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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实评 | 举报不是误伤好人的“暗器”

实评配图

近日,一则“患者送1.9元汽水后举报医院药房工作人员违规收礼”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据医院回应,事情发生在2022年,一名多次复诊的患者,主动向药房的药师赠送一罐汽水,之后通过12345政务热线举报对方违规收礼。

经核查,这位医务人员未主动索取任何财物,事件中不存在请托事项和利益输送。医院已对该医生收受市民物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对全院人员多次进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培训。

一场精心设计的“钓鱼式举报”,尘埃落定。然而,这一事件背后折射出的监督边界、公共资源使用、社会信任等深层问题,值得深思。

社会监督是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一环,也是维护公共领域公平正义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对于收受红包、商业回扣、利益输送等乱象,老百姓深恶痛绝,该举报的须举报,该查处的须查处,这既是权利,也是责任。

然而,“监督”二字的前提,是“真有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明知收礼违规,却偏要设局送礼、再反手举报,这种“钓鱼式举报”,明显偏离监督的初衷,模糊监督维权的边界。它“钓”上来的,不是腐败,而是对规则的无视、对善意的透支。

更须警惕的,是这种逻辑一旦被默许、被宽容、被合理化,将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示范。政务热线,本是让群众急难愁盼有处可说、有人来管,连通党心与民心的“连心桥”。倘若这条通道被用来投递私人恩怨、接收“无理投诉”,受损的将是那些迫切有需求的人。

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此前,一些不法分子将恶意敲诈包装成“职业打假”,借网络投诉、舆情造势制造压力,以看似合法的维权外衣掩盖有组织的涉恶行径;还有教师正常履行教育职责,却遭家长恶意投诉……此类行为,侵蚀着公众与公共服务体系之间的信任根基。

恶意举报为何屡禁不绝?一方面,少数人将公共举报渠道当作牟利或泄私愤的工具,刻意设局,把监督变成博弈手段。另一方面,甄别举报动机、区分正常监督与恶意举报存在难度,不实举报的惩戒约束不足,恶意举报成本偏低。

治理恶意举报,不能简单关上诉求大门,而是要厘清边界、划定红线,守护好群众正当监督的权利,推动公共资源精准对接群众合理诉求。

立规矩。明确恶意举报的认定标准和惩戒措施,落实线索移送、依法处置机制。对刻意设局“钓鱼”、滥用监督权者,不能只以一句“不予受理”轻轻揭过,须让其切实感到“此路不通”,从源头打消“举报泄愤”“举报牟利”的侥幸心理。

提精度。举报线索,应分门别类、处置有据。运用数据与技术手段,对重复举报、明显异常举报建立智能预警机制,实现快速甄别、精准分流。监管部门裁量时,既要讲规矩,也要有温度,准确区分真实监督与恶意构陷,不让基层陷入无休止的核查漩涡。

正导向。医疗、教育、基层执法等一线工作者,直面群众、承载着沉甸甸的信任托付。若一边救死扶伤、一边还要提防 “看不见的鱼钩”,难免束手束脚。社会层面需树立鲜明价值导向,打消实干者的后顾之忧,不能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在无端的恶意举报面前,瞻前顾后、踌躇不前。

监督的价值,在于纠偏治乱,而非构陷伤人。群众的监督权需要充分保障,但绝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设局、肆意构陷。守住监督的边界,平衡好群众监督权利与公共秩序的关系,社会监督才能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利器”,而非误伤好人的“暗器”。

[责任编辑:王卓怡 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