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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奔跑者”到基层治理合伙人

基层治理(2)(1)

《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的印发,为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激活基层治理提供了遵循。要坚持党建推动、服务先行、治理增效,建强流动党组织、打造服务阵地、畅通参与渠道,回应新就业群体诉求,推动其从城市过客转变为治理参与者,把流动力量转化为治理合力。

建强车轮上党组织,以红色引领凝聚流动力量。针对新就业群体分散流动、组织松散的实际,打破地域、户籍、行业壁垒,推行“支部建在平台、小组驻在车队、党员融于网格”模式,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开展“亮身份、当先锋、树形象”活动,设立“党员先锋车”示范岗,引导党员在文明服务、安全营运、应急保障中发挥带头作用。依托线上微党课、线下主题党日,利用零散时间开展党员教育。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机制,组建服务小队,让流动党员担任政策宣传员、民情收集员,推动党建覆盖。

深耕街边暖新驿站,以暖心服务夯实治理根基。服务是治理的基础。新就业群体常年在户外奔波,就餐休憩、子女托管、权益保障等难题突出。要依托社区党群服务阵地,建设“暖新驿站”。提供爱心食堂、免费托管、充电优惠、健康义诊、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解决其工作生活困难。依托驿站吸纳新就业群体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街巷巡查、隐患排查、文明创建,使其成为基层治理的信息员。

纳入基层治理主体,以共治机制激活治理动能。基层治理需要共建共治共享。新就业群体流动性强,能够发现细微隐患、掌握一线民情。要依托社区“大党委”联动机制,搭建社区、物业、平台企业、新就业群体共治平台,深入推进“一次登记、全域通行”行动,减少重复报备,增强从业者归属感。建立“随手拍、随手报、闭环办”机制,鼓励骑手上报市容隐患、设施故障、安全风险等问题,及时处置。配套积分激励,调动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推动新就业群体从治理旁观者变为基层治理的参与者。

新就业群体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基层治理的有生力量。要持续深化党建推动,做实服务、畅通共治渠道,引导“城市奔跑者”扎根城市、参与治理,凝聚基层治理合力。(中共本溪市南芬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关洪祎)

[责任编辑:于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