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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峰:殡葬改革的沂水实践

作者:山东沂水县委书记 薛峰

2017年5月10日,沂水县实施了以“殡葬全免费”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对具有沂水户籍、在沂水去世的居民,殡葬过程中涉及的遗体运输费、火化费、骨灰盒费和公益性公墓使用费全部免除,由县乡财政承担。改革体现了全面性、全民性、彻底性,有媒体评价这一做法开创全国先河,形成了“沂水样本”。

沂水县位于山东省中南部,总面积2434平方公里,总人口115万。殡葬改革是公认的全国性难题。我们实施这样一场彻底性、开创性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改革担当。殡葬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些年各地也进行了一些探索,但鲜有成功的案例。我们毅然决定向这个硬骨头开刀,努力为全国殡葬改革趟出一条新路。二是推进移风易俗、加快乡村文明建设。殡葬改革是移风易俗的重中之重,70%-80%的陈规陋习集中在殡葬这个环节,大多数群众对此都不认可。我们决心通过党委政府的引导,办成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了的事。三是解决群众殡葬之痛、促进社会和谐。这些年来殡葬难、殡葬贵,群众“死不起”、“葬不起”的现象屡见不鲜,成为个体的伤痛、社会的伤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我们通过“殡葬全免费”政策,彻底解决群众“逝有所安”的问题,形成民生保障的完整闭环,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殡葬改革是一项敏感性强的改革,为此,我们对整个改革进行系统设计,确保积极稳妥进行:

一是确定改革指导原则,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坚持“三为主”、“三不准”、“三严禁”。“三为主”:以正面工作为主、宣传引导为主、攻心说理为主;“三不准”:不准一刀切、不准强制、不准搞平坟运动;“三严禁”:在不再审批经营性公墓的基础上,严禁镇村向外租售土地用作墓地,严禁在基本农田修建坟墓,严禁制作和销售大棺材。印发了《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算透经济账、土地账、资源账、安全账、环境帐、祭祀账“六笔账”,迅速形成干群共识。

二是坚持科学的操作方法,确保工作实施不乱。就是疏堵结合。“疏”的方面,建设提升公益性公墓110处,建成墓穴8万个,充分满足群众安葬需求。对新去世人员,由镇村干部和村红白理事会靠上做工作,引导进公墓安葬逝者。“堵”的方面,严肃查处违规建墓、殡葬行为,切实堵住偏门。通过科学操作,全县殡葬改革顺利推进,进公墓安葬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不稳定事件。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落实,确保工作效果不虚。设立公墓管理中心,开发公墓管理电脑系统,实现了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在全国首创把县殡仪馆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回归公益属性,斩断“发死人财”的利益链。统一火化炉、骨灰盒标准,让每名群众“既不输在起跑线上,也不输在终点线上”。

一年多的殡葬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已有8784户家庭享受“殡葬全免费”政策,8228名新逝人员全部进公墓安葬,“厚养俭葬”新风尚蔚然成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新华社、人民日报等100多家主流媒体作了全面报道,沂水殡葬改革经验写入《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在2018年4月4日全省深化移风易俗促进殡葬改革会议上作了推广。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对殡葬改革也有了一些体会:一是必须顺民意而为。殡葬改革是一场群众思想的革命,我们充分运用“殡葬全免费”政策这一经济杠杆手段,发动引导群众,逐步认可接受。二是必须树立强烈的担当意识。殡葬改革是一个改革难题,实施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但有了为改革担当、为民担当的责任意识,再难的事也能办下去。三是必须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我们在殡葬改革上先行一步,但只是初步的。2018年,我县把巩固提升殡葬改革作为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决心将殡葬改革进行到底,真正打造成经起时间、实践检验的“沂水样本”,为国家殡葬改革大局提供有益借鉴。

[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沂水   殡葬   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