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发展须系统推进
——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
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
加强对氢氟碳化物(HFCs)排放的管理,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的具体目标。如何强化低碳发展行动,保证《行动方案》的稳步实施,从而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针对热点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
四大举措促进发展
问:《行动方案》中提到了哪些具体措施以促进低碳发展?
答:《行动方案》提出,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尤其强调京津冀地区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实现比2012年负增长。煤炭消费是二氧化碳及多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源头,截至2013年底,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37.5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65.9%。
《行动方案》提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我国已有6个试点地区启动了交易,下一步,要研究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逐步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行动方案》提出,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设立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分阶段、分区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并将其作为各级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形成以低碳发展目标为导向的有效倒逼机制,切实改变单纯追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发展理念和局面。
《行动方案》还提出,加强对氢氟碳化物(HFCs)排放的管理,加快销毁和替代,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其对大气的温室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