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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旅游开发模式探析

—以北部湾经济区玉林市高山村为例

【摘要】历史文化名村保存有丰富的历史文物和民俗旅游资源,在旅游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但高山村的村办旅游模式并未取得显著效果,主要存在问题:古建筑保护及开发不当;旅游基础设施匮乏;旅游产品开发不力;旅游从业人员较少,文化水平较低;环境污染严重,卫生条件差;营销手段单一,旅游知名度低。

【关键词】北部湾经济区 历史文化名村 旅游开发模式 高山村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2008年1月中旬,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规划确定,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开放合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布局,把经济区建设成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

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努力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成为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在此背景下,北部湾经济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旅游的开发模式日益引起关注,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目前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对其展开研究,并据此提出改进性建议,希望能促进以玉林市高山村为代表的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北部湾经济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旅游现状

当前,北部湾经济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旅游取得了一定实际效果,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以高山村为代表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旅游发展颇具特点,其开发模式简述如下。

高山村概述。北部湾经济区位于中国沿海的西南端,地理位置优越,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对外开放战略中占据重要地位,广西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位于北部湾经济区的有三个: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佛子镇大芦村、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城北街道办事处高山村和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三大名村同时于2012年12月入选首批国家传统村落。

高山村位于玉林市玉州区城北街道办事处,2007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第三批历史文化名村”,2012年12月入选首批国家传统村落。①高山村旅游资源丰富,主要表现为规模宏大的明清古建筑群、内涵丰富的进士文化及秀丽的田园风光;高山村历代文人辈出,进士文化浓厚,因此又被称为“进士村”。此外,高山村民风淳朴且保留有多种多样的玉林地区特有民俗,是北部湾地区重要的历史文化名村。

旅游开发模式。国内的古村落遗产的保护,从已有的古村落旅游开发实践上看,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一是内生式开发,村落的村民或村委会作为直接利益主体自筹资金,自我开发、自我保护的开发模式。二是外部介入式开发,这种开发模式表现为借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各级地方政府的外部刚性介入。三是内外部联合开发,这种模式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古村落采取股份制的形式,村民以其所有的古建筑租赁或入股,同时吸收社会资金入股,参与古村落的保护、经营,吸引国有资产、国有控股公司、社会资金参与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②

据上述古村落旅游开发模式理论,其中涉及的利益主体主要是政府、村集体、村民和开发商,因此可得出以下几种具体的旅游开发模式:一是政府独自全程包揽模式。二是村民或村委会自筹资金进行开发和保护。三是政府出资与村民或村集体合作模式。四是政府主导和管理,由开发商投资经营,村民或村集体参与模式。五是村集体直接与开发商合作进行开发。

旅游开发模式和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北部湾经济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旅游的开发在模式选择上契合当地特点,整体运行效果良好。然而,由于一些原因,仍旧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高山村现有旅游开发模式。高山村于2003年成立了玉林市高山村进士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从2005年开始,高山村根据制订的《高山村明清古民居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建设规划》,努力建设以进士文化体验、古民居群游览、“老玉林”民俗体验、生态农业观光和乡村休闲为主要功能的乡村旅游景区。

2010年,高山村初步完成了《高山村明清古民居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建设规划》工作,并计划引进广东迈星集团建设高山历史文化村项目,计划投资1.8亿元,一期工程投资6000万元,但最终不了了之。

2013年7月,玉州区政府计划投资1000万元(含自治区补助300万元),建设高山特色历史文化名村,建设时间分两年进行,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文物古迹保护性维修等多个方面。③

因此,高山村目前实行的是村办企业模式,由村集体领导下的高山村进士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其日常经营和管理,虽然有过与开发商合作的计划但终究没有成功;政府从保护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古村落的角度考虑计划投资建设高山村,但涉及各方面原因,计划进展缓慢,效果并不明显。

高山村旅游发展问题。第一,古建筑保护及开发不当,现代建筑破坏景区整体格局。由于自然及人为原因,景区内部分古建筑破损严重;同时由于房屋建筑的私有化及对景区规划的贯彻不力等原因,古建筑群附近出现一些现代建筑物,两者形成强烈反差,不利于景区的统一规划。

第二,旅游基础设施匮乏,旅游业发展缓慢。高山村在住宿、餐饮、交通等方面基础设施匮乏,制约着其旅游业的发展。高山村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旅游住宿设施和正规的农家乐餐馆;市区到高山村没有直达公交车,大部分散客多自驾或骑摩托车、电动车等到高山村游览;村内缺少必要的路标和景点介绍词等导览设施设备。

第三,旅游产品开发不力,缺少有效吸引力。高山村目前的旅游产品形式主要集中在古建筑游览上,旅游收入较低;村内还没有较正规的旅游餐饮、住宿、交通、购物产品;娱乐商品方面,当地丰富的民俗资源和民间文娱活动也只是在一些传统节日中体现出来,还没有被旅游业深入挖掘和利用。

第四,旅游从业人员较少,文化水平较低。高山村的旅游从业人员较少,主要从事售票及导游服务,但其售票处及旅游问询处多数情况下都找不到可提供服务的人员。导游为村中年长的几位老者,讲解多用方言,针对外地游客也可以用普通话讲解。

第五,环境污染严重,卫生条件差。高山村整体环境较差,景区门口就是垃圾池,不断冒出焚烧垃圾的浓烟;古巷内到处是流淌的污水,排水问题没有得到重视;青云巷内垃圾遍地;不少古建筑内还存在人畜混居情况,卫生条件差;多处古建筑墙体上长满了杂草,无人清理。环境问题成为制约高山村旅游形象提升的重要因素。

第五,营销手段单一,旅游知名度低。高山村旅游营销手段较少,旅游宣传影响力小。从网络宣传方面看,高山村目前还没有独立的网站,仅有的视频资料《城北高山村》在网络上也无法搜素到;④在高山村所属的玉州区和玉林市网站上,对于高山村的介绍内容也相对比较少;高山村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也很少出现在大的旅游网站或著名的旅游频道,其景点介绍,更多是出现在一些论坛或游客的博客里,影响力有限。

第六,社区居民旅游参与度低,旅游获益较少。由于涉及到当地村民的文化水平及乡村旅游可提供就业岗位的限制,目前古高山村村民参与旅游服务的形式还仅处在低级阶段;同时,名村的建筑大多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旅游业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与当地村民产生了矛盾冲突,开发中忽视了社区居民的重要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旅游开发和保护的进程。

高山村与其他名村旅游开发模式比较

扬美村和大芦村。同为北部湾经济区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扬美村(扬美古镇)和大芦村的旅游开发模式却与高山村不同。

扬美古镇旅游发展速度远远快于高山村。扬美古镇发展中虽也存在不少问题,但其发展已经逐步成熟,这与其旅游开发模式不无关系,其旅游开发实行的是村集体与开发商合作模式,由村集体将扬美古镇的经营管理权承包给旅游投资开发商,并由旅游投资开发商成立扬美旅游开发公司进行日常的经营管理,开发商每年向村集体缴纳景区经营管理承包金,前三年 15万元/年,三年以后每年缴纳门票收入的51%。⑤

大芦村的旅游开发模式与与扬美古镇和高山村不同,其实行的是政府部门全程包揽模式:灵山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大芦村民俗风情旅游区办公室,与佛子镇政府及村集体共同管理大芦村。大芦村在2011和2012年时分别投入400多万元对景区进行了改造和重建。现阶段,政府正以把大芦村打造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目标并为之努力:政府和旅游局在2013年投入1000万元建设大芦村并成立了4A级旅游景区申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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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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