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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的六大关键标识(2)

数量标识——在“减存量、遏增量”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首次集体学习会上敬告全党:“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⑭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最高领导人首次从反腐败的现状(“大量事实”)上指明腐败问题的严重性(“越演越烈”“会亡党亡国”)和反腐败形势的严峻复杂性。2015年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腐败存量”和“腐败增量”的概念,强调“全党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⑮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强调,“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⑯。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利剑高悬,以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持续形成强大震慑,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⑰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把“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⑱,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由此可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不仅是以习近平同志核心的党中央对“越演越烈”的腐败问题有了“量”的研判和考量,而且表明我们党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作出了新的治理目标和战略举措。

按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战略研判,笔者认为,“腐败存量”,主要是指改革开放始至十八大召开前的30多年时间里,已经发生的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腐败行为,至今仍未被发现,或虽已被发现、被举报但还未查处,或虽已查处但有遗漏而沉淀下来的腐败案件。“腐败增量”,主要是指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顶风违纪的行为。事实表明,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查处的周本顺、万庆良、谭力、王敏等“老虎”均集“腐败存量”和“腐败增量”于一身。可见,要“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实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目标,务必着眼于“腐败和反腐败两军对垒,呈胶着状态”的“严峻复杂”形势,致力于“减存量、遏增量”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一方面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强化兴党忧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地“打虎”“拍蝇”,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一寸不让”地纠正“四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有效解决“腐败增量”问题;同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宪法为根本遵循、以党纪国法为基本准绳,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正视和评估“腐败存量”,探索化解“腐败存量”的方式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逐步解决“腐败存量”问题,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直面问题的勇气和智慧啃下反腐败斗争中的“硬骨头”。

质量标识——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科学权力结构

结构是制度的定型,结构决定功能。权力结构,作为人类阶级社会的基本存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政党制度安排的基本问题,是党和国家的顶层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权力结构“好”“坏”,不仅关系人心向背,而且关系国家治理成败。⑲历史表明,“权力过分集中”,即“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⑳的权力结构,既是苏共亡党、东欧剧变的“总病根”,是我党出现官僚主义、“犯各种错误”的“总病根”,也是中国“腐败问题越演越烈”的“总病根”,因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硬骨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因而,“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要强化制约,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科学的权力结构,既是防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治本之策,也是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的质量目标。

可见,要“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实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着眼于“权力过分集中”这个“总病根”和“硬骨头”,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适应,科学有序地推进以国防和军队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的权力结构改革,依法清理权力、整合权力、分解权力、运行权力,依法授受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责任和风险,强化权力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减少权力寻租空间,理顺权力与权力、权力与权利的权限边界和法律关系,理顺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权限边界和法律关系,理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群团的权限边界和法律关系,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科学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体系,从制度上、根本上消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权力结构改革的重点突破,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努力实现“不能腐”的长效质量建设目标,推进权力治理现代化,“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

队伍标识——形成反腐败领导力和职业能力建设标准

反腐败是一项学科性、职业性、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工程,需要相应的专业品质、专业思维、专业方向、专业水准、专业人才作支撑。历史和现实表明,“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不仅需要中国特色的科学理论作指导、学科体系作支撑、话语体系作阐释,还需要足够的专业领导力作引领、职业能力作基础、专业人才作保障。在管党治党过程中,一些党组织之所以出现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存在宽松软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出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现象,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出现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重要原因之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本领恐慌、反腐倡廉的能力不足、反腐专业人才缺乏问题,是反腐败领导力短板、职业能力建设短板、监督能力短板问题。

回顾历史,1956年9月10日,毛泽东在党的八大二次预备会议上对领导班子的专业化建设问题作了重要阐述,至今仍给我们深刻的启示。他指出:“中央委员会中应该有许多工程师,许多科学家。现在的中央委员会,我看还是一个政治中央委员会,还不是一个科学中央委员会”,存在着“没有多少科学家,没有多少专家”这个缺点,因而“计划在三个五年计划之内造就一百万到一百五十万高级知识分子”,去改善中央和地方领导班子的结构和成分。于是,改革开放之初,在邓小平的提议和推动下,“专业化”的职业能力建设成为我党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针并沿用至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问题。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他特别强调:“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专业化水平”;在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使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跟上时代节拍,避免少知而迷、无知而乱,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反腐败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这一主体责任并没有真正扛到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反腐败斗争开展30多年来,反腐倡廉的能力建设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专业化建设有所忽视,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常常把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建设上的主体责任转化、矮化或下压为纪委的监督责任,常常把纪检监察机关当作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来建设,常常把纪检监察干部当作通识型党务干部来配置,与国内的公安、检察、法院队伍相比,与新加坡反贪污调查局、香港廉政公署相比,不仅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反腐败领导人才明显不足,而且像纪检监察机关这样的反腐败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通用型领导、通识型干部居多,反腐败领导人才、研究人才、实务人才严重短缺,反腐败能力不足的问题突出,“两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弱化、异化、虚化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反腐败高压态势及其效能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自上往下呈现递减现象。

因此,要在建党一百周年的时间里,“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实现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目标,必须切实正视和解决反腐败“能力不足的危险”,务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反腐倡廉领导能力和纪检监察队伍的职业能力建设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可借鉴我国历史上“彰善瘅恶、肃正纲纪、小大相制、内外相维”的监督机构配置模式,及其“人众、秩卑、位尊、职广、权重”的监察队伍职业能力建设经验,借鉴当前正在全国推行的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利用正在开展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契机,开展党委、政府反腐败能力测评、研究和提升工作,注重领导班子和反腐败队伍的职业背景和学术学科配置,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系统尽快开展反腐败专业人才选配工作,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反腐败专门机构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人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协调、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的能力;同时要特别注重创新纪检监察队伍职业能力建设体制和机制,整合和优化反腐败机构、职能和人员,多种方式选配反腐败职业型、专业型、专家型人才,改善反腐败机构领导班子及其队伍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建立反腐败机构和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标准,破解纪检监察机关专业化水平偏低、反腐倡廉效能不高、反腐败“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专业短板、能力短板、监督短板等问题,打造敢反腐、想反腐、能反腐的“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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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昀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