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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绿美乡村新实景

基层治理(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施行,为基层生态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工具。作为身处一线的乡镇干部,我们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既需读懂法典的“严”,更需践行法典的“用”。如何让这部“绿色法典”在田间地头、村舍企业落地见效,是我们必须答好的实践题。

把法典学透,当好基层法治“明白人”。法典明确了污染排放、生态修复、责任追究等具体条款,正是我们处理日常环境问题的“操作手册”。基层干部需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重点吃透与乡镇履职密切相关的条文,比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秸秆禁烧、河道管护、农业面源防控等。结合巡河、下村、走访企业的机会,用方言土话把法典精神讲给群众听,让村民明白“烧秸秆不光罚钱还可能担责”,让企业主清楚“排污许可不是一纸空文”。只有我们自己心中有法、嘴上讲法,才能带动群众守法用法。

把规矩立实,守好生态保护红线责任田”。基层是生态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也是问题易发多发的“前沿阵地”。法典强化了“三线一单”刚性约束,明确了属地监管责任。对我们而言,就是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把项目“入口关”,在引进农业合作社、小型加工厂时,主动对照生态分区管控要求,杜绝“散乱污”企业落地。用好日常巡查“铁脚板”,对河道排污、山体破坏、违规搭建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配合好上级执法部门,做好证据固定、现场协助等工作,同时推动村规民约与法典要求衔接,将生态保护纳入村级考核和村民自治内容,让“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担责”成为基层共识。

把路子走宽,激活乡村绿色“新动能”。法典专章鼓励绿色低碳发展,为基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可以从三方面破题:一是推动农业绿色化,引导种植户减量使用化肥农药,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借助法典对生态农业的扶持导向,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打造绿色农产品品牌。二是盘活生态资源,利用好山林、溪流、古树等自然家底,探索“生态+文旅”路径,发展乡村民宿、自然教育、森林康养等业态。三是尝试生态补偿和碳汇交易,摸清辖区林地、湿地等碳汇潜力,对接相关机制,让好空气、好山水也能变现。同时,主动服务传统小作坊、家庭农场转型,帮他们算清“环保账”和“经济账”,以法治手段倒逼技术升级、设施改造,实现减污增效。

(浙江省瑞安市马屿镇人民政府 刘慧洁)

[责任编辑: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