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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百出的诬告形式与千奇百怪的诬告动机

核心提示: 匿名诬告、制造谣言,形式上花样百出,动机千奇百怪,是一些不讲政治规矩、缺乏道德底线的人为了个人一己之利的非组织活动,是反腐高压下的“浑水摸鱼”,毒化了政治生态,误导了反腐方向,损害了党的权威和团结。

【摘要】匿名诬告、制造谣言,形式上花样百出,动机千奇百怪,是一些不讲政治规矩、缺乏道德底线的人为了个人一己之利的非组织活动,是反腐高压下的“浑水摸鱼”,毒化了政治生态,误导了反腐方向,损害了党的权威和团结。

【关键词】诬告 政治生态 反腐败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捏造事实、伪造证据、陷害他人的诬告之风古已有之,故自秦汉以降,历朝历代的法律中都有严惩诬告、罪处刑罚的规定,一些朝代甚至将诬告和谋反相提并论,严重者实行“反坐”至斩决。时至今日,诬告之风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换届选举、人事提拔的敏感时期,或者涉及到荣誉表彰、利益分配的关键时刻,花样百出的诬告频发。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正颜厉色地提出,“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甚至“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十九大召开在即,党的各级地方组织梯次换届,有效防止各类诬告现象发生,纯洁党的政治生态,选拔出真正的党的先进分子成为各级党代表和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显得尤为必要。

诬告形式五花八门

诬告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可以说令人眼花缭乱,归根结底是为了某种利益,运用卑劣的手段,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过去是“一张邮票八分钱,要让纪委忙半年”,现在信息社会,自媒体发达,连八分钱的邮票都省了,网络上、微信上、博客上一发,立刻招来大量粉丝围观。但是,不管诬告形式上如何千奇百怪、花样五花八门,但万变不离其宗,归纳起来不外乎下列几种:

捕风捉影,生拉硬扯。这是诬告者惯用的手段。诬告者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听见风就是雨,将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来的那些子虚乌有的花边新闻、网络段子,添油加醋,改造修饰,然后使用匿名手段,或者上网、或者写信,生拉硬扯到与自己有私人恩怨或者竞争关系的对手身上。这种似是而非、看似“真实”的内容,一旦被拉扯到某人身上,具有极大的蛊惑性和欺骗性,产生很大的杀伤力。

张冠李戴,移花接木。诬告者在换届或评优关键时刻,为了一己“私利”,采用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的手法,把许多社会上发生过的事情搜集起来,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通过改头换面的PS,或者移花接木的嫁接,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夸大其词,制造吸引眼球的新闻效应,硬栽到竞争对手身上,希望以此手段搞垮竞争对手,实现自己顺利上位的梦想。

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诬告者往往抓住一点,然后添枝加叶,凭空捏造一些事实,杜撰一些证据,将一些真真假假的内容混在一起,使诬告内容看似“真实”,然后背地里煽风点火,婉转含蓄,旁敲侧击,云里雾里,蒙蔽不明真相的人。使得受害者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辩,不明事理的人误会越来越深,黑锅越背越多。

设置圈套,倒打一耙。诬告者通常团团伙伙,勾结几个要好的哥们同事,策划于密室,设置圈套,挖好陷阱,施之以花言巧语,小利糖衣,企图钓“鱼”上当,诱人上钩。大凡正直之人识破其勾当,戳穿其伎俩,诬告者便凶相毕露,倒打一耙,散布谣言,搬弄是非。

诬告的动机千奇百怪

诬告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诬告者的动机也是千奇百怪。大致说来,主要出于以下动机:

一是双方存在竞争利害关系,每当人事变动或荣誉、利益分配时,一方使用诬告手段,既拉下对手,又促成自己上位。如某县换届之前,县委副书记与常务副县长为了争夺县长之位,双方各出阴招,使出诬告作为杀手锏,企图置对方于死地,扰乱了当地的政治生态,结果两败俱伤。

