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平潭作为全国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改革举措,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建立集中审批职能体系,从形式入驻向实质审批转变。设置行政审批局,作为实验区管委会工作部门,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下设行政服务中心和片区(乡镇、街道)分中心,构建“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全方位审批机构职能体系。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全区行政权责清单内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应急、保密事项外的其他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截至目前,行政审批局共承接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206项,占全区总数44.6%,并相应划转人员编制,实现机构、职责、人员、数据“四类要素全集中”。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多头审批向集中审批转变。区行政审批局主动适应“一网通办”要求,对原审批流程进行系统优化再造,变多个事项为一个事项,变多次审批为一次审批,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不断让行政审批瘦身提速,打造审批新模式。“十四五”时期,行政审批系统先后推出34项改革创新举措(对台领域8项),19项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全国首创8项。如,试点实施“一企一证”改革,打造“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升级版,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审批服务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分类管理。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服务事项“一窗通办”窗口,在任意一窗口均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医保社保等290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群众、企业进一扇门,排一个号,到任一窗,花最少的精力,办更多的事情。涉台服务事项首创由台湾青年服务台胞台企,实现“接待服务”+“实体办事”一体化融合,覆盖台胞台企生活就业等8大类157项审批服务事项。改革后,2406个事项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政务服务“好差评”满意率连续4年保持100%。
强化审批监管协同,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集中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边界,加强审批与监管协作联动。建立审批协同、信息协同共享、举报投诉信访协同处置、协调会商等4个方面11项协同机制,形成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协同管理、共同推进的长效机制。
( 任能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