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盏路灯,照亮夜行平安路;一项工程,温暖一城百姓心。近日,《人民日报》“身边事”栏目刊发网友留言,贵州贵阳市南明区二戈寨立交桥,桥上桥下主干道及匝道路灯配置完备,但通车十几年来,路灯一直没有点亮。夜间路面漆黑,来往车辆行人通行存在安全隐患,当地居民盼路灯能尽早点亮,见下图。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路灯,不仅是城市夜晚的照明设施,更是城市发展与民生温度的见证。从古代的石灯柱,到现代的LED智慧路灯,一盏盏灯火背后,承载着历史,串起城市发展记忆。从“灯已装好”到“灯从未亮”,基础设施到位却安全隐患高悬,一盏路灯,照见的是城市治理中“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路灯不亮,看似小事,实则关乎出行安全,检验着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衡量着民生工程成色。
客观来讲,路灯能装上,说明规划、资金、建设等环节已经落实,配套照明同步施工、同步竣工,本身就是城市基础设施完善的缩影。问题在于,“建”的文章已做足,却落下“用”的功课,谁来验收移交?如何通电维护?这些“最后一公里”若衔接不畅,再好的基础设施可能只是摆设。
贵阳二戈寨立交桥,这排“装而不亮”的路灯,并非孤例:城市治理中,有的地方新建设施迟迟未移交管护单位,有的地方电力接入手续长期悬而未决,有的地方多头管理导致“谁都该管、谁都不管”。这些问题表面是技术流程问题,深层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牢不牢、民生实事办得实不实的根本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群众评价政府工作,未必看得懂投资多少、标准多高,但能直观体验感受到,夜间走在路上是否安心、反映的问题有没有人管、家门口的设施好不好用。一盏路灯,连着的是民生温度,检验的是治理成色。装而不亮,不仅浪费公共财政资金,更会增加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风险,最终消磨的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打通衔接堵点,变“建成即了”为“建好即亮”。照明设施建成后,应明确验收时限和移交程序,建设与管护单位签订移交清单,杜绝“建成不移交、移交不管护”。对因电力接入、资金缺口等暂不具备亮灯条件的,应制定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销号,不能让人民群众在黑暗中无限期等待。
厘清权责边界,变“多头推诿”为“首问负责”。路灯管理往往涉及住建、交通、电力、城管等多个部门。建立“首问负责制”,首个受理部门牵头协调、内部流转、限时反馈,不让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成为令人反感的“踢皮球”。同时,将道路照明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故障自动报警、维护精准派单、进度实时可查。
强化常态管护,变“一阵风”为“长久亮”。路灯不是“一次性工程”,而是需要持续维护的公共设施。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对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考核排名,与管护经费拨付挂钩。对投诉集中的“黑灯路段”专项整治,畅通政务热线、领导留言板等渠道,接诉即办、办就办好,让每一盏路灯都有人管,每一处黑暗都有人驱散。
路灯虽小,连着城市治理的末梢神经;灯光虽微,照亮的是人民群众夜行的平安路。装而不亮的路灯,不该成为城市治理中一道久治不愈的“暗伤”。唯有把该通的电通上、该担的责担起、该管的事管到位,才能让每一盏路灯都亮在实处、暖在民心,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