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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这只过街老鼠如此猖獗更要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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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九十年代初,传销就从日本等国外传到国内,先是以一种被认为新型的销售方式在传播,这种以拉人头和团队计酬形式进行的传销活动,没想到迅速火了起来。

传销就像外来物种一样,抗逆性强,适应性广,这里刚打下去,换个地方又野蛮生长,甚至以更隐蔽的方式发展,二十多年来就像牛皮癣一样,难以根治。

打击传销力度不但要加强,而且要各地联手,形成合力,一发现苗头,就狠手打击。尤其需要全民去了解、防范、抵御非法传销之害,真正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让传销无处藏身,将传销斩草除根。

传销的危害像老鼠一样迅速向社会扩散

传销早已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是二三十年来,仍是此起彼伏,依然有许多人冒死往坑里跳。以至于有大学生应聘受骗误入传销魔窟,遭遇厄运,悲剧常有发生。

传销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九十年代初,传销就从日本等国外传到国内,先是以一种被认为新型的销售方式在传播,这种以拉人头和团队计酬形式进行的传销活动,没想到迅速火了起来。先开始都是以杀熟为主,自己的兄弟姐妹、同学朋友都是首先被骗入伙,然后再扩大到与自己有任何瓜棚搭柳关系的人,都是被瞄准的目标。开始的时候,还有一定的实物产品,如上万元的电脑软件,几万元的床垫,还有价格超出市场数倍的化妆品、保健品以及牙膏洗涤液等日用品。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种种传销“洗脑”会上,除了吹嘘自己的产品如何神奇外,就是价格如何低廉,说是因为取消了中间环节,产品不经过经销商,不需要打广告,直接从厂家到消费者手中,传销者既是消费者,又是经销者。可是真正拿到产品时,其价格却是市场上同类产品的数倍,甚至十几倍,没人因此质疑。当时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一种叫“爽安康”牌摇摆机。它的出厂价只有260元一台,传到福建福州是4000元左右一台,传到新疆的时候高达8000元一台。严重违背了价格的规律,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可是,迅速致富的神话传遍角角落落,让被骗者按捺不住,掏钱加入,然后再发展下线,如此一级骗一级,队伍迅速呈几何级增长,所有的人都被这种简单的庞氏骗局所迷惑所兴奋,直至最后泡沫吹破。

如果说,传销初期还有实实在在的产品,到后来,就只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投资的概念,成了真正的空手套白狼,那些被描述得天花乱坠的致富神话,吸引着大批期望一夜暴富的人们,希望自己成为“风口上的那只猪”。这种纯粹以拉人头入伙的传销会被称为老鼠会。传销的危害像老鼠一样迅速向社会扩散。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多次发文,要求对非法传销企业予以“取缔”,非法传销案件也频频曝光,传销公司“黑名单”经常被公布。

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和《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传销被迫转入地下。

传销就像外来物种一样野蛮生长

然而,传销就像外来物种一样,抗逆性强,适应性广,这里刚打下去,换个地方又野蛮生长,甚至以更隐蔽的方式发展,二十多年来就像牛皮癣一样,难以根治。

一些被打掉的传销团伙,换个地方招兵买马,甚至形成了南北两派传销模式。据反传销人士介绍,所谓的北派传销,指的是传统的有产品有虚构或假冒的公司,以低劣的产品做道具,集体上课睡地铺吃大锅饭式的传销。这种传销模式多分布在北方,针对年轻人及刚毕业的大学生。而南派传销模式,就是有些公司把产品道具换成了概念,如资本运作、连锁经营、商会商务运作等,让你无处查询。邀约对象也从过去的年轻人,扩展到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的人,这些传销组织多分布起源南方等地。

传销发展到现在,又有了新变化,多以P2P理财消费返利、原始股、金融理财以及微商等形式出现。这种传销新模式,涉案金额及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重者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有些传销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只要新人一进入,就被收走手机身份证,限制人身自由,十几个人睡一张大床,睡觉的时候必须脱光衣服,有专人保管,目的是防止有人逃脱。如果不加入,就采用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直至就范。

现如今,传销骗局的形式呈现出越来越多样化的趋势,骗术不断升级变异,欺骗性更强,网络传销发展迅速。传统的异地操作传销模式的传销发展空间已越来越小,传销模式正在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方式转变。由于网络传销隐蔽性强、取证难,打击难度大,使传销人员的犯罪侥幸心理增强,借助互联网的便捷,使传销组织洗脑更具威力。这些都是网络传销得以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真正形成人人喊打局面将传销斩草除根

再猖獗的过街老鼠还是老鼠,只有严打才能不让李文星这样的悲剧重演。

许多媒体支招,传销组织危害大、组织严密,但其实也不是太难发现。因为传销活动往往要聚集大量外来人员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同时也需要食物、饮水、用电等方面的供应,而且至少要持续一段时间。如果基层群防群治工作做到位,可以消灭在萌芽,甚至防患于未然。

国家政策与法规的力量当然是尚方宝剑。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再次明确传销活动在我国的非法性质,并为传销行为做了定义,明确了查处措施和法律责任。2009年2月,又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写入《刑法修正案(七)》。

要将传销连根拔掉,当地政府组织打击是关键,要深挖细找传销的土壤,比如可以从控房、控人、控钱等几个途径来打击传销,让他们租不到场所、聚不齐人群、收不到钱款,那么最后让传销无容身之地。

当然,打击非法传销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实际上非法传销这种骗局本身流动性大,对于地域的依附程度不高,是不可能指望一城一地独自面对的。许多非法传销在此地被严打下去,换个花样又在彼地野蛮生长,因此,打击传销力度不但要加强,而且要各地联手,形成合力,一发现苗头,就狠手打击。尤其需要全民去了解、防范、抵御非法传销之害,真正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让传销无处藏身,将传销斩草除根。

(作者系文化学者)

[责任编辑: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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