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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对社会流动影响几何

核心提示: 公元605年,科举制开始登上历史舞台。科举制度使社会阶层得以重新“洗牌”,是帝制中国难得的一项促进社会合理流动的渠道,它使门第力量日渐式微,让真正的人才出人头地,比起世卿世禄或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科举不问家世阀阅、凭才取人的做法,具有超越等级森严的中国帝制时期之现代性特征。

【摘要】公元605年,科举制开始登上历史舞台。科举制度使社会阶层得以重新“洗牌”,是帝制中国难得的一项促进社会合理流动的渠道,它使门第力量日渐式微,让真正的人才出人头地,比起世卿世禄或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科举不问家世阀阅、凭才取人的做法,具有超越等级森严的中国帝制时期之现代性特征。

【关键词】科举制度 社会流动 社会公平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孟子·离娄章句下》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意指圣贤无论在位或不在位,其流风余韵经过五代以后都会断绝。孟子此言虽立于公元前三世纪左右,却同样适用于一千年后出现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的入仕考试制度,创立于隋、废止于清,存在长达1300年,对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教育、经济、社会习俗乃至军事等各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科举制度还远播海外,韩国、越南、日本等东亚国家都曾模仿中国实行过科举制度,到了近代,科举还经由来华西方人士推介到法、英、德、美等国,这些欧美国家借鉴了科举制度公平竞争之精髓,建立了各自的文官制度。

作为中国古代的文官考试制度,科举制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过考试为中央和地方政府选拔富有才学的公务员,考生通过了不同层级的考试,可分别获得生员、举人、进士等不同层级的功名,宋代以后,获得举人功名即可直接与官。得益于科举制度的长期实行,我国帝制时期鲜有其它一些文明社会中存在的绵延数百年乃至数十代的世家贵族现象,在等级森严的帝制中国,科举促成了合理的社会流动。由于朝廷选拔文官的标准是“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不论阀阅,唯才是举,世家大族若无功名继世,“君子之泽”甚至无法延续五代,往往“三代而斩”、迅速衰败,所谓“世家无百年之运”是也。

从“人对人”到“人对文”:科举制度的建立与兴衰

中国是“考试的故乡”,早在西周时期便采取了“乡举里选”的办法,为国家甄拔可用之才。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采用笔试的国家,汉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下诏,令地方长官“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令应举者“著之于篇,朕亲览焉”,此次书面考试采用笔试形式,采用的题型是策问题,答案称为“对策”。这种皇帝提出策问、举子对策回答,然后评定等第的书面考试方式,一直被沿袭下来,成为中国古代一种重要的考试形式。汉代的取士制度——察举制自此建立。由于察举制中“举主”所起作用极大,饱受人情困扰,察举制发展到后来逐渐为世家贵胄所把持,出现“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虚假境况。

曹魏初期,又创设了九品中正制,由中正官对辖区内人士加以品评,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以此作为官员进退升降的依据。同样,由于人为因素的干扰,九品中正制也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社会状态。无论是察举制还是九品中正制,本质上都是一种“人对人”的推荐制度,容易陷入人情困扰与制度腐败的泥潭。

公元605年,隋炀帝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与前代实行“人对人”的荐选制度所不同的是,科举本质上是一种“人对文”的考选制度,考官面对的既非考生本人,亦非考生背后复杂的社会关系,而是经由糊名和誊录后等严密的考试程序后不带一丝考生痕迹的冰冷的考卷。而且,科举实行“怀牒自进”的自由报考,将仕进的大门向所有身家清白的举子敞开。

由于隋朝国祚短促,科举在唐代才得以走上正轨。唐代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制科是为“待非常之才”而设,由皇帝临时下诏选拔各种专门人才,具有不确定性。常科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六科。发展到后来,以进士科地位最重,竞争也最激烈,所以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整个社会也渐渐形成“唯进士是贵”的风气,所谓“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说的就是这种风气。唐代新科进士往往尚未入仕,声名已经骤然鹊起,成为社交活动的新贵与宠儿。

宋代统治者意识到科举制度对稳固皇权具有巨大的政治功效,对科举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要改革,如建立殿试制度,确立糊名法、创立誊录法等,将考试制度严密化,使科举“唯才是举”的公平性有了制度保障,欧阳修曾盛誉科举“无情如造化,至公若权衡”。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朱元璋命礼部颁行科举程式,将科举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确立了八股文这一考试文体。此后科举除少数方面有变动外,基本上是五百多年一贯制。

科举演进到清代,历经千年的改革与完善,已成为一部结构精细复杂的制度机器,其整体运作设想之周延达到相当惊人的地步。但另一方面,积千年之弊的科举,也暴露了越来越多的问题,特别是考试内容方面,由于国门洞开,原来的考试内容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面对坚船利炮的威胁和岌岌可危的政权,内忧外患的清政府不得不对科举考试进行革新与变通,无奈已是江河日下、为时已晚。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端方等会奏《请废科举折》,奏折上疏当日即被准奏。延续了1300年的“国家抡才大典”,就这样在帝制王朝行将崩溃时被匆匆废止。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科举考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流动

