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思想理论 > 中外思潮 > 正文

德行的根基与评判标准

核心提示: 道德行为和价值观有相对的一面,不同时空、不同群体也确实有不同的标准,但这并不是我们滑向道德相对主义的借口。

道德行为和价值观有相对的一面,不同时空、不同群体也确实有不同的标准,但这并不是我们滑向道德相对主义的借口。从纵向看,人类道德发展有历史性,但也有永远值得人们尊重的道德价值,如“仁者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从横向看,不同的民族、群体,在同一个时代,都有被大家认可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如不伤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人的底线,而利益大众则是全世界都尊重和提倡的行为。道德行为和价值观的标准,并非是一个人的主观臆断,而是根源于人类的生存状态,是人类生存处境的外在显现,有着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在具体的道德行为上,从消极的角度,我们需要坚守底线;但从积极的角度,我们倡导的是那些利于社会、产生良好社会导向的言行。有了这样的理论认知,我们在看待一些具体的道德行为和价值判断时,就有基本的尺度和标准。

如个人的生活方式问题。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我们的言行在影响别人的时候,也都在受别人的影响。因此,任何一个人对这个社会都负有一定的责任。一个人怎么花钱过生活,既是一个人的自由,却也体现了一个人的境界和社会责任感。邵逸夫先生,一生用一百多亿给中国的教育做贡献,有多少学生在享受邵逸夫先生带来的方便?郭明义,一个普通的工人,生活并不富裕,却帮助了多少需要帮助的孩子?邵逸夫、郭明义等人,把自己的钱用在服务社会、利益大众上,显然更值得我们提倡和尊重。只有人人都能不仅仅考虑自己,也能顾及到别人的利益和感受,这个社会才能减少不必要的人际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

再如,在如何看待爱国主义教育的问题上,一些人认为:谈爱国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过好自己的生活最现实。至于其他人爱国与不爱国,那是个人的自由,我们没有资格作出评价,实际上并非如此。每一个人都以国家的公民作为生存方式,国家的实力、文明状态,与个人的福祉有密切的关系。我们中国有一个成语,国泰民安,只有国家好、民族好,个人才好。如果国家积贫积弱,横遭凌辱,毫无尊严,一个人的尊严和幸福又在哪里?在抗日战争时期,三千多万同胞失去生命,大半个国土沦丧,国民惶惶不可终日,哪有什么幸福可言?所以中国还有一句古话,“覆巢之下,岂有完卵”,中国就是我们13亿多人的共同家园,如果国家出了问题,人民必然流离失所,背井离乡。因此,爱护我们共同赖以生存的家园,是每一个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爱国也是爱自己,是护养我们每一个人生存的家园。即便是移民国外,如果自己的国家被人看不起,在别人眼里,也不过是“劣等公民”罢了。因此,那种“爱不爱国是个人的事”的观点,不仅理论上站不住脚,而且现实中也有很大的危害。在推进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今天,我们必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当然我们国家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更是我们爱国和建设国家的理由,怨怒、指责、逃避都不会解决任何问题,对国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倡建设性的批评,多提建设性的意见,人人尽心,国家才有希望。

总之,在德行和价值观的问题上,我们要从人类生存状态出发,自觉奉行与生存状态相一致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在不伤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使我们既有社会成员必须做到的底线,同时更要高扬服务社会、利益大众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这对净化社会风气,对凝聚民族的向心力、提升民族的综合素养,对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都有重大意义。需要指出,正确道德观和价值观不是凭空养成,而在于文化的熏陶和长时间的沁润。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我们的物质生活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的文脉和精神家园问题亟需引起我们的重视。只有自觉地从优秀中华文化中吸收营养,才能涵养和培育中华民族的操守和高尚的精神追求。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伦理学研究所研究员)

责编/潘丽莉     美编/李祥峰

声明: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社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本微信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谭峰]
标签: 德行   根基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