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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传播中的伦理失范现象被新媒体放大了吗

核心提示: 新媒体加快了我国科技传播速度,与此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伦理失范问题,如科技信息失实、网络媒体公信力缺失、学术侵权问题严重等。应加强传播主体伦理意识和道德教育,提高新媒体技术积极正面调节作用,创建法治与德治相融合的社会机制。

【摘要】新媒体加快了我国科技传播速度,与此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伦理失范问题,如科技信息失实、网络媒体公信力缺失、学术侵权问题严重等。应加强传播主体伦理意识和道德教育,提高新媒体技术积极正面调节作用,创建法治与德治相融合的社会机制。

【关键词】新媒体   科技传播   伦理失范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识码】A

新媒体是一种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发展起来,具有个性化突出、受众选择众多、信息发布实时等特征的信息传播形式和传播载体。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它具有双向传播性,借助日益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可以实现数据信息的快速搜索、处理和传播。

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科技传播的伦理失范现象

新媒体技术为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科技传播机遇的同时,也诱发了严重的伦理失范现象,如科技传播信息失实、网络媒体公信力缺失、学术侵权行为严重等,阻碍了科技的发展与进步。科技传播信息失实。一方面,科技信息依靠互联网与计算机技术实现了精准传播,加快了新的自然科学研究成果产生的速度。另一方面,科技信息通过云数据,使全面的社会调查得以实现,拓展了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分析范围。新媒体所带来的诸多科技传播变化,都将对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同样的,新媒体也带来了科技传播信息过程中难以掌控的问题,即科技传播信息失实问题,主要体现在主观失实和客观失实两个方面。在主观失实方面,科技信息的传播者单方面扭曲和编造科技事实,发布虚假科技信息,造成了伪科学现象;而在客观失实方面,有一些科技信息传播者的科技知识以及传播能力缺失,使得科技信息与事实真相发生偏差,从而误导广大民众。

网络媒体公信力缺失。网络媒体由于自身所具有的隐秘性、交互性、开放性等特征,受到一些不良网民利用,透过网络媒体将虚假信息、网络谣言等更快、更强效、更灵活地扩散出去,造成网络媒体公信力的严重缺失。还有些科技信息的传播出现了迷信化、低俗化现象,大大降低了科技信息传播的权威性以及严肃性。

学术侵权问题严重。新媒体环境下,科技传播以网络媒体为重要载体,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都可以在网络数据库中查询到。在提供科技成果查询便利的同时,也让很多学术不端行为者钻了空子,致使各类侵权问题层出不穷。一方面,网络媒体使得学术不端行为的实施成本降低,诱发了学术不端行为数量的进一步攀升。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科研成果等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术发展,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新媒体高度自由的传播平台,为知识产权的侵权提供了温床。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自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所发生的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15年底,我国法院新收的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超过13万件,其中以前沿技术纠纷案件、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较为突出。

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科技传播的伦理失范的原因

新媒体环境下造成科技传播伦理失范现象的原因很多,如传播媒体多元化、受众缺乏理性批判精神、媒介技术的多元化特征、社会监管机制的不健全等。归根究底,主要集中在传播主体、媒介技术和社会监管三个方面。

首先是传播主体的影响。由于新媒体背景下的传播主体逐步多元化,科技传播主体不单单是科学家,而是包含了所有的能够实现科技传播目的和内容的组织或者是媒介,传播主体的增多势必会引起一定的伦理冲突和矛盾。从以往的科技信息传播过程来看,科技信息的生产者,即科学家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传播形式由点及面进行,受众往往是被动接受,缺乏对信息的科学理性批判能力。而新时代的新媒体科技传播,实现了由点及点的网络式传播,受众同样可以成为传播主体,传播主体的范围被扩大。也正是因为如此,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传播主体,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信息传播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从而形成了科技传播内容上的偏差。再加上受众缺乏足够的理性思考和批判精神,或者是在道德认知上存在缺失,也会使得科技传播对社会造成危害。

