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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落地生根”要找准发力点

核心提示: 走好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真正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加强立法,尽快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漏洞;必须加强完善党的监督机制,保障权为民所用。

【摘要】走好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真正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加强立法,尽快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漏洞;必须加强完善党的监督机制,保障权为民所用。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群众路线  政治参与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将切实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深刻阐明坚持和发展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

群众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线

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传播,国力的强盛,中国在世界舞台的地位越来越凸显。2016年,G20峰会在杭州召开,再一次证实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和前瞻性。中国逐渐成为对世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大国,其发展道路也越来越为世界瞩目。只有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更宽广。

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才能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价值追求和本质要求,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才能找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依靠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历史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历史也将证明,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自律性,整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克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无比宝贵的历史经验的总结,是我们党的传家法宝和看家本领,其实质是保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人民谋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独立自主探索开创出的,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

坚持群众路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党的监督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强力抓作风、反腐败,着力解决党内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用管党治党的实际行动贯彻群众路线,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坚持群众路线,坚定制度自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搞西方化、资本主义化,绝不能被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所束缚。只有树立制度自信,我们才会有推进全面改革、深化改革的勇气;只有坚定制度自信,在实践过程中不断革除体制、机制的弊端,才能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而持久。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于地方政府转变职能是否到位,实质在于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能否解决,根本在于群众能否切实感受到政府转变职能的实效,而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是逐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若要转变政府职能,第一,要创造优质的社会发展环境,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第二,科学地界定政府的职能范围,逐步优化不同级别政府的组织结构,促进政府工作责任到人,使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树立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意识,将本职工作明确做到“不错位”与“不越位”,进而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促进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与整个社会的创造力。

坚持群众路线,要加强立法,完善党的监督机制。各级立法机关必须要通过加强立法尤其是程序立法工作,进一步为公权力的运行制定严格的程序和具体的规范,使权力运行进入法治化轨道,从而更充分、更切实地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我国已形成了党内监督、党外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一整套机制。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的权力架构之下,依然存在权力行使时缺少具有双向互动性的、严格的制约与监管,因此必须要建立起一套具体可行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只有用严格的机制作为各执法人员的行动标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为人民服务。目前,中国的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惩防亵渎公权、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取得了新的成效,使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内得到遏制;同时预防腐败工作稳步推进,中外反腐败国际合作不断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在推进勤政保民生、廉政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兼收并蓄,培育勤政廉政文化新的“生长点”,以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群众路线,要构建和谐干群关系,要让民众参与到决策中来

坚持群众路线,要构建和谐干群关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新形势下干群关系总体来看呈现和谐态势,但在某些地方还存在干群关系不和谐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干部作风不正不实、信息不够公开透明、执政不够公正公平、群众表达诉求渠道不畅等。干群关系是双方面的,一面是干部对群众的关系,另一面是群众对干部的关系,两者如果统一则干群关系和谐,不统一则会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干群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个别干部与民争利、政府公信力下降、民众仇官心态等几个方面,而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干部与民争利,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最终引起干群关系不和谐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构建和谐干群关系,要逐步完善党的监管机制,要“加强对于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具有关键性岗位的监管,人力财力物力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问责与质询与引咎辞职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罢免制度等”;同时,要逐步健全决策问责的相应制度,在处理群众的事件时,要充分聆听群众的建议,并在实际决策中恰当实施,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由于决策失误而导致的损害。也要坚决反对一切不良之风,对一些滥用权力的恶习做到防微杜渐,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做到规范化与公开化,不断对司法、政务、党务等各个领域的办事公开制度进行完善,充分保障人民的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与表达权的实现,使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群众路线,要让民众参与到决策中来。群众路线是一种扩大了的民主集中制,使群众能够在政策形成过程中有发言权。从政治参与的角度而言,群众路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路线。群众路线强调的是,决策者必须主动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而不是坐等群众前来参与。党虽是领导者,却不能高踞于群众之上,而要以民为师,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所以在群众路线的决策模式里,清晰的决策阶段并不存在,整个决策过程是一个由领导与群众不断互动的过程。这种互动的无限循环保证了决策始终处于一个科学化、民主化的过程之中,保证了任何时候都“活水”不断,决策科学。

(作者单位:周口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注: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微博对高校思政教育的影响和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7-ZDJH-278)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 亭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四川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

责编/孙娜  刘芋艺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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