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全球广泛参与、共同行动。中国坚定维护多边主义、推动国际合作,以中国理念和实践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新格局。立足“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战略任务与全球气候治理新形势,需坚持以内促外、内外联动、系统推进、精准发力,从技术创新、多边合作、普惠帮扶、风险防控等多维发力,提升中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能力。
【关键词】全球气候治理 极端天气事件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非传统安全挑战,关乎全人类生存与永续发展。近年来,全球温室气体浓度持续攀升,气温屡创新高,极端高温、特大暴雨、持续性干旱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等不利影响加剧。世界气象组织数据显示,2015年—2024年为全球有观测史以来最热十年,极端气候灾害频繁引发生态破坏、粮食减产、能源供应紧张、基础设施损毁等连锁风险,全面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具有无国界、跨区域、系统性特征,单一国家的局部应对、碎片化治理难以应对日趋严峻的全球气候危机,全球气候治理进入关键阶段。
中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具备坚实的实践基础与时代必然性
当前,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存在显著结构性短板,治理困境亟待大国发挥引领作用。治理权责严重失衡,西方个别国家早期工业化积累巨额历史碳排放,刻意规避减排责任、缩减气候援助资金,同时奉行单边主义,冲击多边气候治理机制,破坏全球气候治理稳定性。南北治理差距持续拉大,广大发展中国家气候风险暴露度更高、受灾更严重,普遍面临资金短缺、技术匮乏、人才不足的治理困境,而发达国家长期垄断低碳核心技术、设置绿色贸易壁垒,进一步加剧治理不公。治理机制碎片化问题突出,双边、多边、区域治理规则和标准不统一,协同联动不足,难以形成全球减排合力,导致全球气候治理陷入动力不足、进展缓慢的困境。
我国是全球气候变化敏感区,整体生态环境系统脆弱,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趋多趋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带来挑战。近年来,国内多地极端高温、洪涝、干旱灾害频发,不仅造成城市运行受阻、农业生产受损、生态系统退化,而且带来巨额经济损失,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瓶颈。面对严峻的气候风险形势,我国需持续深化气候治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气候风险防控体系,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立足国内治理需求和国际责任担当,我国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既是应对全球气候危机、守护人类共同家园的时代使命,又是持续推动国内产业升级、夯实美丽中国建设根基的内在需求,更是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完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战略选择。
“十四五”时期,我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双碳”战略、气候治理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构建起日臻完善的顶层制度体系;持续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深化生态保护修复,顺利完成阶段性减排目标,扭转粗放发展带来的生态恶化态势;积极开展多边气候合作,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塑造良好国际形象,为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筑牢根基。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①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部署,我国绿色发展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当前,全球气候治理格局深度变革,南北治理诉求深度调整,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引领者,以及绿色低碳转型的主要践行者,主动承担大国责任、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具备坚实的实践基础与时代必然性。
“十四五”时期中国气候治理的成效与经验
我国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与生态治理,全方位推进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制度体系、产业与能源转型、生态治理、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积累了系统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为“十五五”时期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筑牢坚实根基。
制度体系层面,我国将碳达峰碳中和确立为国家重大战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构建起系统完备的碳减排政策体系,即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搭建起“顶层设计+专项规划+地方落实+行业推进”的多层次、系统化气候治理制度体系。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截至2025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8.65亿吨,累计成交额576.63亿元②,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涵盖全国60%以上的碳排放量,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同时,我国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优化绿色电价、绿色金融、绿色采购等配套机制,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倒逼全社会降碳减排。各省市、各重点行业结合自身发展禀赋与实际需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实施方案,形成全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域覆盖、层层落实的治理工作格局,实现气候治理从碎片化推进向系统化治理、从行政推动向制度赋能的重要转变。
产业与能源转型层面,我国坚决摒弃粗放增长模式,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常态化淘汰落后产能,针对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耗能传统产业实施节能降碳、清洁生产、循环化改造,持续降低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同时,大力培育新能源、节能环保、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新兴产业,完善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构建起产业绿色化、绿色产业化的良性发展格局。据统计,“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9.4亿吨粗钢产能、4.7亿吨水泥熟料产能、3.6亿吨焦化产能、1.7亿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清洁电力供应体系和清洁钢铁生产体系,一大批钢铁、电力企业蝶变为“花园式工厂”③。持续深化能源革命,稳步压减煤炭消费占比,淘汰低效煤电机组,持续提升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风电、光伏、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提升能源保供与低碳发展协同能力,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生态治理层面,我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荒漠化治理、湿地修复、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与蓄积量。通过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管控生态空间占用,持续修复受损生态系统,我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稳步增长,构建起“人工减排+生态固碳”双向发力的治理模式。