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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民俗文化的戏谑表达——以东北农村题材影视创作为例

核心提示: 文化思潮的冲击,使东北民俗文化从被边缘化转为质疑主流文化的媒介,为东北民俗文化提供了新的生存语境,促进了本土文化的影视创作。东北农村题材剧目以影像为基点,在元叙事语境的解构和民俗的审丑与狂欢中戏谑表达东北民俗的伦理价值,探寻大众娱乐化过程中民俗由“俗”而“雅”的基准,提升影视创作的艺术水准。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和消费软需求的转变,民俗生态学和影视民俗学研究的兴起,本土文化剧目在民俗文化保护和传承中的作用被认可。研究依托民俗的本土文化剧目创作,就是要探讨其中所蕴含的审美价值,尤其是伦理道德价值。这对挖掘本土文化内涵,增强本土文化剧目审美价值,提升地域形象,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东北农村题材剧目以其浓郁的东北地域特色,向受众展现了东北人质朴中透着智慧、愚钝中藏匿着执着的地域特征,使屏幕刮起一股强劲的“东北风”,促进了东北民俗文化剧目创作,带动了其他地域文化剧目创作。但是近几年,受影视创作导向和受众消费需求转变的影响,古装剧、谍战剧、偶像剧赶超本土文化剧目,使本土文化剧目创作面临挑战。如何在供需需求转变中把握机遇、挖掘竞争优势,成为东北民俗文化剧目创作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东北题材剧目以浓郁乡土话语的戏谑叙述形式,以解构理性和秩序的后现代审美视阈,在影像的戏谑中解读民俗的伦理价值,挖掘东北民俗文化的精神内核,为本土文化剧目拓宽了生存空间。

被戏谑的元叙事语境

民俗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 。东北民俗根植于东北地域环境,在世代相袭过程中,体现东北地域的伦理道德标准,彰显东北民俗的伦理价值。当悲壮宏大已成为过去时,当极端的社会和阶级矛盾被消解时,如何在解构元叙事语境中寻求民俗文化伦理价值的再认识,成为东北影视创作者所面临的新问题。

元叙事又称作“大叙事”, 是基于历史构想对逝去历史事实的证实及对未来历史事实的证伪。元叙事是现代性的最主要部分,在文艺创作中占有绝对话语权。长期以来,影视创作以理性为基础、以追求秩序为思维模式,使元叙事成为影像的权威。在现代性经典理性和秩序不断面临挑战的过程中,对元叙事的不信任与怀疑,成为东北农村题材剧目叙事语境的显著特征。

波兰人类学家马林洛夫斯基将语境分为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两类,强调话语结构表达中所依赖的语言与非语言语境。从文化语境看,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东北农村题材剧目的伦理价值的展现语境抛开了元叙事语境的宏大叙事背景,以东北农村琐碎日常生活为背景空间。受元叙事语境影响,《闯关东》将主人公放到从清末到九一八事变爆发前的宏大叙事背景下进行讲述,在社会历史政治经济环境动荡中,呈现既定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经受的冲击和考验,在变异中探究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的批判与扬弃。这里,东北农村题材剧目创作除却了《闯关东》宏大叙事的社会历史背景,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农村日常生活的图景。没有因历史变迁所带来的绝境,有的是因时代发展对生存提出的更高需求。

元叙事语境为东北民俗伦理价值的影像表达提供了经验与模式,经验的累积、模式的强化,同时带来负面效应的激增。后现代主义以解构、怀疑的姿态,消解因经验和模式所带来的困境,以寻求摆脱困境的别样途径。农村题材剧目剥离了精英主义高高在上的俯视审美,以“农村人演农村生活”为叙事语境的选择,为东北民俗伦理价值的表达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式。

被戏谑的审丑

从艺术形式的介入看,东北伦理价值在二人转、大秧歌、小品中以喜剧的戏谑表现形式著称。在东北民俗题材剧目中总能看到这些民间艺术形式的身影,使东北伦理价值的影像表达不得不具有戏谑特征。从演员的演艺素养来看,《乡村爱情》的演员几乎都来自二人转演员,他们善于以戏谑的“丑”解读东北民俗伦理价值。影视表演与其原有表演艺术形式的相近性,使这些演员自然将二人转的表演形式纳入到影像角色的诠释中,使农村题材剧目以审丑的艺术形式展现东北民俗的伦理价值。从表现内容看,当影视创作将东北民间艺术形式纳入到影像元素中,非理性创作成为必须,在戏谑中以审丑的形式诠释真善美成为影像的审美内涵。

