是种族身份;而如今,两阶家庭结构的决定因素却是社会阶层。

(三)养育差异与发展差异呈正相关性

在第三章,作者论述了父母养育方式对子女发展的影响。作者认为,基于社会阶层问题产生的经济条件、家庭结构和教育方式的相互作用影响着下一代,穷孩子的发展机会从一出生就处于劣势。相较于父母管得太多,父母教育的缺位更不是父母自己就能解决的社会问题;父母的社会阶层出身对孩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养育模式上的社会阶层差异只是其中一环。

(四)学校——社会阶层分化的成因和场域

在第四章,作者探讨了美国学校在社会流动中所扮演的角色问题。作者认为,时至今日,美国公立教育系统已经背离了其创设之初的本意:给所有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创造改变人生命运的机会,当今美国的学校教育已经无力缩小学生之间的社会阶层差距。

作者指出,学校本应作为扭转社会不平等的场域,起到促进社会流动的媒介作用,但在当今美国社会却逐渐失去了其社会功能。同时,作者认为高额的学费、学生债务绝不是造成社会阶层鸿沟的主因,推动教育改革,改善穷孩子校内外的学习、发展环境,促进不同社会阶层的孩子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发展机会,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五)社会资本[1]的差异扩大了机会鸿沟

作者认为,上层社会的孩子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受教育程度更高的父母拥有范围更广、程度更深的社会关系网,从而进一步确保上层社会的孩子拥有更多的成功机会;而下层社会的孩子往往生活在社会关系的孤岛,这就导致了上层社会的孩子和下层社会的孩子之间的“见识差距”。于是,见多识广的上层社会的孩子能够更好地把握人生中的机遇,而孤陋寡闻、满心疑虑的下层社会的孩子往往犹豫不决,错失良机也不自知。

(六)共同关注,多方举措,促进平等

在第六章,作者论述了机会不平等与经济发展、民主和道德义务之间的关系,指出全社会要共同关注普遍扩大的机会鸿沟问题,从贫困家庭结构、家庭养育、学校教育和社区环境方面进行综合改革,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促进机会平等、缩小机会鸿沟。

二、本书的启示

陆士桢[2]曾言:“儿童是一个生理发展概念,也是一个心理发展概念,更是一个社会性发展概念。社会对儿童整个群体怎样认识,如何评价,是全社会儿童观的核心表现,将直接决定着成人社会对待儿童的态度,决定着儿童生存发展的条件和环境,进而决定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面对新时代的新矛盾在未成年群体中的表现,一方面要切实发挥家庭应起到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要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主导下凝心聚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发展,确保未成年人平等地享有同等的权益。

(一)抓住关键,确保未成年人核心权益得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等权利。由此可见,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

其中,受教育权、发展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成才、社会的持续发展尤为重要,人人享有良好的教育是促进社会流动、推动社会进步的催化剂。由于体能、认知能力等方面的限制,未成年人的发展权、受教育权必须在养育者、教育者等多方主体的帮助下才能实现。通过大力发展教育,尤其基础教育,改善贫穷落后地区教育设施,改善困境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条件,提高其受教育水平和职业竞争力,是通过促进教育实质公平来保障未成年人发展权益的体现。竭力避免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的教育资源不均衡所带来的不同群体受教育水平的剪刀差是社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在此需要指出的是,衡量教育资源分配是否均衡,不应以拨款是否均等为依据,而应以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为标准。

(二)凝心聚力,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成长成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社会环境、社会结构以及微观的家庭结构与功能的双重变迁导致了形形色色、数量庞大的“问题家庭”“问题儿童”“困境儿童”的出现。[3]尽管,政府作为社会的“守夜人”,有义务解决这一社会问题。但是,“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建设面临的最大挑战并不是缺乏权威性儿童福利行政管理机构,以及财政资源投入不足问题,而是人们主流的价值观念、社会态度和看待儿童的观念思想。价值观念、思想理论、社会态度倾向是真正‘看不见的手’,决定人们的行为模式”[4]。

因此,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方面,全社会要凝聚强大力量,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建设中去,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观念上和行动上作出实质提升、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成才,而政府更有义务去鼓励、支持、动员、引导、管理社会各方面力量有序参与到未成年权益保护工作中来,把关心支持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作为一项法定的公民义务,营造出能够体现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良好社会氛围。

总之,只有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所有未成年人的成长成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由于未成年人各自所占有的家庭资源、社会资源的不均衡所导致的发展机会不平等,才能更好地发挥学校教育作为社会阶层流动的场域功能,从而放缓甚至暂停社会阶层固化和贫富两极扩大。

[1]参见《我们的孩子:危机中的美国梦》,第233页,(美)罗伯特·帕特南著,田雷、宋昕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版。

[2]参见《坚持马克思主义儿童观,坚持少年儿童为本》,第68页,陆士桢著,刊于《辅导员》杂志,2005年Z1期。

[3]参见《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第69页,刘继同著,中国社会出版社2017年第1版。

[4]参见《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第89-90页,刘继同著,中国社会出版社2017年第1版。

作者:段祥伟,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在研博士后

[责任编辑:孙易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