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反典型犹如校准政绩观的“两面镜子”。正面典型树立精神坐标、提供实践范式,反面典型则揭示偏差根源、明晰行为底线,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政绩观认知与参照体系。用好正面典型,关键在于实现从感性触动到理性践行的有效转化,抓实选准与学深两大着力点。用好反面典型,关键在于实现从案例触动到思想警醒、行有所止的转变,抓实深剖细析与对照自省两个着力点。用好正反典型“两面镜子”,重在实现从“知”到“行”的有效转化,需贯通“学做结合、查摆整改、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推动思想提升、问题整治与制度固本一体发力。
【关键词】正确政绩观 正反典型 两面镜子 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人心向背和执政根基稳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正面典型要找准,经得起检验,加强宣传,不要刻意包装。反面典型要区分不同层面和类别,梳理存在的问题和表现,有针对性加以分析,真正发挥警示作用。”①从方法论维度审视,典型兼具价值认知与行为规范双重效能,正面典型树立精神坐标与实践范式,反面典型揭示偏差根源、明确行为底线。
正反典型犹如校准政绩观的“两面镜子”:一面映照对党忠诚、为民造福的精神典范,一面折射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的深刻教训。用好这两面镜子,要把握选准、讲透、用实三个关键,以正面示范引领价值认同,以反面警示强化思想震慑,双向协同发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实现从思想自觉到行动自觉的深度转化,真正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正面典型以示范引领树立价值标杆
正面典型,是党员干部忠诚履职、为民奉献、坚守初心使命的具象化呈现,是正确政绩观人格化、实践化的生动诠释,其深层内核集中彰显出“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以及尊重发展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久久为功的从政品格。正面典型选树越精准、立得住、可效仿,正确政绩观的感召力、引领力、凝聚力就越强劲。从实践价值维度看,正面典型具有三重示范功能:价值锚定,将抽象的党性原则、为民宗旨转化为可感知、可参照、可践行的具象形象;行为示范,清晰昭示新时代党员干部该干什么、怎么干,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可借鉴的实践参照;精神感召,以真实感人的先进事迹引发情感共鸣,进而激发党员干部实干担当、为民造福的内生动力。
回望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一代代优秀共产党人以实干担当、无私奉献,生动诠释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内涵。延安时期,马锡五秉持“携卷下乡、深入群众、调判结合、就地办案”②工作方法,开创司法为民先河,深刻表明真正的政绩不在于案卷数量、程序表象,而在于扎根基层的民生温度、维护公平正义的实际成效。焦裕禄扎根兰考攻坚克难治理“三害”,谷文昌驻守东山荒岛植绿治沙,两位楷模有着共同的精神特质:不纠结任期内能否“出彩”,只牵挂群众生活能否“变好”;始终坚守“潜绩”至上的理念,甘愿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铺垫性工作,把群众长远福祉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③正确政绩观的培育养成,需以深入调查研究为前提、以遵循客观规律为根基、以民生福祉改善为检验标准;任何脱离实际、急功近利、寅吃卯粮的虚假政绩,终将违背发展规律、背离民心所向,贻误事业发展。
用好正面典型,关键在于实现从感性触动到理性践行的有效转化,抓实选准与学深两大着力点。选准,就是聚焦埋头苦干、务实担当、默默奉献、实绩过硬的干部典型和先进事迹,重点挖掘那些低调务实、深耕主业,专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潜绩”典型,纳入组织关注视野与宣传教育体系。正面典型宣传“不要刻意包装”,实质上是杜绝形式主义、防止过度美化、人为拔高甚至虚构造假典型;唯有真实可信、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的典型,才能真正立得住、值得学、有引领。学深,就是引导党员干部跳出“看事迹、受感动”的浅层学习,深入对照反思先进典型的初心坚守、格局担当与实干路径,常态化叩问先进为何能坚守初心?自己差距在哪里?岗位履职该如何践行?通过系统性的思想检视与日常行为纠偏,把正确政绩观真正内化为价值追求和党性修养,外化为履职尽责、实干为民的自觉行动。
反面典型以警示教育明确行为边界
深挖反面典型,关键在于深度剖析错误政绩观的生成逻辑、演化路径、表现形态和深层危害,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与从政底线,促使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的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照反面典型,以案为鉴、以案自省、以案促改,是发挥反面典型“清醒剂”作用的重要路径。从功能价值看,反面典型具备三重警示作用:认知纠偏,清晰揭示政绩观偏差的各类具体表现,明晰正确与错误、可为与不可为的行为边界;风险震慑,展现政绩观偏移所引发的政治代价、经济损失、民生伤害,形成强有力的思想震慑;倒逼制度完善,透过典型案例深挖共性问题与权力运行漏洞,以问题导向推动制度优化、治理提质。
结合近年来巡视巡察、专项督查和办案实践来看,党员干部政绩观偏差呈现类型化、多层化特征。
