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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单履职强根基 减负增效促善治

社会纵横2

依单履职、减负增效,是提高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

厘清权责边界,把牢依单履职总关口。要全力落实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乡镇(街道)将基本履职事项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履行好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确保核心职责全覆盖。要协同落实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明确承担职责的具体机构,在业务培训、政策指导、人员力量、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要衔接落实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明确承接收回事项的机构,调整优化力量配备,做好工作衔接。三张清单厘清了基层“必须干什么、协助干什么、不用干什么”,从源头上破解了基层的困局。

坚持赋能导向,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为基层减负不是减担当,而是要把基层干部从不合理摊派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投入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主责主业。要将履职事项清单作为考核乡镇(街道)的基本依据,县级党委和政府依据基本履职事项清单调整优化考核内容。凡列入配合履职清单和上级部门收回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考核评价内容。要按照履职事项清单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运行机制,调整优化政务服务平台诉求派单目录,推动清单数字化管理和履职事项网上运行,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县级党委和政府研究涉及乡镇(街道)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等,应以履职事项清单作为重要依据。

坚决靶向纠偏,织密基层减负防护网。上级部门不得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擅自向乡镇(街道)下放或变相下放。在追责问责方面,对配合履职事项存在失职失责需要追责的,上级部门承担主责,乡镇(街道)在配合职责范围内对自身过错部分承担责任;对乡镇(街道)已正确履行配合职责、因上级部门未妥当处置导致问题的,不追究乡镇(街道)责任;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存在失职失责的,不追究乡镇(街道)责任。这一权责分明的追责设计,让基层干部依单履职、心无旁骛。

强化刚性约束,筑牢常态长效保障机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地方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有关部门要以上率下,制定政策过程中对确需乡镇(街道)落实的工作应明确具体任务,不得直接要求乡镇(街道)列入清单,杜绝“条条干预”。要将履职事项清单执行情况作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畅通机构编制部门举报渠道,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要落实履职事项经费支持政策,做好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安排。要建立健全履职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在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按程序报批调整,确保清单务实管用。(中共龙南市委组织部  刘春)

[责任编辑:于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