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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柔性调解盘活企业遗留资产

企业解散后,股东因资产分配分歧僵持不下,清算工作长期停滞,不仅让企业遗留问题悬而未决,还极易滋生新的商事纠纷。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桃源法院”)巧用“清算+调解”工作模式,面对面化解股东矛盾,成功破解一起企业强制清算僵局,妥善处置企业剩余资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企稳人和。

据悉,桃源县某竹业有限公司经营期间,多名股东因经营理念、利益分配等问题分歧不断加深,长期无法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企业彻底停摆,清算工作陷入停滞。企业厂房、设备此前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司法拍卖,股东刘某以160万元价格竞得资产。该笔拍卖款清偿了公司70起涉执案件的全部债务后,剩余80余万元资产一直留存于法院执行账户。

2025年10月,该公司经司法判决正式解散,但这笔80余万元的剩余资产,因股东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始终无法完成分配,清算收尾工作彻底搁置。为打破僵局、盘活企业遗留资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向桃源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淑军迅速联动清算组,实地核查企业资产台账、梳理全部债权债务,摸清纠纷核心症结。面对股东各持己见、互不妥协的局面,承办法官与清算组开展双向调解、分头疏导。

“公司已经依法解散,剩余资产长期搁置不仅损害各方权益,还会增加清算成本、引发更多矛盾。股东纠纷归纠纷,合法权益都应得到保障,僵持下去只会两败俱伤。”调解现场,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及企业经营实际,从情理、利弊角度逐一开导各方股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企业清算、剩余资产分配的相关规定,明确各方股东的法定权利与责任,打破股东认知误区。同时充分倾听每一位股东的诉求与顾虑,针对大家争议的分配比例、兑付方式、收尾责任等核心问题,逐一梳理争议、细化方案,引导各方摒弃对立心态,立足长远理性解决问题。

多轮耐心沟通、法理情理交融疏导后,原本对立僵持的股东逐步放下分歧、换位思考。“法官说得有道理,一直僵持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我们愿意协商让步。”最终,各方股东达成一致意见,顺利敲定剩余资产分配方案,并签署形成正式股东决议。

至此,困扰企业许久的清算僵局被彻底打破,股东内部纠纷圆满化解,企业遗留资产得到合理处置,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桃源法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清算组严格按照股东决议及法律规定有序推进剩余资产分配、清算收尾等各项工作。同时,持续优化涉企司法服务,以精准司法助力市场主体规范有序退出,高效化解商事矛盾纠纷,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陈溶 伍梦霞)

[责任编辑:潘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