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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园区激活绿色发展新动能

摘 要:建设零碳园区,对加快能源绿色转型、引导产业深度脱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及适应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打造零碳示范样板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国零碳园区建设,经历从地方自主探索到全国规范化推进的清晰发展脉络,目前已形成“国家级示范引领、省级试点支撑、地方差异化探索”的分层推进格局。“十五五”时期,高质量推进零碳园区建设,需强化顶层统筹与分类指导,健全分级协同推进机制;完善标准与核算体系,筑牢零碳园区建设管理基础;强化政策激励与要素保障,加大试点支持力度。

关键词:零碳园区 绿色低碳技术 可再生能源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识码】A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创新应用,有序推动符合要求的高载能产业向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区域转移,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1]零碳园区,指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对加快能源绿色转型、引导产业深度脱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及适应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打造零碳示范样板等具有重要意义。

零碳园区建设分层推进

我国零碳园区建设,经历从地方自主探索到全国规范化推进的清晰发展脉络,目前已形成“国家级示范引领、省级试点支撑、地方差异化探索”的分层推进格局。在国家层面,2025年6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明确零碳园区的建设条件、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方式等内容。[2]同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共52个园区入选,国家层面零碳园区建设进入落地实施的重要阶段。[3]在地方层面,各省份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同步加速布局省级零碳园区试点,初步形成因地制宜、梯度递进、路径互补的本地化建设体系。

东部沿海制造业大省以产业集群绿色升级为关键,依托临港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基础,重点推进存量高耗能产业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供应链构建及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广东省首批省级零碳园区,覆盖临港化工、新能源装备等外向型产业,重点搭建产品碳足迹溯源体系,通过全省负荷打包采购海上绿电,破解本地新能源缺口。山东省省级零碳园区,大力发展绿电直供新模式,鼓励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储能,同时依托零碳园区布局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江苏省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地方标准,重点围绕动力电池、海上风电产业,探索绿电直供、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模式。福建省首批省级零碳园区,均采用“园中园”模式,突出循环经济导向,构建“化工副产物互供、余热跨企业共享”的产业耦合链条。

内蒙古、山西、甘肃、青海等西部省份,依托风光、水光资源优势,形成“绿电就地开发、产业就地消纳”的建设模式。内蒙古自治区,以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大国家级零碳园区为载体,落地园区增量配电网,重点培育新能源装备制造、绿氢、绿色稀土冶炼等产业。山西省立足煤炭转型定位,探索煤电耦合新能源、风光氢储能一体化路径,支持煤电机组深度调峰促进园区绿电消纳。甘肃省依托河西走廊风光基地,布局酒泉、张掖等省级零碳园区,推动有色金属冶炼、能源化工等产业绿电替代。青海省依托光伏、水电资源,发展绿色硅、绿色铝等载能产业,同时设置分档差异化指标体系,兼顾不同类型园区减排能力差异。

云南、四川等西南水电优势省份,依托水电与光伏风电组合优势,聚焦硅、铝等载能产业,构建全周期绿电供给体系。云南省分三批累计培育15个省级零碳园区,重点发展绿色硅、绿色铝、绿色有色金属冶炼等产业链。四川省公布首批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名单,4家园区入选,覆盖晶硅制造、钒钛冶金、临港制造等产业。

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东北老工业基地,立足寒地特征与农林资源,构建风光氢储与生物质互补的供能体系,着力推进化工行业绿氢耦合改造,培育壮大绿色燃料产业。辽宁沈阳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推进构建绿色能源体系、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建设智慧管理平台等相关工作。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构建“风光氢储农深度融合的新能源产业链”与“生物质高质转化的绿色循环产业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寒地零碳发展路径。[4]黑龙江七台河江河国家级零碳园区,着力构建“绿电支撑、氢碳协同、链条延伸、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北京、海南等缺乏大规模工业消纳场景、以政策和科技创新驱动为主的省市,聚焦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开展相关试点示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聚焦数字低碳、虚拟电厂、氢能储能等技术,依托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场景打造科创示范载体。海南省结合热带气候推广集中供冷、光伏建筑一体化,依托自贸港政策进行跨境碳足迹认证、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碳资产开发等路径探索。

零碳园区建设的路径模式与典型实践

基于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和各省级零碳园区试点的相关实践,结合不同零碳园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用能结构,以及减排路径的差异化特征,我国零碳园区建设的路径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绿色能源供给革新:构建零碳园区低碳化、零碳化能源供应保障体系。精准匹配资源条件布局新能源开发项目。西北等风光资源富集的零碳园区,统筹优化产业负荷空间与新能源开发布局,推动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就近匹配园区建设,依托电源侧储能、增量配电网建设,实现新能源直连直供、就地消纳,将资源禀赋优势转化为产业绿色竞争力优势。西南等水电富集的零碳园区,充分挖掘水电出力稳定、供电成本可控的独特优势,构建“水电+光伏+风电”多能互补供能结构,重点匹配高载能产业连续用能需求,形成洁净能源支撑绿色载能产业发展的特色供给模式。