二是双方存在矛盾并发生过冲突,怀恨在心,一旦瞅见机会,乘机兴风作浪,利用各种方式诬告对方。尽管诬告者知道,诬告信一旦发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终有可能是杀敌一千,也要自损八百,甚至有可能两败俱伤,殃及自身。但诬告者利欲熏心,大有破釜沉舟之决心。一名曾经担任过市委书记的领导在任时以作风强悍、敢抓敢管著称,批评和处分得罪了一批人,断了一些人的财路,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一些人对此耿耿于怀,但书记在任时这些人慑于权力,不敢轻举妄动。当该书记因年龄退居二线后,这些人认为机会来了,开始兴风作浪,到处散发该领导的匿名信,使得该领导被纪委约谈和审查。最后虽还了清白,但元气大伤,弄得精疲力竭。

三是自身存在见不得人的腐败行为,发觉败露苗头,抱着“与其坐等被人收拾、不如主动出击先下手为强”的心态,采用诬告之法将祸水东引,既想歪打正着,又要把水搅浑,以求自保过关。

四是唯恐天下不乱,挑拨离间,企图乱中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利益。诬告者大多是手段卑劣、缺乏道德底线的小人,他们不讲规矩,没有原则,热衷于传播那些家长里短的小道消息。一有风吹草动,就热血沸腾,或者亲自出马,搬弄是非;或者授意他人,诬陷对手,求得在混乱中获取自己的利益和好处。如某县级市的一名诬告者借一位常委的名义,向上级大量发送针对主要领导的举报信,后虽经查实举报的内容纯属空穴来风、子虚乌有,但却造成整个班子变得互相猜忌提防。尽管被假借名义举报的那位常委反复声明本人与举报信无关,整场诬告完全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势利小人挑拨的无妄之灾。但声明归声明,对整个班子造成的裂痕难以弥补。

诬告破坏政治生态

诬告盛行,败坏了党风官风民风,污染了政治生态,损害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削弱了治国理政的基础。因此,诬告之风不除,党无宁日,国无宁日。

首先,诬告破坏了政治生态。政治生态好不好,关键看三个指标:选人用人、效率作风和民生发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主要任务。而一些怀有不可告人目的的人,搞非组织活动,诬告陷害也往往从上述三个方面入手影响政治生态。通过诬告他人去打击别人,以捞取个人的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导致派系盛行,团团伙伙当道,官场恶斗严重,政治生态失范。政治生态越差,诬告之风越盛。倘若任由诬告大行其道,会更加恶化政治生态,如此恶性循环,领导班子里整天忙着勾心斗角,内耗严重,你防着我,我防着你,互相之间不是瞪着乌鸡眼,就是心存戒备,空气都是凝固的,导致干部不得不选边站。如此恶劣的环境,哪里还有心思抓党建、抓经济,抓民生改善呢?结果是领导班子没有战斗力,风气坏了,人心散了,经济上不去,老百姓生活水平提不高,可以说是祸国殃民。个别地方和单位长期领导班子闹不团结,经济上不去,政治生态不好,与诬告盛行不无关系。

其次,诬告耽误了干部前程。官场上居心叵测的诬告之中,诬告者和被诬告者大多是一个单位的“关键少数”,造成的结果是有鬼者惶惶,无辜者怅怅。诬告者大多存在贪腐,自身并不干净。胡编乱造的诬告信一旦发出,心中有鬼自然常常寝食难安,生怕败露被人揭穿、引火烧身,故把心思全花在这种害人防人上,本职工作经常是应付了事。

被诬告者如果自身有事,虽然遭举报的事情子虚乌有,但一旦组织介入调查,其余隐藏的腐败问题难免会败露,故整天担惊受怕,惶惶恐恐,千方百计设法灭火,消除隐患,工作也就没有心思干了。

