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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畅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通道

摘 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是一个涉及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融合、多层级联动、多阶段跃迁的系统工程,其效率与质量直接影响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进一步畅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通道,需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开辟产业新赛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以及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使命导向的协同创新生态等,实现“供给促进—需求牵引—服务支撑—自觉协同—生态演化”的良性动态发展。

关键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体制机制 创新生态

【中图分类号】D628 【文献标识码】A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是指将创新意念、新技术、新模式或新工艺,通过资源整合与市场化手段,转化为具有商业价值、社会效益或竞争优势的现实产出的系统工程,强调从“好点子”到“好产品”的全链条价值释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更加强调实用价值是由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对于培育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关键驱动作用。202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强调:强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等引领作用,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的创新链条。[1]我国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堵点卡点,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面对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新要求,需进一步畅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通道,努力将科研创造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我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积极成效与重要经验

2025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排名提升至全球第10位,排名自2013年以来累计上升25位。[2]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取得积极成效。

创新投入逐年增加。稳步增长的创新投入,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39262亿元,较2020年的24426亿元增长60.7%。202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为2.80%,较2020年的2.40%提高0.4个百分点。2025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当量795万人年,较2020年的524万人年增长51.7%。研发人员的增长与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持续增长形成良性循环。

创新产出成果丰硕。高强度的投入带来高产出的回报,“压强式投入”让科技创新跑出“加速度”。2024年,中国卓越科技论文达到75.95万篇,较2020年的46.38万篇增长63.8%;截至2025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631.8万件,较2020年的305.8万件增加1倍多;2025年,全国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50.4万家,较2020年的27.8万家增加81.3%。2025年,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4%,较2020年的7.1%提升2.3个百分点。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前沿领域,正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创新效率不断提高。高校的专利转化实现量质齐升。2024年,高校专利转让及许可合同数达到3.4万件,合同金额12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和9.3%。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稳中有升。2025年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分别为51.2%、62.0%、57.9%和34.8%,2020年调查数据分别为45.9%、46.8%、46.1%和32.4%。我国技术市场快速发展,2025年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104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7.6万亿元,与2020年的54.9万项和2.8万亿元相比,都有较大幅度提升。

创新生态持续优化。高校院所与企业产学研合作逐步深入。截至2024年底,1329家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和转化服务平台,共建机构和平台的数量达到19772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建设各类科技型企业孵化载体1.6万家,建成覆盖全国95%县级以上地区的孵化服务体系。技术经理人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24年底,2209家高校院所组建专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队伍,数量达18248名。此外,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正在加快构建。

在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系统部署下,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制定完善法规政策。我国在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同年出台《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各部门围绕科技成果评价、收益分配、创业投资,以及科技金融等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各地方纷纷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条例,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文件200余项,央地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深度参与科研选题、项目实施、成果评价和产业化应用,构建“企业出题、高校答题、市场阅卷”闭环生态。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承接及转化科技创新成果的积极性。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发展痛点、难点,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强化与地方产业需求对接,在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上逐步体现其价值。坚持“需求导向”“英雄不问出处”。“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3]这已成为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

深化校地协同合作。整合高校院所的科研资源、人才优势,与地方的产业、空间、资金、政策优势,推动形成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一线的发展模式,并涌现出多个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案例。例如,浙江省与清华大学共同组建浙江清华柔性电子技术研究院,在嘉兴南湖高新区推动“基础研究—工程转化—中试验证—企业孵化—产业集聚”一体化转化,形成“校地协同、平台筑基、产教融通、赋能产业”的发展模式。

健全技术服务体系。鼓励高校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统筹协调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建设技术交易市场,加速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国家层面推动建立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地方层面开展供需对接与挂牌交易的机制探索。建设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快布局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打造全链条创新生态。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推进科技评价改革,打通源头创新的基础研究到产业化之路。加强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研发管理、技术转移服务,优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法治环境。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及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优化科技信贷、保险等服务。开放应用场景,建立有效的供需对接机制,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试验验证场和市场入口。

当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主要影响因素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虽然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但在进一步畅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通道方面,仍面临一定现实挑战。

从反映制造业景气状况的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来看,2026年5月,中型、小型企业低于大型企业较多,创新活力还需激发。企业“出题人”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技术预见预测以及将技术需求凝练成科学问题的能力还需提升。在前沿科技创新领域,中小企业扮演着关键角色,但其资源配置能力有限,限制其对前沿科技的投入能力和意愿。企业往往选择投资少、见效快、利润高的应用型项目,导致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被边缘化[4]。

高校是基础研究的主阵地和原始创新的策源地,然而其科技成果转化率需进一步提升。一方面,市场机制运行不畅引发技术供需信息不对称,高质量的技术成果因无法被有效识别,从而难以实现其市场价值[5]。另一方面,技术成熟度不够,难以适配企业的技术需求。高校部分成果停留在论文、专利和实验室样品阶段,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需经历中试放大、规模化量产的技术熟化过程,然而企业更希望获得成熟的技术,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进行技术的再开发。

