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以及全球法治交流不断深化,中国民法学应当持续深化理论创新与知识创新,推出更多原创性、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推动中国民法学成为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体系,持续提升中国民法学的学术原创力、实践解释力与话语引领力。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需以提炼标识性概念夯实理论根基,以深化原创性理论彰显学术自信,以落实基础性法律地位检验实践效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理论支撑,全面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民法学 自主知识体系 中国式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①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要求,需要把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宏大场景中战略性布局,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整体性推进,以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持续深化理论创新与知识创新,推出更多原创性、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推动中国民法学成为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提供坚强理论支撑。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科学指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就是要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本土化阐释,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民事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强化当代中国民事法治实践的理论化升华,并注重域外民法学理论与学说的批判性吸纳。这需要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更加自觉践行“两个结合”的方法论逻辑,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不断推动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超越西方民法话语的单一叙事。②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方法,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既推动法治建设、法治工作中不同环节、不同要素之间的相互协同,又推动法治与党和国家事业其他方面的协同,构建起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完整理论框架。其蕴含的系统观念,是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需要牢牢把握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其所规定的各项制度不仅适用于民事领域,还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最基本的法治供给。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应坚持以自主性为根基、以实践性为导向、以时代性为引领,深度观照中国民事立法司法实践,主动回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数字时代与科技变革前沿课题,以守正创新的理论自觉,持续提升中国民法学的学术原创力、实践解释力与话语引领力。
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鲜明的品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其以实现人的权利保护为己任,以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予以全方位确认。民法典的人本主义精神,决定了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需与之同向同行,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关心和服务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的追求。
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深远意义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以及全球法治交流不断深化,中国民法学应当主动承担理论创新使命,在解决现实问题、总结实践经验中,加快走好自主创新之路,不断提升中国民法学的实践解释力、理论引领力与国际话语权。
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对法治理论创新提出新的要求。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需要将中国法治实践中形成的制度经验、治理经验和司法经验转化为具有解释力和创新性的理论成果。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价值,在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更在于通过理论创新反哺法治实践,将中国经验转化为中国理论,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理论支撑。
回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求。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低碳发展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对传统民法理论提出新的理论课题,传统民法理论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需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提炼新的法律概念、理论命题和制度规则,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民法学理论回应,推动中国民法学不断创新发展。
助推国际话语影响力持续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更加充分、更加鲜明地展现中国故事及其背后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③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并不是封闭发展,而是在坚持主体性的基础上实现开放交流和创新超越。借鉴人类文明的先进法治经验和成果,在吸收消化后为我所用,这本身也是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组成部分。④中国民法学应当在充分吸收世界民法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总结民法典编纂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理论成果,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事法治实践转化为具有解释力和传播力的学术表达,从而不断增强中国民法学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和法治文明对话的能力,为世界民法学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加快构建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以提炼标识性概念夯实理论根基,以深化原创性理论彰显学术自信,以落实基础性法律地位检验实践效能,立足民法典实施的生动实践,不断提升中国民法学的学术原创力与实践解释力,实现中国民法学创新发展。
以提炼标识性概念夯实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引导国际学术界展开研究和讨论。”⑤提炼中国民法标识性概念,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阐释的重要理念,准确把握民法典编纂和实施中产生的、已为社会各界普遍认可的概念,进一步归纳和研究具有中国民法辨识度的学科术语,不断强化其普遍解释力和理论引领力。充分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民法法理、事理、情理的概念,注重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发掘、传递和供给,并按照新的民事法治实践要求加以转化,不断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意义。
以深化原创性理论彰显自主知识体系的学术自信。一方面,学术自信源于对既有创新成果的共识。民法典在民事主体三元构造、社会主义公有制物权理论、合同中心主义确立、人格权独立成编等内容和体例方面独具特色,蕴含着一系列独创性、奠基性、集成性理论命题,需持续深耕其精髓要义,形成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里程碑成果的共识性认知和规律性认识,筑牢中国民法学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认同。另一方面,学术自信指向守正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⑥面对民法典实施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当积极提出新命题、探索新方法、产出新成果,推动民法理论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以落实基础性法律地位检验自主知识体系的实践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出具有独创性的研究成果,就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实践的观点、历史的观点、辩证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在实践中认识真理、检验真理、发展真理。”⑦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应当根植于民法典的全面深入实施,聚焦于民法典基础性法律地位的贯彻落实,把民法典精神、原则、规则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据民法典推进科学立法工作,全面遵循民法典规范严格执法标准,精准适用民法典提升公正司法水平,深入宣传民法典增强全民守法意识,用全面依法治国和民法典实践指导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不断修正和完善,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注释】
①⑥习近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求是》,2020年第12期。
②公丕祥:《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两个结合”》,《国家治理》,2025年第6期。
③《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 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人民日报》,2021年6月2日。
④王利明:《以理论创新推进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中国社会科学报》,2026年5月12日。
⑤⑦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346、341页。
责编/冯一帆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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