另一类比较正直、官声较好的被诬告者,在面对诬告者无所不用其极的诬告时,尽管身正不怕影斜,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以相信组织、相信法律、相信群众、相信时间、相信自己的信念自我安慰,但在精心设计的网络举报、始料未及的诬告内容面前,进退不能。找诬告者辩论、对质,诬告者躲在暗处,连辩论、对质的对象都找不到;如果自己站出来表态发声明,在人们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反会引来更多的不了解乃至谩骂;如果找人去删帖、找诬告者,反而被认为做贼心虚、欲盖弥彰。

因此,被诬告者一旦遭遇此类事情,只能自认倒霉,坐等组织出面给还一个清白。一方面要主动向组织解释清楚,另一方面要应对纪委按程序进行的约谈和调查。而一旦“某某被纪委调查”的消息传开,即便被诬告的事实根本不存在,结果也是轻者一身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重者断送了仕途。如某市一名处长在升副厅公示的关键时刻遭遇诬告,纪委出面调查,尽管最后被证实清白,也“先放放”暂时不提拔。这一“放”却错过了升迁机会,仕途上再无进步。后来该被诬告者不无伤感地说:证实了清白,却很难讨得回公道,无可奈何!一些有才气、有个性的干部受诬告之患,失去晋升、提拔的机会。虽然我们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但好机会不常有,有些机会往往是“错过了这个村就没有下个店”。一些人甚至遭遇诬告后精神萎靡,一蹶不振,葬送了大好前程。

再次,诬告干扰了反腐方向。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反腐败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工作越来越艰巨,而用于反腐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有限的。大量无中生有的诬告和陷害案件,用心十分险恶,他们冠冕堂皇地借反腐败之“势”,行打压对立面干部之“实”,破坏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损害了党的权威和团结,使得纪委和监察部门不得不耗费大量的人力,花费大量的物力和财力去处理这些反腐高压下的“浑水摸鱼”,恢复遭破坏的政治生态,同时要保护那些清正廉洁的干部,为敢担当的干部打气撑腰,避免使坚持原则而无端遭受诬告的人流汗又流泪,受到伤害。如果诬告陷害案处理得不好,还会让外界对反腐败产生误解,甚至出现“调查不够扎实”“纪律可能松绑”“打击举报者”“官官相护”等谬论。

因此,纪检部门对这些诬告往往要格外小心,调查更全面,处理定性更严谨、更细致,这样就必然牵扯了反腐败的力量,分散了反腐败的专注度,影响了对真正腐败案件的查处,误导了反腐败斗争的大方向,使本已满负荷运行的纪检部门不堪重负。

最后,诬告影响了干事的积极性。诬告者将诬告作为一种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甚至将混淆视听、扰乱秩序作为一种习惯。他们一般抓住社会上常见的容易引起人们关注和产生愤慨共鸣的作风问题和经济问题,利用网民的非理性形成舆论压力来攻击对手,众口足以铄金,导致想干事的官员觉得人言可畏,不敢得罪官场上的“坏人”,遇事息事宁人、不讲是非,工作谨小慎微,生怕得罪了这些坏人,将来有机会提拔时被他们诬告。这样,他们干事的激情没了,改革创新的意识淡薄了,工作不在状态。某位县委书记,颇具改革开拓意识,干事创业激情四溢,一些做法也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舆论的认可,老百姓评价也很不错。但正因为如此,得罪了一些人,这些人便开始到处写信告状,上级领导虽然澄清过,但诬告的人稍稍消停了一下后,看到反腐力度加大了,又开始四处诬告,给上级领导留下了不会处事、不团结同事的印象。挥之不去的诬告,给这位县委书记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他不得不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进度,使得一些改革和事业本来可以尽快取得突破的,也只得放弃或者放慢步伐。

诬告不得人心,特别是随着反腐败的深入,在打虎拍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同时,更要遏制诬告之风,为那些敢抓敢管敢担当的干部在遭受诬告时提供保护。同时,对诬告者一定要高悬法律的利剑,反腐败眼中容不得诬告陷害的沙子,让诬告者输阵又输人,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作者为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10月。

②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4月。

责编/高骊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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