高校与企业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组织,在愿景目标、价值追求、评价制度等方面存在差异。有的高校科研价值观尚未全面转变,服务企业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有的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不足,不愿承担科研风险,对前沿技术需求不明确,对需长期投入的关键技术研发缺乏动力。另外,创新联合体还处在实践摸索阶段,有的创新联合体在发展中存在责任归属不清晰、联合形式松散,以及知识产权责权利分享规则不明晰等问题。

对于影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可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理解。

宏观上,主要有制度约束和政策激励、创新生态系统下的价值共创。制度环境通过界定产权、收益分配及赋权机制,决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主体的行为边界。在创新生态系统视角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是一个多主体参与、具有复杂反馈的系统工程,转化效率受制于系统内部节点的连接密度、资源共享的互惠程度,以及主体间的依赖关系。

中观上,包括技术源头质量与成熟度、市场需求拉力与反馈机制、金融资本逻辑、产业集群效应等。技术的领先性、兼容性及替代成本,决定其在供给端的推力强度。技术成熟度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进入产业化阶段的前提。链环—回路模型,揭示市场反馈在研发迭代中的关键地位。市场需求的规模与确定性,是引导科技创新成果进入生产环节的重要动力。研发端与市场端的信息对称性越高,转化周期就越短。科技创新成果在从实验室向小试、中试跨越时,面临资金缺口,风险投资及政府引导基金的介入时机,直接影响转化路径的存续。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具有明显的本地化外溢特征,地理邻近有助于隐性知识的传递并降低沟通成本,产业集群内的溢出效应能够显著提升区域内的转化活跃度。

微观上,主要体现在转化主体自身的创业导向、先验知识,以及市场洞察力、组织文化等方面。企业家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他们身处市场一线,较为了解产业痛点与用户需求,能精准判断哪些科技创新成果更具有商业化潜力。拥有较强创业意向的科学家,更容易在学术逻辑与商业逻辑之间取得平衡。组织内部对失败的容忍度越高以及创新文化越浓厚,对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就会越具有促进作用。具有较高风险偏好和柔性管理机制的组织,其成果转化率通常更高。

进一步畅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通道的对策建议

面对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新要求,亟须系统布局,综合发力,以实现“供给促进—需求牵引—服务支撑—自觉协同—生态演化”的良性动态发展。

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也是创新活动中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素,其对提升科技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以及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深化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新型评价体系,完善分类评价,让从事不同类型的科技人员,在职称晋升、提高同行影响力上,有同等的权利和期望值,充分释放各类科技人员创新活力。

开辟产业发展新赛道。加强使命引领和战略规划,立足国家战略需求,主动识别和持续跟踪前沿技术发展态势,发布前沿科技创新路线图,完善技术预见预测与监测机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大原创性、颠覆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布局未来产业,加速推动重点科技领域的协同突破,积极进行前沿与颠覆性技术的早期部署,引导科技领军企业前瞻谋划新赛道。因地制宜构建产业生态集群,着力强链、补链、延链,优化产业集群发展路径。

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出题人”的能力,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发挥学会协会的重要纽带作用,搭建问题凝练平台,促进跨学科跨组织科技工作者交流,助力企业“出好题”。加快破除制约企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以及支持、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引导国内外高水平人才向企业集聚。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培育组织创新文化,激发强大创新创造活力。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同地区需结合产业优势,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等载体,为早期成果提供技术可行性论证、商业前景评估、原型开发支持,以及工艺放大、工程化开发等服务,破解从实验室到产业的“死亡之谷”难题。鼓励龙头企业牵头搭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聚焦产业关键技术痛点,提供跨行业共享的技术研发支撑,降低行业研发成本、避免内卷式竞争,筑牢产业技术根基。

构建更加完善的协同创新生态。增强创新主体的使命感,树立共同战略目标和协同合作理念。通过战略共识、制度安排、平台支撑和考核激励,引导创新主体摒弃短期逐利思维,主动融入长期稳定的协同创新生态,把分散行动转化为持续联动,把临时合作转化为常态协同。同时,培育协同文化,把协同从外部要求转变为行动自觉,从而主动构建长期、稳定、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生态。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积极培育协同创新友好的法治环境,让创新主体放心安心。

【本文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4MZD017)的研究成果;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博士后王妍舒,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

[1]《习近平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强调 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基础研究 进一步打牢科技强国建设根基》,《人民日报》,2026年5月1日,第1版。

[2]《〈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发布 中国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2025年9月17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26年3月14日,第1版。

[4]杨小强、韩凤芹、张江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执行困境分析:基于多重制度逻辑角度》,《科学管理研究》,2025年第4期,第44—52页。

[5]蔡三发:《研究型大学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的实践探索》,《学术前沿》,2025年第7期,第36—43页。

责编:谢 帅/美编:石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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