科举有没有引发社会流动?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流动?这些问题一直是科举学界的热点与公案。关于科举对社会流动的影响,古今中外有不少定性或定量研究。1947年,美国学者柯睿格(E.A.Kracker)统计了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题名小录》和宝祐四年(1256年)《登科录》,得出半数以上的进士来自平民家庭,认为科举是有才能者进入官员阶层的重要途径和促进社会流动的重要因素。同年,我国学者潘光旦、费孝通统计了在北平地区搜集到的915份朱卷的作者家世信息,得出五代之内均无功名者的比例为13.33%,认为这一比例便是科举考试对社会流动的基本贡献率,并据此认为,科举并非完全由已有功名的世家垄断,虽然科举成为社会流动的渠道也并不见得很宽大。1962年,美籍华裔学者何炳棣通过调查明清举子近四万人的家世,得出来自平民阶层的举子比例在四成以上,认为科举考试在帝制时期发挥了重大的促进社会流动和保持官僚阶层稳定的作用,官僚阶级的内部构成处于流动状态,不断有新的血液输送到统治阶层。

笔者也曾对《清代朱卷集成》记载的有清一代近八千份朱卷作者之家世进行统计,对科举造成清代社会流动状况进行估算,得出如下结论。

科举是促进清代社会流动一条公平且重要的渠道。调查发现,有12.69%来自上三代无任何功名或官阶之布衣家庭、20.84%来自上三代均为平民(含生员)之家庭的举子,借着科举实现了自身乃至整个家族的向上流动,说明科举使社会阶层得以重新“洗牌”,使门第力量日渐式微,让真正的人才出人头地。

姻亲和母系家族对于举子提升社会阶层几无助力。根据统计,出身于上三代均无功名之布衣家庭的举子中,七成以上的岳父和八成以上的外祖父亦为布衣(在岳父或外祖父有功名的其余举子中,不排除有一部分是世家姻亲或权门显贵而家道中落者后裔),这样高的比例除验证了古代联姻讲求“门当户对”外,也说明借助姻亲或母系家族力量实现阶层升迁的人数比例是非常小的,出身布衣家庭的大部分举子并没有可以襄助的外在力量,主要还是靠竞争机会的开放和自身努力实现阶层的向上流动。

尽管举子向上流动的机会城乡差异很大,但家世比居住地对社会流动的影响更大。对不同省份举子的城乡分布统计表明,城市经济较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如江苏和浙江,或以满人为主的八旗,举子上升机会的城乡差异甚大,而在农业经济较发达的内陆省份如安徽、湖南等,举子上升机会的城乡差异要小许多。原因可能是江苏、浙江等由于离地地主极多(即地主脱离农村移居城市),而直隶又是官吏聚集之地,社会优势阶层集中在城市,故城市举子的比例较高;而山东、河南、山西等是自耕农比较发达的地域,属于社会优势阶层的地主多散居乡间,故乡间中举者比例较高。这说明有资格读书应举、借科举而上升的,大多限于不必依劳力为生、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地主阶级或经商家庭,举子无论居处热闹的都市,抑或僻壤的乡村,只要有读书应举的条件,便皆有脱颖而出的可能性。

“无情如造化,至公若权衡”:科举制度具有超越时代的先进性

“好学者则庶民之子为公卿,不好学者则公卿之子为庶民”。由于科举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流动,极大地扩大了帝制王朝的统治基础,历朝历代统治者都意识到科举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尤其有着巨大的政治治理功能,为了使这一考试制度具有长久生命力并使其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帝制中国围绕“追求至公”这一主旨,不断完善科举制度。

科举力图稳行于“至公之道”而不偏倚,不仅仅体现在“科甲面前人人平等”上,而且体现在对贫寒子弟的特别倾斜上,如:对考官子弟及亲属实行“回避”制度,对官民子弟实行分卷录取,对官员及其亲属实行“别头试”,对达到条件的老年落地举子恩赐“特奏名”进士,对落地举子发放回乡盘费与赏赐,等等。

科举制度的公平改革虽然主要出于统治者维护和稳固政权的考虑,但从结果看,改革不仅使这一制度日臻完备,长存千余年之久,成为帝制统治秩序坚如磐石的重要支柱和中国古代文化绵延不绝的核心基石;而且给各阶层民众,尤其是社会底层民众提供了公平的上进通道。也正因此,帝制时代社会上下各层对科举都有着高度的认同感,正如历史学家顾颉刚所言:(科举)“历代踵行,时加修正,以迄于明清,防闲之法益密,取人之道益公,所举中原与边域之人才益均,既受拥护于人民,又不遭君主之干涉,独立发展,蔚为盛典,盖吾国政治中之最可称颂者也。”相比于世卿世禄或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科举不问家世阀阅、凭才取人的做法,显然具有超越时代局限性的现代性特征,完全可以冲破时代与政治的藩篱为当今中国所继承并发扬光大。

科举因制度的先进性,也成为近代中国社会深为西方所推崇的方面。在中国生活了60多年、被誉为“中国通”的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A.P. Martin)便对科举制度赞誉有加,并极力建议美国政府借鉴科举制来选拔优秀人才:“可以断言,如果我们采用中国测试候选者能力的办法来选拔最优秀的人充任政府公职,那必将对我们的文官政府产生积极作用,其益处将大于那些技术方面的发明。”

百年前,科举制度在时局剧变中匆匆谢幕。科举考试的终结并不意味着其合理因素与之俱亡,它所体现的许多有价值的观念仍具有永久的生命力,特别是公平竞争、广泛参与、唯才是举的思想不但在帝制社会是进步的,还超越时空、超越社会发展阶段,成为人类共同的基本理念。这是历史留给我们最宝贵的遗产,也是科举对世界思想文化宝库的巨大贡献。

(作者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①[五代]王定保撰、姜汉椿校注:《唐摭言校注》,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

责编/潘丽莉 美编/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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