深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运行。部分零碳园区将储能设施建设作为平衡新能源出力波动的关键抓手,统筹布局大容量集中式储能、用户侧分布式储能设施,推动储能系统与园区能源管网、电力负荷端协同联动。部分零碳园区试点建设增量配电网,落地绿电直供、负荷聚合交易等市场化模式,提升绿电自发自用比例。针对化工、冶金等高稳定负荷产业,统筹调度各类能源资源,通过需求响应市场化机制,引导产业错峰用电、优化用能时段,实现源网荷储各环节协同互动。例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建“集中式储能+增量配电网+负荷聚合交易”协同模式,搭建园区级负荷聚合交易平台,实时调整储能充放节奏、引导企业错峰避峰用电。

推进多能互补耦合降碳。部分零碳园区结合自身供能用能需求,探索风光储、水光储、风光氢储等多能互补耦合模式,构建多方协同的零碳供能网络。具备条件的零碳园区,可布局绿色氢能制备项目,将富余新能源电力转化为绿氢储存,既可以作为工业原料供给园区高碳产业,又可以作为调峰资源补充电力供应。例如,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建“水电+分布式光伏+绿氢储调”多能互补模式,将低谷水电、富余光伏电力转化为绿氢储存,铺设园区绿氢输送管网,直接供给炼化、化工企业作为工业原料。

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推动零碳园区产业体系全域低碳转型。推进存量高碳产业能效改造。部分零碳园区将节能提效作为工业降碳的优先方向,聚焦钢铁、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高耗能行业,组织开展零碳园区内高碳企业系统性节能改造。全面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装备,推广应用高效电机、余热余压梯级利用、智能化能效管控等先进节能技术,分行业推进工艺流程绿色再造。例如,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针对园区钢铁、化工等高碳产业,实施“一企一策”能效改造方案,推广高温空气余热回收、余压透平发电,以及化工物料梯级换热等21项先进节能技术。部分资源型省份零碳园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探索煤电灵活性改造与新能源耦合的降碳新模式,推动传统高碳产业从能效提升向深度脱碳延伸,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严格增量产业低碳准入管控。部分省份出台零碳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新建项目低碳化准入门槛,优先引入具有低碳排放、高附加值特点的新兴支柱产业,从源头把控碳排放水平。零碳园区层面,需统筹产业链布局,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持续强链延链补链,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耦合的低碳产业集群。部分外向型产业集聚区域的零碳园区,将产品碳足迹、低碳供应链管理作为入园项目评估的重要指标,主动匹配国际绿色贸易标准,提升产业链整体绿色化发展水平。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制定《低碳产业准入评价办法》,建立“碳排放强度+碳足迹管控+产业链绿色适配”三维准入门槛,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三大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将上游供应商低碳资质、产品碳足迹纳入项目落地前置评价条件。

推动产业间循环耦合协同降碳。部分零碳园区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产业降碳的重要抓手,按照产业共生逻辑,优化零碳园区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推动上下游企业实现原料互供、能量梯级利用、废弃物协同处置。部分零碳园区规划建设综合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打通产业链内、产业间物质循环通道,在降低生产端原料消耗的同时减少碳排放,实现降碳与资源高效利用的双向增益。例如,河北唐山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企业空间布局,铺设密闭物料输送管道,打造“钢—化—电—建”多产业协同循环链条,实现废弃物跨产业协同处置。

推广绿色原料替代实现工艺降碳。针对化工、冶金等难以通过燃料替代降碳的高碳产业,部分零碳园区重点推进绿色原料替代技术试点应用,以绿氢、绿氨等低碳零碳原料替代化石原料,推动工艺流程深度脱碳。例如,青岛西海岸新区,探索绿氢还原、生物基原料替代双路径,布局绿氢冶金示范生产线,建设生物基乙醇胺项目,以绿氢替代焦炭作为冶金还原剂,以农业秸秆、林业废弃物等生物基原料替代化石原料生产化工中间体。

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夯实零碳转型的载体支撑。能源管网设施智能化改造。部分零碳园区统筹规划供电、供热、供气、氢能等能源管网设施,推进传统高能耗供热管网、供配电线路升级改造,构建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输送网络。配套建设园区级综合能源站,统筹分配电、热、冷、氢等不同能源品类,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提升零碳园区能源输送、转换、利用效率。部分零碳园区试点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与大电网协同互动,支撑新能源就近接入、高效消纳。

市政公用设施低碳化升级。聚焦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综合管廊等市政设施,开展低碳化升级改造,推进零碳园区污水分类收集、分级处理、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完善零碳园区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协同处置体系,推动工业固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降低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碳排放。部分零碳园区规划建设综合管廊,统筹各类能源管线、市政管线集中布局,为绿色能源输送、智慧监测覆盖提供基础支撑。

