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6年07月06日 A1 版)
理念是对人们思想观念、精神追求、价值取向的抽象概括。理念是本,作风是形,本正而形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对党员干部来说,党性对作风具有决定作用,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对监管执法人员而言,理念是监管执法行为、方式和质效的决定因素。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监管执法。只有秉持科学高远的理念,才会有优质高效的监管执法。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市场监管拥有综合监管执法职能,紧密关乎经济运行和民生福祉。从履职特点看,市场监管涵盖经济性监管和社会性监管,且直接面对广大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如何统筹监管执法与服务、使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是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的长期课题。从价值取向看,市场监管支持和保障正常市场活动,防范和打击不法市场行为,最终目的是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从市场环境看,食品安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老问题屡禁不止,AI生成虚假测评、直播切片误导消费等新套路不断出现,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可见,“监管为民”是市场监管特别是行政执法的应有之义、价值追求和现实需要。
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根本在于锻造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在强化理想信念中夯实对党忠诚的思想基础,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根本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立足部门职能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让人民群众在市场监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公正。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关键在于决策问需于民、行动服务于民、成果问效于民,切实当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必须广开言路,充分倾听人民群众诉求,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定政策、作决策,使我们的政策措施契合群众需要、反映群众呼声、顺应群众意愿;将服务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热情普法,更好地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以及危害公共利益、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注重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并采用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监管执法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质效和水平。监管执法作为产生重要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严肃慎重、严谨规范,但并不意味着生硬刻板、简单粗暴,而应坚持法治精神,饱含民生情怀,努力以执法普法促进守法合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监管执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监管为民理念对于市场监管具有根本性、统领性、牵引性,在监管执法诸多理念中居于核心地位。树牢这一核心理念,需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首先,要抓好理论学习,以理论清醒保证行动坚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重要论述,切实站稳群众立场、走好群众路线、守护群众利益。通过主要负责同志讲党课、集中研讨、专题辅导、岗前培训等方式,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强化监管为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其次,要抓深思想剖析,端正执法目的。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共同症结,皆在于执法目的发生了偏移。将“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作为思想洗礼的核心环节,对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求查找问题和不足,让每一名执法人员重新审视手中权力的来源,真正把“权为民所用”落到一线实践。最后,要抓实纪律教育,推进以案释法。加强各类纪律规范学习研讨,使广大监管执法人员明规矩、知敬畏、守底线。建立反面案例通报制度,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释法说理融入监管执法的全过程,既依法办案又以理服人,切实增强执法公信力。
执法千钧,理念为要。“清风铁纪”教育整顿,是一场作风纪律的“大扫除”,更是一次理念思想的“再对焦”。“监管为民”是监管执法不能偏离的基准线,唯有让这一核心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方能锻造出一支“对党忠诚、人民满意、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执法铁军,真正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