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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干事创业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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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指南针”,更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党员干部当以正确政绩观审视自我、指导实践,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推动发展、造福群众上,书写经得起检验的答卷。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政绩为谁而树,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的根本问题。党员干部应把群众的实际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从解决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做起,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标准。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投入到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中,用心感受基层鲜活脉动,体察群众所想所盼。唯有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熔铸于每一项决策、落实于每一个行动,所创造的业绩才能在人民心中赢得真诚回响。

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地方实际、资源条件和群众真实需求,把“实”字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科学论证,对已经确定的规划和项目,需保持连续性、稳定性,不随意改变工作思路、不盲目推倒重来,做到如实反馈、正确归因。只有把正确政绩观根植于规律的土壤,在认识规律中找准方向,在运用规律中求得实效,才能做到谋事有方、干事有效、成事有道。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须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从大处着眼,科学谋划布局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工程;又从小处着手,紧盯当前最突出的矛盾、群众最迫切的诉求,扎实推进惠民生、解民忧的“显绩”任务。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甘于做那些默默无闻的铺垫性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为未来发展筑基拓路。

当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任务艰巨繁重,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把为民造福作为价值原点,以实事求是作为实践准则,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浙江省海宁市丁桥镇党建办 朱睿)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