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凯向上证报记者介绍,原油进口权是一个逐步放开的过程,按照国家能源局去年底下发的进口资质标准,很少有民企能满足。目前来看,大型集团如中化集团下属的地炼企业有希望率先获得资质。
“逐步放开,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民企一哄而上去抢同一块资源,抬高国际价格,另外,多家企业有进口权后,与两桶油公开竞争,市场更透明,利润和服务会更优化。”他说。
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一些地方炼厂技术很好,生产国五标准没问题,反而是低劣的燃料油原料阻碍油品质量升级。因此,原油进口权放开是大方向,不过细节和具体形式一直在调整。
作为国内成品油供应的“第三支力量”,地炼产能过去几年不断扩大,但生存环境却未有根本好转。山东省燃料油协会副秘书长余羽华告诉本报记者,以山东地炼为代表的整个地方炼厂炼油规模近年发展很快。但不管怎样,地炼发展最大的制约瓶颈还在于原料。
位于山东滨州的京博石化一位原料采购经理表示,该公司通过山东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国家申请原油进口已历经多年,至今没有任何进展。(陈其珏 姜隅琼)
原标题:原油进口权放开窗口临近 民企将纳入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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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原油进口权开放曾遭遇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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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王震认为,原油进口权放开的问题是中国石油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一个突破点,意义重大。
1月9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向商务部外贸司发函询问原油进口权放开问题,回复称正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该事项,但可操作性文件尚未出台。
2013年7月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83号文),其中第十一条指出,赋予符合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