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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为能源转型注入新动能

摘 要:我国能源转型已从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替代,升级为新型能源体系构建的系统工程,亟需依托科技创新推动能源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通过创新科技信贷、股权投资等金融工具,为新能源技术研发、传统化石能源低碳改造,提供差异化资金支持;通过畅通科技成果资本化路径,有效破解技术落地梗阻,推进能源领域新技术规模化应用,助力我国构建安全、稳定与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关键词:科技金融 能源转型 新型能源体系 科技创新 金融强国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能源占比稳步提升、传统化石能源深度转型的关键期。2024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指出,我国要“加快构建能源供给新体系”与“大力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安全、稳定与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1]能源转型是一个新能源技术逐步应用于现有能源体系,最终实现能源结构的系统性重塑的过程。要实现这一跃升,关键在于技术突破。无论是提升新能源的经济性与可靠性,还是推动传统高碳行业深度脱碳,都高度依赖科技创新。但技术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应用,往往面临早期研发阶段融资困难,中试验证阶段缺乏长期资本支持,商业化推广阶段市场接入障碍等问题。科技金融可提供关键助力,不仅是资金的提供者,而且是创新生态的组织者、风险分担机制的设计者和跨部门协同的推动者。

新型能源体系构建亟需技术创新

从化石能源为主体到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需要推动关键领域的能源技术创新。“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2]新型能源体系可概括为,“以新能源为供给主体,以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以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以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 [3]。

根据我国新型能源体系的内涵要求,能源技术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减碳技术创新,以实现传统能源“兜底保障”。2025年我国化石能源消费高达78.8%[4],技术创新需聚焦煤电“三改联动”,推动其从基荷电源转型为调节电源,并加速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规模化应用。二是新能源技术创新,要实现“主体支撑”与“成本竞争力”。为有效缓解新能源出力波动性、显著提升电力系统跨季节调节能力,应重点突破钙钛矿光伏、深远海风电及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的瓶颈;通过降低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确保新能源无补贴下的市场化竞争能力。三是电力系统协调与智能控制技术,需依托“源网荷储互动”与“全景智慧调度”,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针对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挑战,重点发展柔性直流输电、构网型控制及虚拟电厂技术,实现毫秒级功率平衡;依托人工智能与数字孪生打造“智慧大脑”。通过全链条数字化协同,实现高质量能源体系的“安全、经济、绿色”的有机统一[5]。

能源科技创新需金融服务的动态适配

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等。”[6] 能源领域创新,要求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协同的科技金融体系。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多样化金融工具,发挥风险投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能源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并通过财政贴息、奖补、担保、政策性金融等工具,引导金融资源投入新型能源体系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

科技金融效能的有效发挥,需根据技术所处发展阶段、风险特征与价值实现逻辑,精准匹配相应的金融工具。针对能源技术创新全过程进行布局,覆盖技术研发与早期突破阶段的风险投资和政府引导基金,中试开发与成果转化阶段的科技信贷和产业资本,以及产业化成熟与规模化应用阶段的政策性金融与绿色资本市场,从而形成覆盖能源技术创新全链条的支持生态。

早期技术探索兼具高风险与高潜力,需市场风险资本与政策耐心资本协同,确保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北京一家洁能环保技术公司聚焦油气领域低碳转型科技创新,重点研发基于MOFs(金属有机框架材料)的新型CO2吸附材料,作为第二代碳捕集技术,较传统捕集技术能耗降低30%以上,能有效推动国内CCUS产业实现低能耗二氧化碳捕集和利用,并在天然气乙烷分离方面表现出较大潜力。凭借该关键技术优势,该企业在技术创新早期,2023年获得OGCI昆仑气候投资基金的首笔战略投资,成功突破工业化成本高昂的行业瓶颈,已实现规模化生产供给。这表明,技术具备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典型特征,易成为风险资本与耐心资本持续支持的重点对象。

工程验证阶段虽具技术可行性,但缺稳定的现金流,需创新科技金融支持方式,通过以里程碑信贷与场景化承购等金融创新,推动技术从中试迈向工程化应用。2026年1月8日,某银行北京分行推出覆盖中试活动全场景的专属融资服务“中试贷”,并于当日向专精特新企业北京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放了首笔贷款,以缓解企业在中试平台建设阶段面临的资金压力。[7]此外,大型能源央企深度参与前沿技术的早期验证。上述实践表明,工程验证阶段的金融创新,在于建立强化技术成熟度与经济价值的关联,并构建其向金融信用转化的机制,将技术潜力变为可融资资产。

规模化推广阶段技术风险趋缓,投入高回收期长的特征凸显,亟需长期资本与多样收益机制的支撑。国家将 CCUS 列为能源低碳转型关键技术,通过多项政策工具支持煤电、油气、石化、钢铁等企业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并配套气候贷款、绿色债券、贴息及碳资产开发等金融支持。2025 年,某银行惠州分行为某龙头石化集团重要项目提供超 80 亿元授信,依托政策工具降低融资成本1.5个百分点,已发放首期 7.3 亿元。[8]

科技金融对能源转型的支持,是基于技术属性的动态适配过程。风险投资并非新能源专属,政策性金融亦非传统能源专利,金融工具选择取决于技术生命周期、风险结构与价值实现方式。建立以技术功能评估为重点、全周期金融协同为支撑的响应机制,才能精准支持能源领域创新,为能源转型注入持续动力。

