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设金融强国是一项开创性事业,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自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金融强国的建设目标以来,我国从多个方面推进金融强国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成就。“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明确做好金融工作的策略方法,落脚于坚实的体系支撑,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
关键词:金融强国建设 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什么是金融强国?应当基于强大的经济基础,具有领先世界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同时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建设金融强国需要长期努力,久久为功。”[1]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全局,为我国金融事业发展擘画的壮阔蓝图,对于做好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工作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需扎实做好金融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推动金融强国建设取得新成就。
金融强国建设的成就与现状
自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金融强国的建设目标以来[2],我国金融强国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成就。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深化,顶层设计更加完善,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金融体系总体稳健,金融机构整体健康,金融市场运行平稳,金融服务的质量、效率、普惠性大幅提升;中国特色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初步形成,实施和传导更为有效;稳步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等方面走在世界前列,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
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成功定向增发5200亿元用于补充资本金,这不仅能够提升银行的稳健经营能力,而且可以发挥资本的杠杆撬动作用,增强信贷投放能力,进一步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稳妥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高风险机构数量大幅下降,风险化解成效明显。加快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转型,推动金融机构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竞争力。
多层次金融市场加快发展。制定实施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年9月,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出台《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2025年1月,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构建“长钱长投”的制度环境作出体系化安排。推动提高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类投资比例和规模,建立健全长周期考核机制。稳步扩大柜台债券业务规模,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债券市场多层次发展。进一步扩大期货市场产品品种覆盖面,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多渠道、广覆盖的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基本建成。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的专司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业务的批发类支付系统。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商业银行行内跨境支付系统有效补充,非银行支付机构跨境零售支付网络遍布全球,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持续运营。2025年6月,跨境支付通正式上线,标志着内地与香港快速支付系统已实现互联互通,今后两地居民可实时办理跨境汇款。截至2026年1月22日,中国银联已在约50个国家和地区达成或推进二维码互联互通合作,逐步构建起覆盖广泛、双向畅通的跨境支付网络。
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序扩大。统筹推进人民币清算行布局优化、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双边本币互换,以及重点企业领域地区人民币使用、境外主体人民币融资取得积极进展。按可比口径计算,人民币已成为我国对外收支的第一大结算货币、全球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和第三大支付货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中的权重位列第三。推出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措施,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推动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扩面提质,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稳步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高商业银行外汇业务能力。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完善沪深港通、债券通、互换通机制。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稳步推进,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巩固提升。
国际金融合作持续深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能力不断增强。2025年5月,通过在清迈倡议多边化下,新设以人民币等可自由使用货币出资的快速融资工具相关安排,让人民币出资安排进一步落实。2025年1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上海中心正式开业,国际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2025年3月,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2026年4月,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境外国资工作局,都为维护我国海外金融资产等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金融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金融服务的需求正在发生系统性变化,金融业的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创新能力及服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存在投融资渠道相对单一、资源配置效率较低、衍生功能不足等问题,单纯依靠银行主导、围绕规模扩张组织金融资源的运行方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创新驱动、居民财富管理和风险治理的新要求。
创新活动对金融支持方式需求的改变。作为企业债务融资较为重要的渠道,银行信贷需有效促进企业创新。然而,实现“银行信贷促进创新”的基本前提,是企业有足够的抵押资产。创新型企业尤其是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其自有资金有限,有较高的外部融资需求。创新型企业具有相对独特的融资特征:创新的成本主要是研发人员的工资或智力报酬等;创新成果通常是不易被抵押的无形资产,这使得企业较难获得银行贷款;创新过程充满不确定性,不仅创新自身以及创新的商业化应用面临失败风险,而且在取得创新突破后,关键岗位人员离职带来的无形资产流失风险,也可能会导致较高的创新沉没成本。处于不同时期的创新型企业融资需求略有不同,但轻资产、重无形资产(如专利)、现金流不确定、高失败风险等,是其基本的融资特征。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和传统金融体系的已有供给之间,可能会形成较强的金融摩擦,创新型企业的融资特征,使其较难从重视抵押品的商业银行体系获得信贷支持。
商业银行之间的异质化竞争程度较低,加剧信贷资金配置集中、配置效率低以及信贷市场分化,使得有的大型科技企业信贷资金过剩,有的中小型科技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由于人才配备等多重因素,我国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型金融中介之间,尚未形成良好的合作模式。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的自主定价能力较弱,尤其是中小型商业银行,往往是随行就市,直接约束其高效供给科技信贷的能力。
居民部门需求升级。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和财富积累,居民对金融的需求已不只是储蓄和传统信贷,而是转向多层次财富管理、资产配置、养老安排和风险分散。居民对于个人财富管理的需求提升,促进金融市场提供更多不同风险类型的金融投资工具。然而,以银行为主导的传统金融体系所提供的金融产品相对单一,主要是存贷款,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发展的不平衡性,越来越难以适应居民资产配置、财富管理和风险分散的需求。
宏观层面的风险结构变化。传统金融体系主要依靠信贷活动配置资源,这种做法具有较强的时间周期约束,并依赖于未来现金流的稳定性,同时往往通过规模扩张来稀释风险,很难做到在效率与风险之间实现精准匹配。随着创新活动更加活跃、市场竞争更加充分、评价标准更加多样,金融体系需兼顾效率提升和风险防控。如果仍沿用过去以规模扩张为中心、以粗放增长为导向的运行方式,容易导致资金配置低效、价格信号失真,以及杠杆边界模糊、风险持续沉淀等问题。传统金融运行模式亟须变革,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金融需顺应发展阶段变化,主动完成从规模导向向功能导向的转型。
