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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向激励与惩处问责并举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如何运用好正向激励与惩处问责,在严管干部的过程中营造勤勉干事、担当干事、激情干事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为官不为”问题,是当前各级党组织面临的课题。

解决“为官不为”的迫切需要

正向激励和惩处问责并举是解决“为官不为”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为官乱为是权力的任性,“为官不为”是权力的惰性,不仅贻误事业、贻误发展,更是对人民群众托付神圣职责的懈怠。这些现象说明从严管党治党虽然显性腐败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但对隐性腐败的治理亟待加强。必须坚持正向激励和惩处问责并重,既惩处乱作为、问责不作为、纠正慢作为,又鼓励激励干部敢担当、勇作为,真正让勤勉干事者得到褒奖,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正向激励和惩处问责并举是落实反腐败标本兼治的应有之义。坚持正向激励与惩处问责并举,就是将治本寓于治标之中,通过思想和制度建设双向发力,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体系,使意欲违纪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真正从思想上堵住违纪源头,净化政治生态,让社会正能量强起来,政风民风纯起来。坚持正向激励和惩处问责,也是对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在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遏制腐败的同时,深刻把握“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抓早抓小、严管厚爱,以正向激励促进干部担当有为,以惩处问责让干部心存戒惧,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正向激励和惩处问责并举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一个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因是诱导,内因是源泉。激励和惩处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管党治党的两个抓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处理好管党治党质量和效益问题,不仅要靠惩处问责的外部推力,更要发挥正向激励这个内部动力,这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更契合了我党反腐败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

找准双向强化的发力点

弥补激励短板。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激励评价体系,让干部真正担当负责,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一是建立干部关爱机制。严格执行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状况,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充分体现组织关爱,增强对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二是完善干部容错制度。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建立信访举报甄别处置机制,认真分析、妥善处理和及时反馈信访举报,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予以澄清,帮助干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促使干部在新常态下敢作为、善作为。三是开展树优创模活动。树立典型模范,举办廉勤兼优干部评选活动,推出一批清正廉洁、创新实干、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筑牢惩处防线。全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要注重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层层设防,及时提醒,充分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一是常抓教育警示。狠抓领导干部任前、节前、事前等关键节点,通过专题辅导、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展览、重温入党誓词、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干部廉洁意识。二是狠抓作风建设。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核心评价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百姓问政、政风行风测评、公开评议科长等活动形式和内容,拓宽监督渠道,倒逼干部作风转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三是强化动态监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完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提醒制度,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问责的重要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制定限期整改、组织处理、廉政档案、台账销号等系列制度,对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疏于教育管理、致使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着力破解双向强化的关键点

坚持解放思想,为创新创业“壮底气”。当前,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一系列关乎民生和长远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但对干部的配套激励政策没有及时跟进,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成为干部的期盼。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系统性和差异性、长期性和阶段性有机结合起来,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建立正向激励与惩处问责长效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从实际出发,敢于为主动干事者承担责任,落实干事创业者应享有的待遇,解除干部工作中的后顾之忧,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强化激励奖励,为能干事者“戴红花”。积极研究实施分层分类针对性激励办法,重点立足不同领域、层级、年龄、专业、岗位的干部,实行差异性激励,实现公正性与差异性的有机统一。在政策制定上,杜绝把正常激励当成奖励,把择优搞成普惠,把破格变成越格,以制度规范职务晋升、保障合理福利待遇。在政策执行上,坚持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津补贴发放等在不越规、不逾矩的前提下,向忠诚、干净、担当的激情干事者倾斜,充分发挥政策的正向效应,带动干部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

完善容错纠错,为敢担当者“撑起腰”。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关键是解决好哪些错能容、哪些不能容的问题。容错纠错就是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同时,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既不能让灵活性损害“党规党纪”的原则性,也不能让原则性束缚“改革探索”的灵活性,厘清哪些错误能容、哪些不能容,这是“容错免责”正确运用的关键和基础,否则就成了免予问责的“挡箭牌”。

落实能上能下,让慵懒散者“腾位子”。落实好能上能下机制,一方面,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竞争性选拔机制,拓展干部上升渠道,大力选拔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的干部,让更多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另一方面,要正面引导,改变群众对干部“下必有错”的传统看法,形成“无论上下都是正常调整”的共识;要精准施策,科学研究,制订“为官不为”清单,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特点,结合不同层级干部岗位职责,明确“为官不为”具体情形和惩处措施,使干部能够对照清单检查和防范;要建立高效的评判体系,全面、系统、多视角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监管,营造“干得好提拔重用、干不好退位让贤”的双向激励机制,真正建立能“上”也能“下”的长效机制,营造勇于担当、勤勉有为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系陕西省纪委常委,宝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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