多措并举提升科技金融支持能源转型质效

能源转型的本质,是一场以科技创新为关键驱动力,旨在重塑新型能源体系的系统性变革,其成败关键在于能否加速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并实现规模化应用。当前,科技金融要实现从支持单点示范,向赋能全产业链的跨越,需系统破解政策协同不足、市场功能缺位及专业风控能力滞后等结构性掣肘。需健全适应能源技术创新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让科技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关涉能源体系安全性、稳定性与高效性的关键技术。

近年来,科技金融在能源领域积极探索、支撑力度持续加大,但科技金融供给与能源转型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适配。一是政策协同性不足,难以覆盖技术全生命周期。当前科技、产业、能源与金融领域政策尚未有效联动,碎片化问题突出,难以形成支持合力。例如,在煤电低碳化转型中,有的地方将“控煤”简单等同于“缩减装机”,忽视煤电灵活性改造的系统调节价值,导致相关技改技术缺乏针对性金融支持。二是市场基础制度短板影响金融资源配置。与能源技术创新配套的多样市场基础制度尚不完善。存在定价机制缺位、转化标准缺失、披露标准不一等问题,让金融资本在筛选优质项目时缺少有效依据,难以实现精准支持。三是金融机构对能源行业技术的专业化理解不深入,技术人才匹配不足。缺乏兼具能源技术与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这导致金融机构较难结合技术特点设计适配的服务方案,影响金融服务与能源技术创新需求的精准对接,制约金融支持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四是现有金融工具的逐利性,影响有效内化能源技术正外部性。受资本逐利性影响,资金更倾向追逐短期可变现项目,不愿投入周期长、风险高的能源底层技术研发,例如,长时储能、智能电网、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关键能源技术,金融工具难以对其发挥支撑作用。五是传统的风险控制逻辑与前沿技术动态价值生成规律脱节,影响对技术长期价值的科学评估,较难精准预判未来场景变化带来的潜在风险,导致金融决策保守,对前沿能源技术创新的支撑有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金融要迎难而上、聚焦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统筹运用好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9]。科技金融支持能源技术创新的结构性约束,亟需以系统性制度破解。

强化政策协同发力,破解政策衔接不足难题。打破部门壁垒、明确职责分工,构建科技、金融、产业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统筹出台财政补贴、税收减免、风险补偿等配套政策;推动各方面支持政策精准衔接、同向发力,向能源技术创新领域倾斜;依托数字化手段提升政策落地效率,打通政策执行 “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精准覆盖能源技术创新项目及相关金融机构,全面提升政策实施效能。

健全市场基础制度,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环境。聚焦能源技术创新特点,完善碳市场、绿色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等相关市场体系,建立成熟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明晰价格信号,为金融机构评估项目收益提供可靠依据。根据我国科技进步法,规范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质押与流转标准,推动能源技术成果确权估值并转化为可融资资产;统一信息披露规范,搭建公开透明的信息共享平台,缓解投资者信息不对称,引导金融资本精准投向优质能源技术创新项目[10]。

重视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金融机构技术服务能力。立足科技金融专业化发展需求,注重学科交叉,构建复合型人才培育与引进体系,推动金融机构优化人才结构。金融机构需加强与能源类高校、科研院所、能源央企等合作,定向引进兼具能源技术与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常态化培训与交流机制,提升现有从业人员对能源行业技术、产业规律的认知水平。考虑到金融、科技、能源产业分属不同领域,可探索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和推动人才跨领域流动的制度建设,夯实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基础。

创新金融工具应用,内化能源技术正外部性。通过金融工具创新,将能源技术的环境、社会效益等正外部性转化为可量化的经济价值,支持科技创新融资,具体办法可以从股市、债市、保险、衍生工具等多个市场入手。例如,优化股权融资,引导创投、产业基金聚焦研发、中试阶段投入,共享正外部性收益;创新债权融资,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绿色信贷,发行碳中和债,将碳减排效益与融资成本挂钩;完善保险保障,开发相关保险产品,分散技术落地风险;拓展衍生工具,依托碳市场推出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等产品,推动能源技术产生的碳减排正外部性,通过市场化交易实现价值兑现等。

优化风控体系与评估逻辑,适配前沿能源技术发展需求。推动金融机构打破传统风控局限,重构适配能源技术创新的动态风控体系,改变过度依赖历史财务数据和抵押担保的评估模式。将能源技术成熟度、关键竞争力、未来市场潜力等指标纳入风控评估体系,结合技术全生命周期特点,建立动态风险评估与调整机制;依托多部门协同搭建的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技术咨询、市场动态等相关信息并强化信息分享,增强市场信息的可及性,进而提升金融机构对前沿能源技术风险的预判能力,实现风险可控与金融支持力度协同提升。

注释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能源转型》,北京:人民出版社, 202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 2026年3月14日,第1版。

[3]林伯强:《加快建设安全稳定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国家治理》,2025年第24期,第35–39页。

[4]《2026年中石油经研院能源数据手册》,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官网,2026年2月3日。

[5]杜祥琬:《我国实现“双碳”目标面临的现实挑战与对策建议》,《学术前沿》, 2025年第2期,第13-19页。

[6]《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人民日报》,2023年11月1日,第1 版。

[7]《稳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预期》,《经济日报》,2026年1月15日,第7版。

[8]朱立轩、余涛、郭亚星:《广东首笔“转型金融+技改再贷款”落地惠州》,中国金融新闻网,2025年7月30日。

[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5年,第181页。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修订) 》, 国家科技部网站,2021年12月24日。

责编:陈 楠/美编:石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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