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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光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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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告诫干部该敬畏什么(2)

二、敬畏组织

“组织”是党的生命线。马克思曾说:“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科学严密的为民组织,具有巨大的组织优势。作为党组织中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执掌着人民赋予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公权力,作用非常关键,必须对党组织有敬畏之心。一旦目无组织、目无法纪,个人凌驾于组织和法纪之上,必定会行为失范、放纵妄为,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伤害。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敬畏组织,敬畏组织的纪律、规章,敬畏组织的监督、教育;要心怀感恩,感念组织的培养、教育和信任,把敬畏之心转化成为兢兢业业、忠于职守、义无反顾的工作情怀,把敬畏之心当作履行职责、为官从政的基本底线。

敬畏组织,就要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始终牢记自己是组织的普通一员。组织的培养是干部成长的外在因素和客观条件。习近平指出:“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有个别领导干部,摆不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被提拔了,不是认为自己能耐大,就是觉得自己“上面有人”。实际上,对领导干部来说,进步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没有了组织,纵有天大本事也毫无用武之地;背离了组织,再多的荣耀也会化为乌有。

敬畏组织,就要强化组织观念,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强化组织观念,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程,也是每一名党员的基本政治品质。个人服从组织,被党章列为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之一,位居“四个服从”之首。革命先辈视死如归,正是把服从组织奉为信仰,把卫护组织视若生命。对党员来说,服从组织既是天职,也是纪律。目前,党内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还比较多。一些党员干部,拿功劳当资本,自恃能力强贡献大,端架子开条件,精于算计;一些领导干部,拿资历要待遇,组织没提拔有意见,岗位不满意有牢骚,待遇不合意有怨言,甚至闹情绪撂挑子,搞软对抗;还有的领导干部,把分管领域当私人领地,针插不进水泼不进,搞起独立王国,进行非组织活动。凡此种种,严重损害了党的威信,侵蚀了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对党员干部来说,必须把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摆在更高位置,这是组织原则;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党性要求;组织交办的任务、作出的决定,贯彻落实不打折扣,这是组织纪律。习近平指出:“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三、敬畏法纪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纪国法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戒尺。马克思曾指出:“我们现在必须完全保持党的纪律,否则一切都会陷入淤泥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遵纪守法是领导干部从政的底线,也是安身立命的最基本要求、最基本职责和最基本素养。近来,中央和地方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领导干部,原因虽然很多;但对法纪缺乏最起码的敬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尊重法纪的神圣,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带头遵纪守法,从程序和制度上规范权力、约束权力,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做到不越界、不越轨,拒腐蚀,永不沾。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领导干部必须敬畏法律。法律,是限制公权力的利器。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习近平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领导干部必须敬畏党规党纪。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党的各项纪律规矩是“带电的高压线”,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共产党人立起了道德的高线和纪律的底线。共产党人必须遵守党纪党规,《条例》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列举了共产党员不能做、不能违反的情形。党员干部,要做尊崇党纪党规的模范,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守住法规底线,依法行使权力。习近平指出:“要以上率下,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做起,从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做起,从高级干部做起,对党绝对忠诚,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夙兴夜寐为党和人民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都不破坏党的制度和规矩。”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确保权力为人民服务,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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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习近平   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