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潮新闻记者 江胜忠 摄
11月4日,金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将于11月7日起施行的《金华市火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进行解读。这是继《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后,金华护航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部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重点围绕三个核心方向作出制度安排:聚力守正创新,让“老手艺”焕发“新活力”;聚力品牌赋能,让“金字招牌”变成“真金白银”;聚力融合创新,让“一只火腿”带动“一方共富”。为了既守住千年风味、又打开提产增效的空间,条例明确:传统工艺火腿应当在每年立冬至次年立春窗口期投料腌制,严格落实原料甄选、上盐腌制等古法工序;同时,规范现代化生产,规定非时序生产必须配备控温控湿、全程可控设施,依靠现代技术保障安全、稳定品质、扩大产能。如有违反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二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该条例是全国首部火腿产业地方性法规,覆盖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品牌建设和文化推广等全链条,推行“一腿一码”,扫码就能查关键信息,消费者买得明白、监管部门查得清楚。条例还规定,每年立冬所在周设为金华火腿品牌宣传周,集中展示金华火腿的历史底蕴和传统制作技艺,增强社会认知和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