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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好人工智能时代之问

摘 要: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在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同时,对人机关系、安全保障、伦理治理、普惠共享等提出挑战。习近平主席围绕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提出四个“时代之问”,彰显百年大党把握历史主动、驾驭前沿变革的战略远见和使命担当。答好“时代之问”,关键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向上向善,始终把增进人类福祉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技术演进的价值锚点与制度底线。近年来,我国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推动人工智能治理在赋能发展、安全保障、伦理落地、普惠共享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奋进“十五五”,需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健全敏捷协同的全流程治理体系,推动智能红利普惠共享,为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秩序,持续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关键词:人工智能治理 时代之问 以人为本 向上向善 全球公共产品

【中图分类号】TP18 【文献标识码】A

当前,人工智能已成为全球科技产业竞争的焦点和大国战略博弈的制高点,其演进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2026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提出四个“时代之问”:当机器开始思考,人类如何与之相处?当算法参与决策,安全如何保障?当技术挑战伦理,治理如何跟上?当鸿沟不断拉大,普惠如何实现?[1]这些问题直击人工智能发展的深层矛盾,揭示技术演进的前沿命题与社会公众的普遍关切。答好“时代之问”,推动人工智能以人为本、向上向善,是践行人民立场的应有之义,是牢牢掌握历史主动,塑造国家竞争优势的战略抉择。

深刻把握人工智能“时代之问”的历史背景与内涵要义

习近平主席指出,“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活跃期,万物智联、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技术,叠加释放巨大能量,既蕴含巨大机遇,也面临治理挑战”。[2]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演进,正在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重塑全球产业格局。

技术跃迁突破能力边界。当前,顶尖大模型的迭代周期已从过去的数年、数月压缩至数周,模型参数规模从亿级飙升至万亿级、甚至十万亿,复杂推理、多模态理解、工具调用等能力持续突破。特别是自我递归改进正逐步从理论假说走向工程验证,从“人类助手”转向“合作伙伴”。2026年9月,25位菲尔兹奖得主联合发表声明,警示前沿AI(人工智能)将自主攻克数学难题作为模型能力竞赛的基准,对知识生产秩序带来严重冲击。技术奇点正由远景假设转化为现实治理命题,直接挑战人类的认知边界、掌控能力和价值底线,成为人类文明走向高级智能时代必须回应的重要命题。

赋能渗透催生范式变革。人工智能赋能效应日益凸显,从数字世界走向物理世界。大模型AlphaFold预测数以亿计的蛋白质结构,颠覆传统生命科学研发范式;智能机器人进厂从事装配、分拣、巡检等柔性作业,重构实体制造生产流程。“十五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智能原生正成为驱动新型工业化、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引擎。从宏观维度的电网智能调度、算力跨域编排,到微观层面的智能研发与智慧医疗,万物智联、人机协同的智能技术深度嵌入经济社会神经末梢,重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范式。人工智能已不仅是赋能工具,更是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与重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要素。

系统脆弱伴生复杂挑战。人工智能在重塑生产力的同时,带来安全风险的同步放大。内生安全层面,深度神经网络黑箱特性未解,模型幻觉、提示词注入与训练数据投毒频现,在电网、交通等高敏感场景下易诱发物理级连锁风险;自主智能体权限边界模糊,引发责任认定困境。衍生安全层面,算法偏见损害公共资源分配公平,深度伪造侵蚀社会信任,知识与技能错配加剧结构性就业冲击;拟人化情感交互引发心理过度依赖,冲击现实人际与伦理秩序;技术垄断导致智能鸿沟不断拉大,加剧全球发展失衡。安全与发展的张力空前加剧,安全可控成为事关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的战略生命线。

在这一历史方位与复杂变局下,习近平主席提出四个“时代之问”,深刻揭示人工智能技术加速演进同既有生产关系、价值规范与全球治理秩序之间的深层张力。从机器思考下的人机共处,到算法决策下的安全保障,从前沿技术对伦理的冲击,到技术鸿沟下的普惠共享,这四个维度构成有机联系的辩证整体:人机关系之问锚定技术演进的认识论基石,坚决捍卫人在智能文明中的主体地位;算法安全之问筑牢产业实践的方法论底线,要求把安全可控内嵌于全链条发展之中;伦理治理之问重塑制度供给的价值论坐标,强调敏捷响应以防范技术异化;数字普惠之问确立科技向善的目的论归宿,立足共同富裕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围绕答好“时代之问”,习近平主席创造性提出“以人为本、向上向善”理念,并提出坚持开放共赢、强化风险意识、鼓励包容并蓄、倡导和衷共济四点意见,与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紧密呼应,形成一整套系统完整的行动主张,为破解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困境指明前行方向。