全方位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持续改善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气候适应能力和灾害抵御能力,为“双碳”目标推进、气候风险防控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国际合作层面,我国坚定维护多边气候治理框架,主动参与全球气候规则、减排核算标准、绿色技术体系的磋商与制定,坚决维护发展中国家合法权益,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同时,我国持续搭建多边气候合作平台,深化中欧、中阿、中非、中国—东盟等多边气候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助力东南亚多国光伏、风电项目落地;为非洲20余国提供低碳技术培训、气候灾害防控指导,援建绿色光伏电站、节水灌溉等民生项目;持续推进中阿清洁能源合作,批量落地海外新能源电站、储能配套项目,助力中东国家能源转型。通过技术援助、人才培训、项目共建、经验共享等方式,助力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升气候治理、绿色发展与灾害防控能力,有效缩小南北气候治理差距,打破绿色技术垄断和治理霸权,树立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为“十五五”时期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奠定坚实合作基础。
提升中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能力
“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战略部署,为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从参与者到引领者的转变指明方向④。“十五五”时期,需将绿色低碳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全领域、生产生活全链条,推动绿色发展从政策约束的被动转型,转变为全社会主动践行的发展模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将国内生态治理成果、低碳技术优势、制度实践经验转化为全球治理竞争力,构建起以内促外、内外联动的治理新格局。同时,承担起供给全球绿色公共产品、引领全球低碳转型的大国使命,为破解全球治理失衡、动力不足、规则碎片化困境贡献中国智慧。
立足“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战略任务与全球气候治理新形势,需坚持以内促外、内外联动、系统推进、精准发力,从技术创新、多边合作、普惠帮扶、风险防控等多维发力,提升中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能力。
夯实国内绿色转型根基是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坚实依托。健全“双碳”长效治理机制,持续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壮大绿色新业态,完善绿色循环经济体系。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扩大清洁能源规模化应用,迭代升级新型电力系统,统筹能源安全和低碳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以可量化、可示范的国内治理成效,夯实大国引领的实践基础。
强化低碳技术创新是提升全球气候治理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零碳负碳、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绿氢、高效节能等前沿领域,加强科研投入与产学研协同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抢占全球绿色技术创新制高点。加快低碳技术产业化、市场化推广,打造全球绿色技术创新、产业集聚、标准输出高地。依托技术优势深化国际绿色技术合作,精准破解发展中国家技术短缺难题,以技术赋能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提升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深化多边气候合作是凝聚全球气候治理合力的重要路径。积极引领推进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推动《巴黎协定》达成、签署、生效和实施,为减排规则与绿色贸易标准制定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坚持求同存异、包容互鉴,主动化解国际气候治理分歧,坚决反对单边主义、绿色贸易壁垒与治理霸权,引导各国树立协同治理、合作共赢理念。持续搭建双多边气候治理常态化合作平台,凝聚全球治理共识,推动全球气候治理高效有序、协同共进。
推进普惠包容合作是破解南北治理失衡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发展中国家定位,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整体利益,持续深化与东盟、非洲、拉美、中东等地区的务实气候合作。通过援建绿色项目、开展人才培训、提供低碳设备物资、设立专项合作基金、分享治理经验等方式,精准帮扶全球南方国家提升气候治理、灾害防控与绿色发展能力。积极推动发达国家履行历史责任、兑现资金技术援助承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更加均衡、普惠、包容,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
健全气候风险防控体系是筑牢治理安全底线的重要保障。加快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立体化气候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极端天气监测预警、科学研判、应急处置、灾后修复全流程机制,全面提升城乡、产业、生态系统的气候韧性。推动构建全球气候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跨国灾害预警、应急协作、技术共享,协同应对全球气候风险,实现低碳减排与安全防控双向发力、协同共进。
中国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坚定行动派、重要贡献者。⑤我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蕴含丰富时代内涵,关乎国家发展、全球治理和人类永续发展。从国家层面来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产业与能源结构,打破西方绿色技术与贸易壁垒,提升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话语权,助力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从全球层面来看,我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凝聚全球合作共识,破除单边主义与治理碎片化僵局,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从人类层面来看,我国跳出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范式,探索兼顾发展与减排的现代化路径,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可复制借鉴的方案,持续开展普惠性气候合作,缩小南北气候治理差距,守护全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
面向未来,我国将始终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持续深化国内绿色低碳转型,深耕多边气候务实合作,开放分享中国治理经验,持续完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助力全球温控目标稳步落地,以坚实的中国力量应对气候变化、助力人类永续发展。
【注释】
①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新华网,2026年3月13日。
②《2025年全国碳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圆满完成年度建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2026年1月1日。
③《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答问实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2026年1月30日。
⑤《〈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白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2025年11月8日。
责编/孙渴 银冰瑶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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