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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网络参政助推政府治理升级

核心提示: 随着互联网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公民网络参与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影响与制约作用不断凸显,政府管理正向良性发展的方向迈进。但是,公众网络参与也存在机会不均衡、参与非理性等问题,需要进行合理引导,确保公民网络参与的良性发展,同时加强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

公民参与政治的意愿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表现得越来越强烈,尤其是公民通过网络参政议政,给政府管理带来一定的机遇与挑战。这种新的参政方式与传统参政方式相比,既有优点,也有不足。它的优点表现在公众参政时间的自由,参与方式的直接,传递意见的及时等诸多方面。它的缺点表现在由于网络发展中的差异,可能导致公众参政机会的不均等;由于网络管理中的漏洞,可能导致非理性参政的扩大化。

网络参与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的影响

网络参与促使政府正视官民关系。当前情况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虽然我国经济社会经历了高速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经济社会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虽然我国正处在发展的特定阶段,政府需要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社会事务,但政府主导需要以正确的理念为前提,需要维护公民的权利,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的诉求。因为这与官民之间的关系直接相关,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下降。政府需要改革传统的管理理念,保障公民在网上参政议政的权利。
弥补政府决策中常规参与渠道的不足。国内外已有的经验表明,网络参政模式对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积极作用。它既是传统管理模式适应信息化背景的必然,也是完善民主政治、体现公民主体的客观需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世界中,政治的常规参与渠道略显不足。而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盲目决策的缺陷,其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可以说,网络政治参与打开了一条公民直接参政议政和发表政治观点的重要渠道,在这一新兴的渠道里,公民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与政治观点的途径被拓宽了。即网络舆论在某种程度上真实地反映社会民意与社会现象。
网络参与强化了公民对公权力的监督。长期以来,网络参与是强化公权制约的重要力量,并可以形成新的完整而高效的监督机制。以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等为主要表征的腐败现象还时而出现,公权力的公共属性遭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质疑。与此同时,公民参与力量的崛起使得公权力开始实现了回归,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网络,公民能够对政府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进行曝光,对其工作人员的非法收入、置业、投资和子女亲属的非法社会活动进行揭露,这对纠正政府行为提供了直接的帮助;二是公民通过微博和即时通讯工具的结合,对政府管理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这种监督的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政府行为和政府官员的方方面面;三是公民通过互联网络参与到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讨论和评价之中,并通过此种方式聚集社会共识,借助网络的放大效应,对政府管理行为和决策提供大量有用的信息。当前乃至今后,“谨言慎行”是制约官员与政府行为的理念,因为它的核心是对公权的敬畏。

制约公民网络参与管理的关键因素

公民网络参与的非理性。在网络世界中,任何个体和组织都能够传播信息,“去中心化”和“多中心化”的信息传递模式已经形成。尤其是在即时通讯工具和移动互联网络出现之后,两者的结合再一次彻底打破了人们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的方式,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将信息以多种多样的形式传递到任何地方。这样一来,网络信息资源的容量得到了无限的扩大。这一事实的出现产生的副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部分公民在网络参与中表现出来的非理性。在涉及政府治理的领域,公民尤其会在愤慨情感的激发下,发布一些不理性的、欠妥的言论、图片、视频等。当这些信息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时,将会对政府组织的合法性与公信力产生一定的冲击。
公民网络参与的不均衡性。社会公众网络参与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不同地区的公众接触网络的机会呈现出失衡的状态,不同社会阶层的社会公众借助网络的频率存在显著差异,不同人群借助网络关注政治的程度各异。而从公民网络参与的现状来讲,网络在提升人际间沟通与交流效果的同时,也在信息层面上不可避免地遭遇了“马太效应”。那些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人群获取信息的难度更大,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的人群会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比如,那些处于信息弱势的群体(农民阶层或者城市平民阶层中的下岗工人等)的话语权有进一步丧失的危险,他们的利益诉求相对较难进入到政治决策系统。

构建公民网络参与机制,创新政府管理模式

首先,培育公民参与型文化。在我国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参与型的公民文化并未整体性的建立起来,并在社会发展的某个特殊阶段,公民与政府相互游离,公民参与政府管理的意愿和热情一度缺失,这种薄弱的政治参与意识,对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在当前情况下,培育基于网络的公民参与型文化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实现这一点,不但要积极地为公民网络参与文化的构建做出准备,还要借助网络媒介和各种即时通讯工具,为公民网络参与提供更多文化平台,使更多的公民对政治参与形成一种正确的认识——网络参与是公民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是所有公民与政府的共同社会责任。
其次,健全网络舆情的引导机制。在处理网络舆情方面,需要因势利导,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的引导机制,发挥政府管理的主动性和主导性。第一,通过法律途径,对网络上出现的危害国家与公众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地遏制和处罚;第二,政府要主动参与到网络中来,建设和及时更新政府主流媒体的网站信息,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以多种方式与网民进行在线互动,及时回应和解决网民普遍关注、关心的问题;第三,政府需建立起针对于网络舆情的工作队伍,对与政府管理相关的舆情动态进行监控,分析舆情的重要性等级,以此为依据,再作出相应的行为。
再次,弘扬和释放公民网络参与的正能量。一是通过互联网络强化政府管理的透明度,保证公民网络参与能够在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政府也应该通过门户网站或者主流媒体对政府管理的最新动态进行公布,在广泛收集网络民意的同时,积极对网民的疑问作出回应;二是政府应通过设立的专门部门,对公民的网络参与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公民在网络参与过程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对政府管理进行网络监督的意识;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对公民网络参与进行监督管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引导网络问政的方向和方式。
最后,加强法治理念指导下的政府治理创新。通过强化网络互动机制,能够在政府和民众之间构建起良好的沟通桥梁,最大限度地减少公民和政府间的距离感,缓解两者之间的紧张情绪,增强政府对于民情的了解和民众对政府的理解。这样一来,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息通道被打通,双方能够在互通的基础上互动和互信,这对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力是大有裨益的。为此,需要转变政府的治理理念,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把公民视作社会治理的参与方和监督方,通过倾听其心声和利益诉求,不断调整和优化政府治理手段,最终形成以服务为中心,以增进沟通和互信为目的的政府治理模式。
(作者为赤峰学院党委组织统战部副部长、副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郑曙村、张勇:《中国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与政府治理》,《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报》,2010年第9期。
②陶建钟:《网络政治参与的局限及其治理策略选择》,《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③《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

责编/温祖俊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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