能碳管理平台高效化运行。部分零碳园区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布局覆盖能源供给、产业用能、废弃物排放全流程的物联网感知终端,搭建园区级智慧能碳管控平台,实时采集、汇总、分析零碳园区及企业用能数据、碳排放数据,以数字化技术赋能基础设施运行,支撑零碳园区精细化建设管理,打通数据监测、智能管控物理链路。例如,大同经开区零碳园区,创新构建一套“绿电+数智”深度融合的管理模式,实时采集生产用电、中水消耗等海量数据。

低碳管理服务能力:健全长效运行保障机制。完善市场化导向的降碳激励机制。依托省级层面出台的配套支持政策,部分零碳园区整合绿电交易、绿色金融、专项补贴等资源,构建多样化激励体系。支持零碳园区内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碳排放权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降低企业降碳成本。联合金融机构推出园区专属绿色金融产品,为企业节能改造、零碳技术应用提供低成本资金。制定园区级专项补贴政策,对积极开展低碳零碳改造、实现显著降碳效果的企业,给予定向支持。

构建低碳零碳技术孵化与专业服务体系。部分零碳园区聚焦行业脱碳技术难点,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推动高效储能、绿氢耦合,以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能碳智能管控等重点降碳技术的试点示范及推广应用。引入第三方低碳服务机构,为入园企业提供节能诊断、碳核算、低碳方案设计、绿色认证等专业服务,以技术、服务赋能企业降碳。例如,江苏大丰港零碳产业园,已有18家权威机构挂牌入驻,稳步开展碳排放盘查、认证、绿色信贷等服务,为企业提供与国际接轨的零碳认证服务。

建立全口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部分零碳园区按照国家零碳园区碳核算方法,全面梳理排查园区碳排放源,建立园区级、企业级两级碳核算体系,核算能源活动、工业过程、废弃物处理等各环节碳排放数据,建立详细的碳排放台账。部分零碳园区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年度碳盘查、产品碳足迹认证,健全碳排放数据共享、公开披露机制,精准掌握园区碳排放现状、降碳潜力,为后续政策制定、效果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开展常态化评估评价考核。部分零碳园区结合国家级及省级零碳园区评价标准,制定适配本地产业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将绿电消费比例、碳排放强度、节能改造完成情况等纳入重点考核范畴,细化阶段性建设目标,做好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

高质量推进零碳园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零碳园区建设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一些零碳园区在技术选型、方案设计、成本管控、标准体系,以及产业协同、商业模式等方面,面临着共性的现实约束和困难挑战,主要包括:系统规划设计能力尚需提升,一些零碳园区实施路径存在同质化倾向;有的关键技术成熟度低,产业端应用成本较高,适配性技术方案供给不足;绿色能源供给与产业端消纳存在双向矛盾,能源供给与需求协同耦合度不高;零碳园区配套建设成本较高,缺乏可持续的市场化投融资、收益模式;跨主体利益分配和协同配合机制不够顺畅,专业化运营服务能力还需提升。为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强化顶层统筹与分类指导,健全分级协同推进机制。加快制定出台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指导各层级、各类型园区开展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省级推荐、国家审核、分批培育”的遴选机制,优先选择减排潜力大、产业代表性强、示范效果显著的园区,适时开展第二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试点。完善“期中督导—期满验收—期后跟踪”全周期闭环管理流程,由国家统筹、省级协同开展建设中期督导评估,指导零碳园区优化调整建设方案;期满验收通过后,持续跟踪园区运营情况。定期组织多层级零碳园区经营管理人员之间开展现场交流、案例宣讲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的技术路径、商业模式和管理经验。

完善标准与核算体系,筑牢零碳园区建设管理基础。以《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明确的1项核心指标、5项引导指标为基础,结合《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等行业标准,进一步细化不同类型零碳园区的指标阈值、评价维度和技术要求,既需确保零碳园区建设的刚性目标约束,又需注重科学性、可操作性,保持一定的灵活度和差异化。[5]可制定统一规范的《零碳园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核算指南》,明确园区边界、统计范围、排放因子选取规则、核算方法等,以及园区、企业、工序三级能耗和碳排放台账管理要求,从技术层面解决不同主体核算口径差异、数据可比性偏弱等问题。依托园区能碳管理平台,推动建立“源头可查、过程可溯、结果可信”的碳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强化政策激励与要素保障,加大试点支持力度。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绿色发展基金、低碳转型基金等资金渠道,聚焦零碳园区能源基础设施、能碳管理平台、碳汇工程等公益属性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引导其为零碳园区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耦合开发等重点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信贷资金。将零碳园区绿电供应优先纳入省级及以上电力系统规划,优先保障园区增量配电、电网接入、储能配套等工程项目建设。探索区域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改革,推行零碳园区绿电直供、源网荷储、多能互补等重点项目,“一个窗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压缩落地周期。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26年3月14日,第1版。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2025年6月30日。

[3]《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2025年12月26日。

[4]《绘就绿色发展新底色》,《吉林日报》,2026年2月22日,第1版。

[5]《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的公告》,生态环境部网站,2026年2月13日。

责编:谢 帅/美编:石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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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