“以人为本、向上向善”是答好“时代之问”的重要遵循

“以人为本、向上向善”理念,是唯物史观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创造性运用,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与中华文明崇尚“仁者爱人”的传统智慧的有机统一,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价值坐标,也为我国统筹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提供科学指引。

坚守以人为本。唯物史观认为,技术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力的延伸。是否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衡量一切技术进步的最终尺度。当前,自我递归改进、多智能体协同等AI技术发展出现超越人类掌控范围的迹象,人工智能存在干扰甚至冲击人类社会关系和社会形态的潜在风险。例如,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加剧人类对智能系统的认知依赖,情感陪伴AI诱发情感沉迷并冲击现实家庭伦理。在人工智能的发展和治理方面,我国倡导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强调“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3],从文明演进高度厘清人与技术的主从关系。近年来,我国围绕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等领域的监管规制,以及对公众人工智能素养的系统性培育,正是这一价值立场的制度化表达。面对前沿智能加速演进,人类必须牢牢掌握技术发展的方向,确保人类始终是自身命运的书写者。

统筹发展和安全。向上发展、安全可控,体现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辩证法则。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发生矛盾,生产力的跃升不是孤立的技术过程,而必须嵌入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当前,国际上存在两种值得警惕的观点倾向:一是急功近利的“唯速度”论,主张技术发展压倒一切安全考量,甚至以抗拒监管维护技术霸权;二是因噎废食的“放缓”甚至“急刹车”论,试图以限制创新回避潜在风险。二者共同的谬误在于,割裂发展与安全的共生关系。习近平主席强调,“始终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4],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这就要求把安全可控贯穿研发、部署、应用全生命周期,构建动态适应、分级分类的监管体系与可追溯管理制度。守住技术发展的安全底线,推动人工智能深度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引导向善而行。历史唯物主义揭示,技术进步并不天然转化为社会福祉,在资本关系支配下,机器体系可能反过来成为支配劳动者的力量。前沿人工智能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与网络效应,当技术替代的收益集中于平台与资本,而岗位调整、资源消耗和公共财政成本由普通民众承担时,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会加剧社会分化,使其从增长议题转化为分配议题,从技术问题演变为社会问题。技术进步引发的一系列社会争议说明,社会对人工智能的接受度,正越来越取决于其成本与收益是否平衡。习近平主席指出“人工智能是全人类共同的智慧结晶和宝贵财富”,强调“让这一前沿技术更好造福人类社会”。[5]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决定我们能够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加大普惠型智能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供给,推进高质量开源模型开放共享,推动技术红利向民生倾斜,向全球南方延伸,造福人类社会。

推动人工智能“以人为本、向上向善”发展的中国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6]近年来,我国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立足国情实际,围绕人工智能以人为本、向上向善发展先行探索、系统施策,推动人工智能治理在赋能发展、安全保障、伦理落地、普惠共享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为破解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难题提供可借鉴的中国经验。

强化国家战略牵引。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系统部署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治理能力、全球合作六大重点行动[7],形成目标清晰、路径明确的智能化发展路线图。其中,“人工智能+”民生福祉行动,聚焦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推行更富成效的学习方式、打造更有品质的美好生活,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技术进步始终服务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立法划定人机交互边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发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设立“自动化决策”条款,赋予个人拒绝不合理差别待遇等权利。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26年1月起实施,从国家立法层面系统回应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命题。国务院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完善人工智能治理,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综合性立法”[8],以良法善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健全安全治理体制机制。监管制度层面,深化备案、评估、溯源等全链条管理,针对重点场景精准施策。依托算法备案、生成式AI服务备案等机制,有效掌握技术底数;面对虚假信息蔓延风险,出台《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及配套国家标准,构建“1+1+N”标识体系,开辟“以技治技、源头可溯”新路径;针对拟人化特征的AI情感陪伴业态,出台《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防范算法诱导与沉溺风险。规则落地层面,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治理机制技术化、工程化落地。以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为例,《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截至2025年底,国内主流模型平台累计为超1500亿个生成内容嵌入AI标识,为逾10亿个文件提供合规标识,筑牢网络信息安全防线[9]。标准测试层面,专业机构强化攻关,夯实科学治理底座。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制多项大模型技术与安全标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构建“方升”基准测试体系及大模型安全基准测试(AI Safety Benchmark),覆盖主流模型,为监管决策和技术迭代提供精准“度量衡”。行业自律层面,行业组织构建自律公约与协同平台,推动安全治理前置化防御。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AIIA)制定《人工智能风险管理体系》,组织企业签署安全自律承诺,围绕越狱攻击、版权保护发布系列标准,推动风险防控转向“事前联合防御”。