其次是媒介技术的影响。媒介技术的缺陷是造成科技传播伦理失范的重要因素之一,再加上新媒体所具有的交互性、开放性、多维性等特征,也使得科技传播的伦理失范现象频现。第一,新媒体的交互性使得传播主体与受众之间的区分度降低,传播媒介对利益过分追求,片面地去满足受众需求,难以对科技信息进行把关。科技传播过程中,很多信息是经过记者与科学家共同敲定和润色的,也有些信息是通过记者搜集网络科技信息进行二次加工的,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科技信息的精准度。第二,新媒体的开放性增加了科技信息监管的难度。很多科技信息传播行为都很隐蔽,发布者只需用网名即可进行传播。而网络数字化传播方式使得传播成本极低,科技信息发布者可以随意散播虚假信息,或者参与到学术不端行为中,却并不用负相关的道德责任。第三,新媒体的多维性,实现了网站、微信、微博、QQ等多重传播方式,传播途径更加随意,加大了科技传播伦理失范问题的复杂程度。

再次是社会监管的影响。科技传播伦理失范现象的出现,除了与传播主体和媒介技术有关之外,还与社会监管的不完善有着直接关系。第一,相关法律法规的疏漏。虽然针对目前出现的知识产权侵犯、学术不端、网络谣言、虚假信息等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制度,但是过度管制也会造成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副作用,因而需要把握好法律监管的度。第二,监管机构分布较为分散。以互联网媒体为例,其相关的主管机构和监管机构分别处于不同的管理范畴,使得全局规划极易受到影响,管理权责也不明朗,从而降低工作效率。第三,新媒体科技传播行业自律受限。一方面,新媒体在进行科技传播时缺乏高效力的执行方法和手段,与此同时其运作过程还依靠第三方认证机构,其执行的信用度、安全性和效率都很难保证;另一方面,媒体行业的道德水平各有差异,由于传播主体与受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行业自律更加脆弱。

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科技传播伦理失范的解决对策

基于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科技传播伦理失范的产生原因,也同样应从传播主体、媒介技术和社会监管三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的解决对策,从而构建出完善的伦理规范化体系。

首先,加强传播主体伦理意识和道德教育。新媒体时代的科技传播主体,除了信息的发布者之外,还包括受众。科学家作为科技传播的发布者,应增强道德水准,强大自己的内心,通过道德自律来抵御功利主义、纵欲主义的不良影响。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接受各界的监督管理,坚持科技信息的真实性。受众在接受科技信息的同时,更要科学使用媒介。应提高自身的认知水平,增强知识积累,从而对科技信息拥有初步的评判力。

其次,提高新媒体技术积极正面调节作用。受众接受科技信息,依赖于新媒体这一重要媒介。由于媒介的引导作用,受众很容易围绕其引导的方向去看待和分析问题,所以必须要提高新媒体技术的积极正面调节作用。要加大对科技信息的进一步核实力度,保证新媒体科技传播环境的真实性;要向受众宣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受众采取正确的科技传播理念,促使监管者建立完善的传播制度,从而避免科技信息传播的偏差;加强新媒体媒介技术的创新,不断弥补传统媒体技术的缺陷,致力于建立科学的科技传播格局。

再次,创建法治与德治相融合的社会机制。面对新媒体技术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应建立法治与德治相融合的社会机制。完善科技传播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保障新媒体环境下的科技传播。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平衡各方力量,赢得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确保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能够顺利实施。建立以人为本的科技传播理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谓人的全面发展,指的是人在物质、精神、能力发挥、社会关系等多个方面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发展。通过构建这种以人为本的传播理念,有助于科技传播过程中科学精神、科学素养、科学理念的充分拓展,从而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采取平等和批判的方式,进一步实现法治与德治的融合。着重加强科学知识的平等性传播,从而为科技信息的批判奠定基础。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

【注:本文系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度教育技术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微视频在《网络传播实务》课程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201509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苏锐:《浅谈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伦理建设》,《新闻世界》,2014年第7期。

责编/杨鹏峰   贾娜(见习)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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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睿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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