从目标动机看,错误政绩观的关键症结,在于宗旨意识弱化、价值取向偏差,为民造福的初心被个人升迁与名利得失所裹挟,政绩创造的动机与路径发生错位。有的党员干部嘴上高喊高质量发展,心里却只想造亮点、上头条、树典型;表面标榜为民服务,实则把岗位履职当作个人晋升的“铺路石”。具体来看,主要呈现三类偏向:“唯GDP”路径依赖,将高质量发展简单等同于经济增速这一单一指标,重增速轻质量、重规模轻内涵;数字政绩虚假造势,通过数据注水、虚假开工、报表美化等方式,刻意营造经济繁荣的虚假表象;形象工程刻意造势,热衷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门面项目、亮点工程,奉行“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的功利逻辑。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进一步完善政绩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④考核“指挥棒”如果过度偏重短期量化显绩,将会引导资源向短期见效、表面光鲜的领域倾斜,而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的基础性“潜绩”工作,则逐渐被边缘化、弱化甚至虚化。功利主义、短期主义随之滋生蔓延,严重偏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
从执行过程看,错误政绩观突出表现为政策执行重程序轻实效、重留痕轻实绩。有的党员干部调研走过场、搞踩点式打卡,深入基层浮于表面,回避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的追求工作“短平快”,仓促立项、匆忙揭牌、急于总结上报经验,对后续落地成效、群众实际感受置之不理;有的陷入文牍主义、痕迹主义怪圈,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过度填表报数、堆砌台账资料,陷入“只留痕、不留绩,重形式、轻实效”的形式主义困境,把大量精力耗费做表面文章,忽视解决实际问题。
从发展代价看,错误政绩观极易引发公共资源错配、发展后劲透支、代际公平受损等深层次问题,以短期表面政绩透支长远发展利益。2026年6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对5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其中某县原县委书记无视生态红线、盲目招商引资一案,正是错误政绩观滋生蔓延、最终滑向违纪违法深渊的典型反面镜鉴。该县原县委书记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将经济指标凌驾于生态红线之上,违规推动多家高污染化工企业落户园区;监管严重缺位,强令生态环保部门对企业超标排放“以罚代管”或从轻处理,致使企业长期违法生产。群众对排污问题反映强烈、信访举报不断,却未被认真对待,问题久拖不决、矛盾持续积压,多年粗放式发展严重破坏局部生态本底。⑤这一事件背后暴露出的,正是政绩观严重错位、政令执行打折扣、阳奉阴违、形式主义积弊突出等深层次问题。案例清晰勾勒出“政绩观偏差—形式主义泛滥—纪律松弛失守”的演化链条:从政绩观偏差引发发展观错位,到漠视生态红线违规决策、为重短期指标而牺牲环境底线,再到对群众诉求和生态监管要求阳奉阴违、敷衍应付,最终让权力失去约束、问题久拖不治,沿着失范轨迹一步步滑向更严重后果的深渊。
有的地方党员干部,为急于打造任期内显性政绩,动辄否定前任发展规划、推倒接续性项目、随意调整发展路径,造成大量财政投入沦为无效沉没成本,既割裂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严重损耗政府公信力。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某县原县委书记在任期间,为追求个人政绩,在财政资金不足、“三保”支出难以足额保障的情况下,仍盲目同时启动多个城中村征迁项目,导致安置房延期、村民无法及时回迁安置、工人工资拖欠,后又无视规划要求,强行推动“网红景点”建设,最终项目违法建设部分被拆除,造成严重经济损失。⑥这类急功近利、盲目蛮干的行为,对区域长远发展造成较大伤害。
用好反面典型,关键在于实现从案例触动到思想警醒、行有所止的转变,抓实深剖细析与对照自省两个着力点。深剖细析,就是要全面厘清问题滋生背景、演变脉络、现实危害与思想病灶,深挖背后潜藏的私心作祟、懒政怠政、任性用权等内在机理。坚持分层分类、因人因事施策,按层级、分领域、分岗位梳理政绩观偏差的具体表征,精准剖析、靶向警示,坚决杜绝“一刀切”式泛化曝光与表面表态。对照自省,就是要紧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梳理政绩观偏差的易发多发风险点,严明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和从政准则。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常态化对照检视、举一反三、即知即改,从思想本源上筑牢拒腐防变、坚守正确政绩观的防线,让那些企图靠折腾造势、包装粉饰、数据造假博取政绩的投机者彻底无处遁形。
用好“两面镜子”重在从知到行的转化
把正反典型学深悟透、用活用好,需要抓好学做结合、查摆整改、建章立制三个相互衔接的环节,推动思想提升、问题整治、制度完善一体发力。
坚持学做结合、知行合一。把正反典型蕴含的经验启示与警示教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履职尽责的具体行动。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⑦正反典型深刻映照出什么是高质量发展,什么是泡沫式虚假增长。抓好“十五五”规划纲要落实,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追求实实在在、不含水分的增长,坚决纠治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盲目铺摊子、过度举债等政绩冲动问题,严肃问责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二是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正面典型昭示,群众身边的“小事”就是干部履职的“大事”。马锡五扎根基层解民忧、焦裕禄心系百姓办实事,彰显出政绩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尺在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反面典型则深刻警示:脱离群众、热衷表面工程、漠视民生诉求的虚假政绩,终将被群众摒弃、被历史淘汰。三是落实重大战略任务。