从现实基础看,我国金融资产规模较大。中国人民银行初步统计,2025年4季度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为538.86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机构总资产为480.01万亿元;[3]2025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442.12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68.4万亿元[4]。与此同时,近年来流动性结构变化明显。尽管金融体系并不缺乏流动性总量,然而流动性在金融体系内部和实体经济之间的传导、转化和配置效率仍存在一定矛盾。需注意的是,规模扩张如果缺乏边界约束,较易演化为风险扩张。需从风险承担能力角度思考金融扩张边界,强调风险与回报相匹配是市场基准约束,无论是为支持实体经济规模扩张而加杠杆,还是为推高资产价格而加杠杆,都存在边际条件和杠杆极限。一旦资本扩张脱离风险价格约束,金融体系就可能会累积越来越多的脆弱性,而且脱离风险约束的规模扩张难以持续。无序扩张、监管滞后和风险错配,可能会以某种方式影响金融稳定与市场信心。
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5]建设金融强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金融调控、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基础设施等多方面任务,既需对各体系相关要素的改革升级,又需新要素的导入与创新。其目的是适应新发展阶段对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同时,强化监管、保护投资者、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需落脚于坚实的体系支撑,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
建立健全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以及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继续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将更多金融活动、金融市场等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货币政策工具箱,需覆盖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更好发挥科学合理引导经营主体预期的作用。尤其需用好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创设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即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6]其中,前一项工具支持的是,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可以使用他们持有的债券、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沪深300成分股等资产作为抵押,从中国人民银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流动性资产。通过与中国人民银行置换可以获得比较高质量、高流动性的资产,将会大幅提升相关机构的资金获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后一项工具是引导商业银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用于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该工具适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不同所有制的上市公司。
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从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看,资本市场所体现的适配创新驱动的独特价值尤为突出。初创企业一般具有轻资产、重无形资产、失败风险高等特征,难以满足传统银行信贷的抵押要求。因此,初创企业高度依赖风险投资等能够承受高不确定性的资本。进入高成长阶段后,企业需借助多层次股票市场实现持续融资,然后风险资本则通过股权转让或上市实现退出。进入成熟阶段,企业可更多依托主板市场和债券工具进行大规模融资。进入稳定经营阶段后,银行信贷在信用融资方面的优势更为凸显。这种分层次、分阶段、分工具的融资支持链条,既符合创新型企业的成长规律,又能体现不同金融工具各司其职、各展其长的制度安排。完整的风险投资机制,需股票市场尤其是制度健全的首次公开募股(IPO)市场承接,构建从风险投资、上市融资到并购重组的全链条接力式服务,从而促进资本市场提升创新资本形成效率。
资本市场改革,不是把银行功能搬到市场上来,而是通过更健全的市场体系,把原来难以被传统信贷覆盖的创新风险、成长风险和市场风险,更合理地分散、定价和承接下来。资本市场越完善,越能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耐心资本,越能为风险投资提供顺畅的退出渠道,推动资源向更有潜力、更有效率的领域集聚。反之,若缺乏成熟的资本市场体系,金融支持创新,就难以形成贯通企业成长全周期的落地能力。由此可见,资本市场改革,是推动金融体系由重规模,向重结构、重效率、重风险、重能力转变的重要突破口。
从方法论层面看,资本市场改革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重在稳定市场预期、健全基础制度、守住风险底线;“进”,重在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提高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增强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能力。把市场活力释放建立在规则完善、监管有效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之上,从而使资本市场改革实现活力与秩序并存、效率与安全统一。把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保护投资者等要求,转化为现代金融体系中的具体制度安排,在资源配置、风险定价和创新支持中,体现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实践要求。
推动各金融子系统实现更高水平的功能匹配。着力打造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等在内的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两类体系各自的专业能力,实现良好的互补与衔接。例如,银行体系擅长信用风险管理与稳健融资,资本市场擅长风险承接与长期资本形成,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资管机构、创投机构等金融机构各有定位、各尽其责,形成全链条、广覆盖、高匹配、快速精准的金融资源配置和服务机制。
此外,还需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以及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依托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保障各金融主体和金融活动沿着合规尽责的路径运行,保护好广大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提供丰富且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需求。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依赖于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推动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需通过不断优化金融体系,做到在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让各类风险得到更好的分担,即市场风险更多由资本市场承担,信用风险更多由银行体系专业化管理,推动各金融子系统,按照企业生命周期、产业发展阶段及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实现更高水平的功能匹配。
结语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方法论,也是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方法论。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运用好这一重要方法论,需把其贯彻到金融工作全过程,在实践中统筹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协调总量增长与结构优化,兼顾效率提升与风险防控,平衡短期稳定与长期转型。
我国推进金融强国建设,不是照搬西方成熟市场的现成模板,而是立足我国新发展阶段、制度优势和现实条件,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发展之路。既需提高金融效率,又需守住风险底线;既需鼓励创新,又需把创新纳入市场化、法治化轨道。推进金融创新发展,需推动金融发展由重规模转向重结构、重效率、重风险、重能力,更加注重融资结构优化、资源精准配置、风险真实定价、制度规则完善及长期能力建设。在风险约束下追求效率提升,在稳定前提下实现结构优化。在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创新活动更加活跃、发展目标更加多样的条件下,构建一个更有韧性、更有层次、更有穿透力的金融支持体系,为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肖雯,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
[1]习近平:《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求是》,2026年第3期,第6—7页。
[2]《“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人民日报》,2025年11月4日,第1版。
[3]《2025年4季度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538.9万亿元》,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26年3月13日。
[4]《2025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26年1月1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26年3月14日,第1版。
[6]吴秋余:《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措施推出》,《人民日报》,2024年9月25日,第2版。
责编:谢 帅/美编:石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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