进入20世纪尤其是新时期以来,中国不断经受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想的冲击,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产生深远影响,促使东北民俗伦理价值戏谑表达中的丑文化被关注。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想对中国审丑和审丑文化产生重要影响。正确认识农村题材剧目中东北民俗伦理价值戏谑表达中“丑”的美学意蕴,就要首先区别“审丑”和“审丑文化”。文化,按层次来看,包括物质、制度、风俗习惯、思想价值四个层次,各层次均强调文化的集体性、传承性、制约性、价值性。所以审丑和审丑文化具有本质的不同,根本区别在于其中是否蕴含有伦理道德价值,这也是区别“低俗”与“俗”的标准。

近几年,一些以芙蓉姐姐、凤姐、犀利哥、干露露为代表的“审丑”红人的出现,只能看做是一种“审丑”现象,并不能称之为“审丑”文化。同是粗俗的,“审丑”红人为表象的审丑,而东北农村题材剧目却因丑在影视创作中熠熠生辉。其本质区别就是在民俗艺术表现中,以诙谐的基调、戏谑的姿态面对粗俗和缺陷时,蕴含了深厚的伦理价值。农村题材剧目面对因理性和秩序追求所带来的焦虑和危机,面对因审美疲劳所唤起的审丑需求时,将审丑纳入到伦理语境进行反思与批判,以随性的、打破规约的戏谑姿态,直面粗俗与缺陷,使压抑的人性得到释放,在探寻终极性关怀中实现自我价值。

被戏谑的狂欢

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是在以自己的艺术手段探寻解决人类因选择而带来的生存困境。民俗的被边缘化,缺少了主流文化的话语权,于是戏谑狂欢,成为颠覆权威束缚,享受话语权的语境。依据巴赫金的狂欢理论,狂欢是民俗的始然特征。当“影像+民俗”成为影视创作的指向,其消费心理“首先是在于它提供消遣的能力,其次才是它提供的知识性内容”。于是农村题材剧目中东北民俗伦理价值在常态生存语境的戏谑中呈现极强的狂欢化。

从狂欢的常态生存语境看,其一,狂欢是东北人摆脱消解困境的途径。农村题材剧目在不拘形式地对精英文化的戏谑中,使戏谑的氛围得到营造,在力图撼动主流文化的绝对话语权的过程中,消解民俗文化的被边缘化。其二,在狂欢中实现自我价值。在狂欢中东北人抛开了因困境而产生的困顿,在尽情宣泄中净化心灵,在权威话语的颠覆中释放欲望和能量。农村题材剧目中的狂欢者在狂欢宣泄过程中,使东北地域推崇的人性的率真、质朴、开拓进取精神,得到戏谑狂欢化的展现。

狂欢是“追溯到人类原始制度和原始思维的深刻根源”。东北人在原初阶段,像其他地域一样,为了表达对神的敬畏,在虔诚叩拜的过程中,以毫无保留的极大的热情与激情表现对叩拜者的尊崇,使各类宗教活动具有极强的狂欢化特征。随着狂欢行为由宗教活动扩展到大秧歌、二人转、小品等民间艺术形式,并依此渗透到常态生活的各领域,使狂欢成为全民性和大众性的象征。

作为大众文化的民俗文化虽然受观照远不如精英文化,但是由于抛开了工具性和功利性的遮蔽,凸显文化价值的存现,使民俗文化更能呈现人的本真。东北民俗文化根植于东北地域环境,反映东北人文情怀,彰显东北伦理道德价值。基于对理性和秩序的质疑,将民俗因素与影视创作联姻,为民俗由“土”而“新”、由“俗”而“雅”,在媒介的戏谑中实现传承。

(作者单位:通化师范学院文学院)

【注:本文系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影视作品中东北民俗研究”(项目编号:2013B320)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

②钟敬文:《民俗学概论》,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

③[美]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年。

④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诗学问题》,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88年。

责编/刘芋艺 美编/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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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温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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