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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为什么不愿进城落户

核心提示: 农民进城,同时保留返乡的退路,是中国现代化之所以可以保持稳定的秘密。政府应该让农民自由选择进城或返乡,而不是为了消化县城商品房而鼓励农民工买房置业,更不能想方设法切断农民与农村的联系、鼓励农民不可逆地进城。

【摘要】农民进城,同时保留返乡的退路,是中国现代化之所以可以保持稳定的秘密。政府应该让农民自由选择进城或返乡,而不是为了消化县城商品房而鼓励农民工买房置业,更不能想方设法切断农民与农村的联系、鼓励农民不可逆地进城。

【关键词】农民   进城    落户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当前,多数试点中小城市全面放开农民进城落户,然而在“零门槛”前,农民落户意愿并不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普遍低于预期。不久前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一项调查也显示,66.1%的受访农民工表示,到了一定年龄就回乡。农民为什么不愿进城落户呢?尤其是农民为什么不愿意通过转让农村土地权利、进城享受城市良好基础设施、过城市人的生活,而还要保留返乡的权利,甚至不少农民工表示到了一定年龄就要回农村去呢?

农民虽然进城,但并没有完全退出农村的动力,一方面是为了留下退路,一方面是为了老年时的退养还乡

农民之所以愿意进城,有两个原因: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好、生活便利、教育条件好,在城市可以享受到远高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好处;二是城市就业机会多,在城市可以有更多二、三产业的就业机会,可以更方便地就业赚钱。农民进城是大势所趋。当前中国正处在史无前例的快速城市化时期,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城市就业、买房子,甚至将户籍迁入城市,以更好地享受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好处,尤其是城市良好教育资源的好处。

不过,相对于农村生活,城市生活也有若干不便利之处:一是城市消费水平高,什么都要钱;二是城市很难与土地结合起来,从而很难让老年劳动力在从事农业生产中获得农业休闲与农业收入。相比而言,农村生活的好处是:农民有自己的住房,有自己的土地,即使年龄比较大的农民也可以自己种地、自食其力,解决温饱以外还可以获得劳动的情趣。农村消费少,又有自给自足的经济,虽然年轻人在城市可以获得更多高收入的二、三产业就业机会,但对于缺乏城市二、三产业就业机会的中老年人,在农村生活可能要比城市更加适宜。

也正是因此,当前全国大部分的农民家庭都形成了一个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而年老父母留村务农,以及年轻时进城务工、年老时回村退养的城乡自由往返机制。这种家计模式使一个农民家庭可以同时获得务工和务农两笔收入,比农户全家进城有更高的收入和更低的消费,更有可能积蓄下进城所需的资本,从而真正成功进城。而农民工年轻时在城市务工经商,一旦年龄大了,在城市难以获得就业机会时,他们就回到农村退养,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与土地结合起来,自给自足。

理性的农民进城,他们一定要保留返乡的权利。很简单,当前决定农民能否在城市体面生活的主要因素不是体制而是市场,进城农民无法判断他们将来是否有能力从市场上获得足够多的收入机会,从而在城市体面安居,因此必须为万一的进城失败留下退路。中国当前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全世界所有发展中国家几乎都没有解决进城人口在城市体面安居的问题。中国农民留下进城失败即返乡的退路,可以说是非常正确的选择。因为他们留下了返乡的退路,所以就不用将户籍迁入城市。因为即使不迁户籍到城市,他们也可以在城市买房及让子女在城市(家乡的县城)入学。

此外,对于家庭中的中老年人口来讲,城市生活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进城农民家庭,最多也就能在城里买得起一套房子。农民全家进城,包括年老父母、年轻子女、年幼孙辈一家三代。孙辈仍然幼小时,爷爷奶奶照看,家庭分工合作可以防止代际之间的矛盾;孙辈长到上学了,年老父母往往就成了家庭多余的人。这个时候,年老父母若能到农村退养就是最好的选择:回到村庄,住自己房、种自己地,有熟人关系,生产的农产品可以送给城市子女,而适当的分离也增加了代际之间的血肉情感。因此,对于理性的农民来讲,一定要留着可以返乡的退路,年龄大了就还乡,家乡是最好的退养之地。

尊重农民返乡的权利,为农民进城失败留下退路

现在国家鼓励农民进城,本身没有什么不对。但问题是,鼓励农民进城一定不能变成想方设法切断农民与农村的联系,尤其不应通过政策鼓励农民不可逆地进城。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正通过各种办法来切断农民与农村的联系,如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为退出宅基地的农民提供进城的安置补偿,以及鼓励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时间地流转出去,以获取一定的政府补贴的进城资源,等等。

这种将农民进城与退出农村土地权利相挂钩的做法,导致的后果是:最不应该失去农村退路的那部分农户最先失去返乡的退路。因为对于真正有进城能力的农户家庭,他们根本就不关心地方政府可以给予他们的补贴,而愿意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而对于那些进城很困难的农户,他们为了在城市买房、获得经营的流动资金、或为子女结婚支付彩礼,而选择将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出去以获得进城资源。这些农户恰恰是最容易进城失败的农户,而一旦进城失败,他们将不再有可能返回家乡。

虽然大多数农民进城之后就不再回到农村,且将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农民进城而不再回到农村,但问题是,在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谁也不能保证自己进城后就可以在城市体面安居,而没有进城失败的万一。因此,留下进城失败再返乡的退路就十分重要,也就是说,当他们进城失败,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变得重要。当进城失败农户退回农村,他们可以向村集体要回自己那份土地的耕种权利,村集体就会调整出相应土地给他们,这正是中国特色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所起到的调节作用。

当前国家在土地政策上一再强化土地财产权,而忽视了土地作为最基本生产资料的功能,这不只是片面,而且会误导当前的“三农”政策,给农业和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造成损害。对此,我们应当深入挖掘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对于中国农业和中国现代化,可以起到的极为关键的优势作用。

农民进城是一个重大历史进程,千万不要图快于一时。根据中国社科院的调研数据,有66.1%的受访农民工表示到一定年龄就回乡,也就是说,还有高达33.9%的受访农民工并未决定年老回乡。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城市化的进一步加速,以及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中国城市可以提供的高收入的二、三产业就业机会也将越来越多,从而也就会有越来越多进城农民工在城市体面安居,而不再选择返乡。

农民进城又可以返乡,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之福,是中国现代化之所以可以保持稳定的秘密。让农民自由选择进城或返乡,而不是为了消化县城商品房而鼓励农民工买房置业,是中国选择一条稳健的现代化道路,还是选择一条激进的现代化道路的分野之处。

(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导)

【参考文献】

①《调查:城市难留  66.1%农民工希望到年龄就回乡》,《中国青年报》,2016年4月26日。

责编/杨鹏峰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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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