推进科技伦理细化落地。我国加快推动科技伦理从“价值倡议”走向“机制落地”,充分发挥伦理治理的牵引约束作用。伦理治理机制实现从宏观原则向操作细则的重要跃迁。2023年10月,科技部等十部门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将人机融合、高度自主自动化决策系统等纳入重点审查清单。202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印发《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聚焦算法偏见、人的尊严等具体挑战,推动伦理要求深度嵌入算法设计,使之成为工程人员案头的操作守则。伦理审查实现从文本规范向先导计划的落地实践。2026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聚焦北京、上海、广东等十个重点省市,覆盖基础底座及制造、医疗等九大垂直领域,通过建设审查服务中心、验证标准化流程,快速构建起“部、省、市”三级贯通的敏捷治理网络,形成可复制的闭环经验。

深化全球治理普惠合作。我国积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向世界贡献兼具普惠性与可操作性的中国方案。坚持普惠赋能,大力开展能力建设国际合作。2024年7月,第78届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中国主提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凝聚普惠共享的广泛共识。[10]2024年9月,我国发布《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提出五大愿景目标与十项行动,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享有平等受益的权利。拓展制度性公共产品,引领国际合作平台建设。2026年7月,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协定签署仪式在上海举行,29个国家代表签署协定,开辟全球人工智能多边合作新平台。与此同时,依托中国-金砖国家人工智能发展与合作中心、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全球工业人工智能联盟卓越中心等机制,我国持续推动算力、数据、开源生态与治理标准的深度合作,推动开放协商、多方互信的全球善治。

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路径举措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紧扣“十五五”战略部署,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需强化前瞻布局与系统推进,坚持在自立自强中释放发展潜能,在包容审慎中防范化解风险,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历史主动答好“时代之问”。

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瞄准基础模型架构等前沿方向持续攻关,推进可解释、可通用的人工智能发展,牢牢掌握技术演进主动权,增强人类驾驭AI的能力。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等全方位融合,优先布局偏远医疗、均衡教育等民生痛点领域,赋能广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AI服务人类水平。构建算力、算法、数据等协同突破的产业底座,丰富多模态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打造智能化标杆工程,形成“场景牵引技术、数据反哺迭代”的良性循环,提升技术赋能发展势能。

构筑敏捷治理协同体系。科学完善治理规则,统筹推进立法立规、标准制定与监督执法,将安全与可溯源要求嵌入数据采集、模型训练、智能体部署等全生命周期,严格防范提示词注入、权限越界与训练数据投毒等新型系统风险。大力发展“以技治技”工具链,加速人工智能监管科技研发,建设国家级大模型综合评测、合成内容精准鉴伪与算法偏见动态监测平台,依托安全沙盒与智能监测实现精准防治,确保治理能力演进速度与产业创新节奏相契合。

深化前沿伦理价值对齐。把科技伦理深度内嵌于研发应用全过程,持续细化操作规范,依托科技伦理审查体系,对医疗诊断、司法审判、自动驾驶、养老育幼等高敏感场景制定专项伦理指南与审查细则,压实企业内部伦理审查主体责任。前瞻布局智能时代新型文明秩序构建,跨学科研判拟人化交互对家庭结构、人际关系与社会心理的深层冲击,出台相关行为规范与心理安全标准,大力提升全民人工智能素养与数字道德认知,牢牢守护人类不可让渡的价值底线。

践行科技共建共享理念。国内层面,前瞻完善适应智能时代的劳动技能培训机制与新型社会保障网络,强化公共算力等公共资源均等化供给。国际层面,坚决反对搞“小院高墙”与技术封锁,依托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等多边平台,向全球南方国家共享算力基础设施、模型算法与治理经验,在联合国主渠道框架下坚持共商共建治理规则,为构建开放包容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中国力量。

注释

[1][2][3][4][5]习近平:《携手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在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26年,第2页、第2页、第3页、第5页、第4页。

[6]《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自立自强 突出应用导向 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人民日报》,2025年4月27日,第1版。

[7]《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人民日报》,2025年8月27日,第4版。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6年5月11日。

[9]于永河:《建立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制度体系 以技术治理护航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中国网信》,2026年第1期,第16—19页。

[10]《联大通过中国提出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人民日报》,2024年7月3日,第17版。

责编:刘 明/美编:石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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