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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须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基层治理(2)(1)

基层党员干部身处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应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环境。

基层党员干部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学法作为必修课,深入学习宪法、涉农法律法规及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推动学习理念革新,运用系统性思维,主动提前学习、深入学习、全面学习,明晰可为与不可为的法治边界,让法治思维融入思想血脉。

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基层党员干部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中坚力量,守法才能有效履行自身职责、巩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需常怀敬畏之心、常守慎独之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严格要求自己,将宪法法律内化为行为准则、外化为行动自觉,用好法律破解基层治理难题,让依法履职成为基层工作的底色。

基层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依法用权是履职的底线。须将法治思维深植于工作谋划与执行全过程,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确保各项工作方案符合法律规定、经得起法律检验。严格区分公私界限,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善于运用法治视角研判问题、以法治手段化解乡村治理矛盾、推进改革发展举措、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让法治成为乡村全面振兴、基层建设的坚实保障。

奋进“十五五”,基层党员干部当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让法治之花在基层沃土绽放,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基础。

(陕西省吴堡县岔上镇人民政府 薛艳宁)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