对于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工作,多做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利长远的实事好事,坚决摒弃短期功利思维,全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坚持查摆剖析、靶向整改。此次学习教育明确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通过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反映等途径,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⑧对照检查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标正面典型找短板、对照反面典型查隐患,重点检视是否存在急功近利政绩冲动、数据造假数字注水、脱离实际形象工程、新官不理旧账、层层加码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精准画像、靶向诊断。整改落实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即时能整改的问题马上落地;对历史遗留、长期累积的难题,制定阶段性整改方案,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同时坚持统筹联动,边查边改、集中整治,补齐制度短板,从源头防止政绩观偏差问题反弹回潮。
坚持建章立制、长效常治。政绩观偏差根源在于权力约束不足、制度规范缺位,必须扎紧制度笼子、健全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这次学习教育查改的问题中发现制度漏洞、短板、弱项,切实把制度规矩补齐立好,把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了谁干、应当怎样干搞得清清楚楚,并且配套完善问责办法,让制度硬起来,充分发挥引导激励、规范约束作用。”⑨
这一要求指向四个层面的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构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不同的地区进行差异化考核;完善长周期评价机制,对科技创新、生态修复、民生基础等需要长期投入的工作,探索建立跨任期、分阶段的跟踪评价制度。二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重大规划、重点项目严格落实可行性论证、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健全听证座谈、民意征集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权;完善决策失误终身追责、倒查问责制度,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聚焦“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强化监督管理,严防任性用权、朝令夕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政策翻烧饼、盲目上马政绩工程、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等顽疾。四是完善容错纠错与精准问责机制。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界定干事失误与违纪违法边界,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为尽责者鼓劲;对政绩观偏差、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构建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应坚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在思想教育上持续深化,在制度机制上持续完善,在监督问责上持续发力。通过构建协同发力、系统集成的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注:本文系司法部2025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特点、规律及防治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5SFB2022)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李永进:《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校正政绩观》,《人民日报》,2026年4月23日。
②郑重:《在新时代继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法院报》,2020年1月10日。
③中共中央党校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26年,第94页。
④张紧跟:《用好考核“指挥棒”考出干部精气神》,《人民论坛》,2024年第11期。
⑤⑥《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五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新华社,2026年6月15日。
⑦习近平:《开创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求是》,2026年第12期。
⑧《中办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人民日报》,2026年2月24日。
⑨习近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求是》,2026年第7期。
责编/冯一帆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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